税务复议前置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1:45:18 379 人看过

一、税务复议前置程序

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二、再审抗诉与二审抗诉的区别

(一)对象不同:二审的抗诉对象是尚未生效的一审裁判,而再审抗诉对象则是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其中有的是一审生效的裁判,也有两审终审的裁判。

(二)抗诉机关不同:二审抗诉的机关是原审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再审抗诉的机关是原审法院的上级检察院或最高检。

(三)接受抗诉机关不同:接受二审抗诉的机关是抗诉检察院的上一级法院,而接受再审抗诉的机关是抗诉的检察院的同级法院。

(四)提起期限不同:二审抗诉有法定的期限(10天/5天)而法律没有对再审抗诉的期限作规定,只要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的裁判确有错误,不论是在判决、裁定的执行中。还是在执行完毕以后,均可提出抗诉。

(五)效力不同:二审抗诉必然导致第一审裁判不发生法律效力,但再审抗诉不会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六)抗诉的作用和后果不同:二审程序的抗诉,主要是为了阻止第一审法院的判决生效,避免将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判决交付执行;审判结果可能改判或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也可能维持原判。而再审程序的抗诉,主要是为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将已经交付执行的错误裁判纠正过来。

三、不服再审裁定怎么办

(一)对法院的再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诉。如果有证据证明再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要求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直接抗诉。

