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在哪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7:25:11 466 人看过

一、桂林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在哪办理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林业窗口C23~C26号窗口。

二、桂林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受理条件

1、《草种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申请领取草种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繁殖草种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2)具有无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草种生产地点;

(3)具有与草种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

(4)具有相应的专业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三、桂林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草种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草种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需继续生产的,被许可人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持原证按原申请程序重新申领。在草种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许可证注明项目变更的,被许可人应当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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