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赶走居住权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06:50:28 353 人看过

如果是居住人是依法拥有的居住权,未经依法撤消或者未经居住权人同意是无法取消居住人的居住权的。

一、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有法律效力

签订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协议是自愿签订的,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居住权的法律特征

第一,居住权是在他人的房屋所有权上设立的物权,在自己的房屋上不能设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既是房屋所有人实现自己的房屋价值的一种手段,也是房屋所有人处理自己财产的一种方式,更是房屋所有权人对社会和他人的回馈。

第二,居住权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活用房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居住权人只能把所取得的房屋用于生活需要,而不能挪作他用。在双方当事人有约定和某些特殊情况下,居住权人可以将少量的房屋予以出租以获取收益。

第三,居住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因此,居住权以外的人一般不能享有居住权。进而言之,居住权的主体范围具有有限性。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合伙团体)不能享有居住权。

第四,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所以被称为“恩惠行为”。如果需要居住权人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则就相当于租赁了。总之,居住权从其性质、本质方面看,应当是一种无须支付对价的无偿行为。当然,居住权人应当承担居住房屋的日常维护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9: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能强制赶出居住权吗
    产权人不能强行赶走居住人,居住权人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居住权人的权利包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居住权能否剥夺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所以房屋归一方所有的,不能剥夺另一方的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2023-08-18
    58人看过
  • 房屋产权人可以驱赶有居住权的人吗?
    产权人可以驱赶有居住权的人。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所以产权人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
    2023-06-23
    422人看过
  • 如何设立居住权?以房养老真的不会被赶走吗
    大家好,我是信金国律师。最近收到许多关于居住权的问题。比如离婚时可以设立居住权吗?我想以房养老,怎么设立居住权?有些法律问题确实需要注意,很多当事人私下设立的居住权其实是无效的。今天就聊聊这个问题,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什么是居住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简单说,房子的所有权人可以给你设立一个居住权,房子虽然是他的,但你却有权居住、使用。在法律上,居住权一般通过合同或遗嘱取得,它的设立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比如10年、20年,也可以是终生。设立居住权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权利人生活居住的需要,法律规定是不能转让或继承的。设立居住权的房子一般来说也不能出租,但是你们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怎么设立居住权?》》订立居住权合同《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
    2023-06-24
    462人看过
  • 房客能赶走同居者吗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以家庭名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不能将同居者赶走,同居者有权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法律法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地没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2)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如果申请人是农民工,在当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市、县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同时报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公众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申请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受理,并出具书面证明;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补正材料应当一次书面通知申请人。
    2023-05-08
    399人看过
  • 产权人能赶走户口人吗
    一、产权人能赶走户口人吗?房子的产权人是不能赶走居住权人的,因为居住权人对房子是有使用的权利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从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以后才消灭的,但该法没有实行之前,也不能随便侵犯居住权人的权利。 如果你是产权人,可以要求在你房屋落户的人将户口迁出。从你说的情况看,应该是有纠纷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人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合同并完成设立登记后享有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产权人无权赶走居住权人。二、产权人能强行赶走居住人吗?产权人不能强行赶走居住人,居住权人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居住权人的权利包括: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
    2023-03-07
    324人看过
  • 怎么赶走物业
    书面合同
    一、怎么赶走物业更换物业,需要小区入住或现有的三分之二或以上的业主同意辞退。《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二条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二、物业纠纷哪个部门解决物业纠纷可以找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投诉解决。根据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
    2023-06-05
    212人看过
  •  住户是否有权将邻居赶出房屋?
    本文讲述了一户之主的定义及其在家庭中的权利和作用。户主代表一个社会单元的负责人或权益代表,具有发言权、表决权、利益关连处理权、维护家庭权益的代表权和抗对抗辨权等权利。一户之主就是房屋的主人,他代表着一个社会单元的负责人或者权益代表。户口本的户主的权利,就是作为一户之主代表这一户在相应范围的代表权,具有发言权,表决权,利益关连的处理权,以及维护家庭权益的代表权和抗对抗辨权等等。户主是否有权驱逐同户?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基于重大理由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按照指定日期、场所、方式与自己的近亲属解除亲属关系。其中,“重大理由”可以包括:(一)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因严重疾病、意外事件或者重要原因需要紧急疏散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三)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四)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精神健康状况受到
    2023-11-05
    408人看过
  • 房东恶意涨房租赶人走怎么办
