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医疗过错能否合并赔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7:30:29 165 人看过

工伤补偿和医疗过错补偿存在部分重合的关系,是可以工伤加医疗过错合并赔付的。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须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认。具体医疗过错而言,判断医方有无过错,应就医方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亦即应就是否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适当措施而判断。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医疗过错赔偿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9)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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