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减刑的有哪些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7 12:21:43 327 人看过

(一)在减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被减刑人在原判决前还有没被判决的罪,而且没被判决的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应当撤销减刑,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减刑被减掉的刑期仍需执行。

(二)在减刑考验期限内,被减刑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监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减刑,恢复执行被减掉的刑期。

(三)如果被减刑人在减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减刑。如果是多次减刑的,在哪次减刑的考验期内又犯罪就撤销哪次的减刑,对其它的减刑不作追究。对新罪按照刑罚第71条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四)在减刑考验期内,若有证据证明被减刑人获得减刑是伪装积极,用欺诈手段得来的,则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减刑,恢复执行被减掉的刑期。

对于减刑的罪犯来讲,如果在假释期间又犯新罪的话,司法机关会撤销假释决定的。刑期的计算问题也很好理解,新罪判处的刑罚和之前旧罪的刑罚相加在一起即可,但是数罪并罚的总服刑期限,不一定是刑期相加总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n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n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08: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撤销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一、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1)欺诈,是行为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2)胁迫是指以给对方或亲友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3)乘人之危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急迫需要,迫使对方订立对其极为不利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
    2023-03-30
    490人看过
  • 一般情况下可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般情况下可减刑的情形有哪些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二、假释的犯罪分子需要遵守哪些规定1、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
    2023-06-12
    109人看过
  • 可撤销婚姻指哪些,哪些情形下婚姻可撤销
    一、可撤销婚姻指哪些,哪些情形下婚姻可撤销可撤销婚姻有:因胁迫结婚,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当事人必须携带下列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的判决书。《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构成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情形分别是如何的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的违法结婚。无效婚姻的情形:(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一)因胁迫结婚的;(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
    2024-01-25
    236人看过
  • 撤销减刑犯新罪属于法定撤销的情形吗
    一、关于撤销减刑犯新罪属于法定撤销的情形吗?1、在假释期间犯新罪的属于撤销减刑的法定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法释2016-23号),如违反第三条之规定“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意图获得减刑、假释的,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的,作出减刑、假释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关于撤销减刑、假释建议书后撤销减刑或假释;2、如违反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罪犯在假释考验期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作出假释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关于撤销假释建议书后撤销假释;3、如违反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罪犯被裁定减刑后,刑罚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的,作出减刑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关于撤销减刑建议书后撤销减刑;4、如违反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罪犯被裁定减刑后,刑罚执行期间因发现漏罪而数罪并罚”的,原减刑裁定自动失效。二、哪些情况下不能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
    2024-01-14
    270人看过
  • 哪些情形应当撤销缓刑
    (一)再犯新罪。这里的新罪,是相对于已判之罪而言的,它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既包括同种之罪也包括异种之罪。只要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就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新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关于发现新罪的时间,刑法未作规定。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新罪,当然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罪与已判决之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以后才发现新罪,是否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呢?对此,1985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案(三)》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执行原判刑罚,是以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不再犯罪为条件的,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即便该犯罪是在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只要尚未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应当撤销缓刑。(二)发现漏罪。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说明犯罪分子隐瞒了部分罪行,没有认罪服法和真诚悔罪,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
    2023-03-29
    411人看过
  • 哪些情形缓刑宣告撤销?
    缓刑,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法的执行。缓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宣告撤销:一、缓刑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销其宣告:1、缓刑期内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缓刑期内受不得易科罚金之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确定者。2、缓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缓刑期内受不得易科罚金之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确定者。二、受缓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认原宣告之缓刑难收其预期效果,而有执行刑罚之必要者,得撤销其宣告:1、缓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缓刑期内受得易科罚金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之宣告确定者。2、缓刑期内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缓刑期内受得易科罚金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之宣告确定者。3、缓刑期内因过失更犯罪,而在缓刑期内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确定者。相关法律知识:缓刑的撤销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
    2023-06-11
    324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应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撤销刑事案件:(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7)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另外,可申请撤销涉外仲裁的情形是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分别是:(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
    2023-07-18
    89人看过
  • 股东会决议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法释〔2006〕3号)第三条规定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公司法》二十二条之规定,超过60日的不仅仅消灭胜诉权,同时也消灭起诉权,属于除斥期间。股东会决议可撤销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
    2023-06-05
    313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可撤销要约
    以下情形不可撤销要约: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要约人是有撤销要约的权利的,但是以下情形不可撤销要约: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一、撤销和撤回的区别1、含义不同:撤回要约是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以前取消要约的行为。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2、时间不同:撤回要约是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以前,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一个在前,一个在后。二、承诺能否撤销承诺可以撤销。这是由承诺的法律特征决定的。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同时规定承诺采用到达主义,即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由于承诺在到达要约人后立即生效,承诺不能像要约一样撤销,只能在到达要约人之前撤回,只要撤回通知早于或同时通知承诺到达要约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三、广告要约可以取消吗?广告要约可以取
    2023-03-23
    187人看过
  • 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要约撤销是一项使生效的要约归于无效的重要的单方法律行为,要约一旦被撤销,已经生效的要约将归于无效,要约人将不再受要约内容的约束。不同于要约撤回的是,要约撤销发生于要约生效之后,其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也就是说要约撤销的通知到达受要约人的期间应是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一、要约的特点有什么(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
    2023-02-09
    343人看过
  • 撤销权的撤销有哪几种情形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一、形成权与除斥期间的相关规定有什么形成权与除斥期间的相关规定有:1、撤销权: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2、追认权:对方可以督促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追认,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3、解除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权利消灭。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解除权的行使,是法律赋予当事人
    2023-02-22
    358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撤销监护权撤销监护权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形下可以撤销其监护权:(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撤销监护权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
    2023-07-29
    207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撤销缓刑情形有哪些?
    撤销缓刑的情形有以下这些: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违反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的;以及有漏罪未判决的。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缓刑考验期的计算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
    2023-08-03
    214人看过
  • 撤销监护权的条件有哪些哪些情形可以撤销监护权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监护人在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其监护权利可由法院依法予以撤销:(一)实施了严重伤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等不当行为;(二)因不负责任或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同时又拒绝对监护职责进行适当的分配和委托,致使被监护人身处困境之中;(三)实施任何可能对被监护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犯的其他不良行为。《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
    2024-08-17
    41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减刑被撤销情形有哪些,法律对减刑被撤销情形的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3
      关于减刑被撤销情形,规定在《刑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六条【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 合同中的撤销情形有哪些可撤销合同的撤销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31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是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
    • 缓刑撤销后的情形具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7
      我国刑法中缓刑的撤销事由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1)再犯新罪。这里的新罪,是相对于已判之罪而言的,它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既包括同种之罪也包括异种之罪。只要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就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新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关于发现新罪的时间,刑法未作规定。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新罪,当然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罪与已判决之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以后才发现新罪,是否应当撤销缓
    • 有哪些合同有可撤销情形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06
      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
    • 合同撤销可以撤销哪些情形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5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是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