    房东恶意涨租,如果是在租赁期间,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房东恶意涨房租,违反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赔偿损失。若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签时,房东涨租,,承租人可以选择不再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一、房屋转租合同要注意哪些重点事项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时,应该注意的事项有: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大房东的同意书;2、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需要提交的资料: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房屋租赁合同;3、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5、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6、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2023-03-21
    126人看过
  • 承租人能不能随便赶走下属的同居?
    承租人一般不能赶走同居人。同居人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支付相应租金的,在未违反租赁合同的情况承租人无权将其赶走;同居人未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或者合同到期的,承租人可以将其赶走。一、房屋出租期内要出售是否违约法律依据是什么房屋租赁期间,房东要买房,不构成违约。因为在租赁期间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如果在租赁合同期限内,房东以卖房为由将承租人赶走,则房东的行为构成违约,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房东违约的损失赔偿。二、房屋租赁合同丢了怎么办一、如果是在中介租的房子一般中介有合同备份,可以在中介复印一份。如果拒绝,承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即租金的数额、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租期,是了解的话,租赁合同丢失影响不大。承租人完全可以依法继续履行,中介是不能将承租人赶出去的,他们也不可能伪造合同。必要的时候,可以向法院起诉。二、如果是租房东的房子只要有租金交纳证明,押金条
    2023-03-10
    226人看过
  • 婚前房子有权赶走老婆么
    可以。如果是男人再婚之前的财产,那无论是当初和前妻离婚分割到手的,还是离婚后、再婚钱自己买的,这房产和再婚的妻子无关,前妻的女儿有继承权(但如果男人留有遗嘱比如说不给这个女儿继承,那按遗嘱办)。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2023-04-06
    224人看过
  • 房东有权赶租房走吗
    这是肯定不能的,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对于续租合同或者说是给定时间限制去搬家重新找房子,而不能强行的将租客的东西搬离或者是强行的赶走租客,这是不合法的。在合同到期后,租客应该履行合同的职责选择要么搬离要么重新续约。一、门店合同到期租客不搬怎么办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不续租但租客又不走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出租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搬出房屋并承担自租赁期满后到实际搬出房屋时止的使用费(可以以前双方约定的租金标准进行计算),并可要求租客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店铺房租到期了是否可以转让店铺房租到期了不可以转让。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不再享有使用权,更无法转让该房屋,房东是有权收回房屋。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该房屋,就要与房东进行协商重新租赁房屋。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就必须在合同到期后搬离其所租赁的房屋。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
    2023-03-08
    429人看过
  • 法人可以赶走合伙人吗
    一、法人可以赶走合伙人吗法人不可以赶走合伙人。《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具体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
    2023-04-29
    431人看过
  • 执行监视居住怎么走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有哪些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有: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的居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2.便于监视、管理;3.能够保证办案安全。《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
    2023-07-24
    216人看过
  • 老板降薪是赶人走吗
    仲裁委员会
    一般来说,在合同期内,员工的薪水发放应当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不得无故降薪。但是,如果员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照规章制度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则可以在适度的范围内对员工予以降薪处罚。另还要再看,降薪的流程、依据是否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在进行。如果公司的降薪既不合理,也没有依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在进行,那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在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下,员工可以选择提出劳动仲裁,其次,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员工应当明确诉讼请求,并准备好劳动合同、社保清单、降薪前的工资发放流水记录、降薪后公司的工资发放记录、降薪通知书等证据,然后积极应诉。一、调岗不降薪可以打劳动仲裁吗调岗不降薪的劳动仲裁,员工是否能打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用人单位的调岗理由是合法的,在劳动者的同意下,可以进行调岗,这个是允许的,劳动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然后支付经济补偿金;理由不合理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去申请
    2023-04-12
    49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的情况?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21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对房屋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 2022年产权人是否可以赶走居住权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0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对房屋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 产权人能赶走居住权人吗,应该如何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08
      房子的产权人是不能赶走居住权人的,因为居住权人对房子是有使用的权利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从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以后才消灭的,但该法没有实行之前,也不能随便侵犯居住权人的权利。
    • 物业有可以赶走居住权人的财产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21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对房屋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 有产权的房子会被有居住权的人赶走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5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对房屋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