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逮捕从哪一天开始计算?
逮捕从批准逮捕那一天开始计算。逮捕时间的计算方式是: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逮捕之日不计入逮捕期限内;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逮捕后,一般侦查羁押的期限为两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因特殊原因不宜较长时间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查。
二、批准逮捕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逾期不能结案的案件,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关于以下四类案件:
边疆重大复杂交通事件;
重大犯罪集团案件
逃逸犯罪重大复杂案件
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期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逾期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对于因特殊原因不宜长期审理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另外,关于从拘留期限起算的时间,有三种特殊情况。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发现其他重要犯罪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使用真实姓名、住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身份查明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身份不能确实查明的,也可以自行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审判。用精神疾病鉴定嫌疑人的期间不包括在案件期间内。
检察职权授权下的公安局有必要逮捕罪犯,但国家对逮捕行为有严格限制,必须在法定时间内进行审判定罪,因此有必要从限制自由的第二天开始计算逮捕期限,扣除最后的刑期。
在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法律所规定的批准逮捕是由时间方面的限制性的规定的,而且批准逮捕是从实际的执行逮捕措施的这一天开始计算的。比如说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了批准逮捕社区,需要由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出,然后由检察机关作出最终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n(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n(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n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n(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
解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逮捕当天开始计算的拘留,包括逮捕当天。
383人看过
-
判刑从拘留开始算还是逮捕之日算
199人看过
-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从哪一天开始计算
362人看过
-
审查逮捕期限从哪天算
409人看过
-
工伤认定的时间范围内算从哪一天开始计算
208人看过
-
第二次起诉离婚从哪天开始计算
362人看过
-
羁押期限是从逮捕开始算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0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
-
-
判刑后的刑期是从逮捕之日开始计算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28判刑后的刑期不是从逮捕之日开始计算。 根据《刑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由此可见,刑期既不是从逮捕日开始计算,也不是纯粹从判决日开始计算。
-
从哪天开始计算残疾赔偿金?从哪天起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31以定残日作为残疾赔偿金赔偿年限起算,应当是17年。根据《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我们,我们将为您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
逮捕24小时怎么起算,,应该从哪一时间开始算呢?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7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常用的强制措施,起算时间如何确定,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以至于司法实践中产生重大分歧,影响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一般是在执行拘留的第二日起的三日内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或交审查逮捕部门审查,其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第一,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有利于法律条文前后适用的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