(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9: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具体行政行为相关文章
  • 复议前置程序中复议时效与诉讼时效的交叉
    现实中,随着法治理念的发展,人们在认为权益受到损害时,会想到寻求司法救济,相当多的当事人对申请行政复议还比较陌生,只有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时,才知道申请复议权的存在。复议前置案件中,因行政机关未告知行政相对人申请复议权及期限,导致部分权益人因不知申请复议的时效而超过复议时效,丧失复议权。因复议前置案件在法院受理时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经过行政复议方能进入诉讼程序,使权益人在丧失复议权的同时丧失了诉权,从而得不到司法救济。笔者认为,法律需对行政机关未告知复议权及申请复议期限而导致相对人丧失申请复议权同时丧失诉权情形的处理予以明确,以理顺复议前置案件中复议时效与诉讼时效的关系,切实保护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一、复议时效与诉讼时效的内涵复议时效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后,权益人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
    2023-04-24
    450人看过
  • 税收复议前置争议怎么解决?
    一、税收复议前置争议怎么解决?税收复议前置争议可以直接到有关部门来进行咨询,比如说到法院。税收复议前置的规定是目前税收方面的一些规定并不适用于行政复议前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在第十四条文中进行了明确规定。第八条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二)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存款;2、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三)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使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四)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
    2023-06-18
    180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前置条件合理性问题
    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第88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述规定表明,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不服时,必须先行缴纳税款或提供相应担保,否则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换句话说,先行缴纳税款或提供担保是税务复议的前置条件。对于该前置条件是否合理,在理论界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赞同者主要持以下两个观点:一是我国目前税制不太完善,税务争议比较普遍,加之征管力量不足,征管手段弱化,为了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防止纳税人借口申请复议而故意拖延税款,在复议前要求纳税人缴清税款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二是法律之所以如此强硬地要求,当事人只有在缴纳税款及滞纳金后才能申请复议,主要是考虑税款的及时安全入库。如果当事人直接申请复议,按照现行税
    2023-04-24
    165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及行政复议程序的探讨
    性质不同。税务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税务行政诉讼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管辖机关不同。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由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管辖;而税务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管辖。审理方式和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税务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和辩论制度;而税务复议机关审查税务复议案件以书面审查为原则(必要时才采取其他方式),且实行一级复议制度。效力不同。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具有终局性,当事人对裁决和裁定不服只能进行申诉,且申诉不影响法院裁决的执行力;税务行政复议则不同,除国务院所作的裁决外,其他复议机关所作的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不具有终局性,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一)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税务机关内部负责行政复议的工作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应当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2023-07-16
    258人看过
  • 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行政复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方发生争议,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由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活动。它是上级国家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活动进行层级/管理的一种规范化行为,也是国家行政系统内部行为依法行政进行自我约束的重要机制。行政复议前置程序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在提起司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之前,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先进行行政复议。才可以再行提起行政诉讼,规章及规章以下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复议前置不具有必然的约束力,《中华人民过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其已经取得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行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2023-04-24
    475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有哪些程序呢
    税务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没有申请人的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就不能发生。因此申请是税务中的第一个阶段所谓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是指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等税务行政相对人认为税务机关的税务行政行为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要求复议机关对该行为进行审查和处理的法律行为。在这个阶段,有以下程序要求:1.申请复议的条件。2.申请复议的期限。3.复议参加人。复议参加人指依法参加行政复议活动的当事人及类似当事人地位的代理人。包括复议当事人(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第三人和复议代理人。(1)申请人。申请人是指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不服,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复议机关提起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指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指控侵犯其合法权益,并由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的税务机关。(3)第三人。第三人是指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行政复议机关通知
    2023-06-13
    206人看过
  • 什么时候会发生行政复议程序前置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前置的归纳与总结如下:(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适用《
    2023-06-02
    225人看过
  • 纳税争议哪些不需要复议前置
    税务复议前置的情形主要是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后,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主体要件指的是什么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主体要件: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就是指在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中代表国家依法负有向纳税人或纳税单位征收税款义务并行使征收税款职权的人员。二、年度个人所得税不补缴有什么影响吗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
    2023-02-17
    206人看过
  • 2024税务行政复议前置范围如何规定的
    税务行政复议前置范围如何规定的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务复议前置的情形主要是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后,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三十三条
    2024-04-07
    79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具体程序
    1、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由有权提出复议申请的申请人在法定申请期限(60日)内申请复议。申请复议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还要符合法定的形式。2、复议申请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3、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应在5日内进行审查,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4、税务行政复议审理,是指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对受理的行政争议案件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理的过程,是行政复议程序的核心。5、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6、税务行政复议决定,是以税务行政机关在对具体税务行政行为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的基础上所作出的审查结论。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7、税务行政复议的执行,是指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后,税务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六)税务行政诉讼工作的具体程序1、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税务行政案件后第一次审理适用的程序。它包括开庭
    2023-04-24
    190人看过
  • 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程序规定
    1、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事情;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受案范围中“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和“税务机关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现在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申请人按前述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现在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提供所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4、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一、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间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
    2023-02-19
    77人看过
  • 复议前置法条
    法律综合知识
    复议前置的法条是,在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时,一般需要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而不能由本人先提起行政诉讼,只有经过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的决定有任何异议的,那么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提起行政复议需要先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并受理了之后,会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发放给被申请人,对于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材料之后需要在十天之内给予答复,最后就会由复议机关进行审查,通过复议意见的,就会作出复议决定书。所以,在提出复议时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来,同时还需要收集齐全相关的证明材料,只有确定无异议才会通过审查,并给予最终的结果,对复议结果不服的也可以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书面申请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可以通过邮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指定的互联网渠道等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也可以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行
    2024-05-06
    171人看过
  • 复议程序是否应该成为拆迁前置条件?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于征地拆迁而言,涉及到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如果对于政府做出的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先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才会涉及到诉讼,也就是征地拆迁的需要复议前置的。税收复议前置的诉讼情形是什么税收复议前置的情形主要是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后,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前置
    2023-07-03
    249人看过
  • 法律规定税收复议还前置吗?
    一、法律规定税收复议还前置吗?法律规定税收复议不需要前置。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收争议基本特征1、税收争议的前提是税务争议的存在。2、税收争议的主体是有关国家机关。3、税收争议的客体是税务行政相对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4、税收争议须由不服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提起。5、税收争议活动要以当事人全面履行税务处理决定为必要条件。二、税收争议解决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效率原则:这是基于税收成本的考虑,作为税收征管机关降低税收成本尤其重要如果成本过高级有悖于税务机关的为国聚财的任务。这里的税收成本不仅仅是指以货币衡量的经济成本,还有其他成本例如社会效应、税务机关
    2024-02-04
    345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概念为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相应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 更多>

    #具体行政行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税务前置的行政复议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26
      1、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税务复议前置的情形主要是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
    • 哪些是行政复议前置的诉讼程序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01
      (一)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事件(二)治安管理处罚事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三)纳税争议事件《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纳税人、扣除义务人、纳税保证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争议时,首先要根据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解除纳税和滞纳金,提供相应的保证,然后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海关法》第64条纳税义务人与海关发生纳税纠纷时,应缴纳税款,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
    • 税务事务的行政复议前置条件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7
      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于大多数行政案件来说,当事人都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解决,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此基础上,两个程序的衔接方面,税务行政案件的适用还有其特殊性。根据《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对于因纳税问题引起的争议,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
    • 税务行政复议程序公开适用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2
      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 逃税罪有前置程序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8
      按法律规定,不是。因逃税而涉嫌刑事追诉不需要行政处罚前置。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