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有关损害赔偿项目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12-06-25 15:29:13 488 人看过

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2009—)

序号

项目

标准(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职工月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住宿费

一般地区

40元/人·天

县级及县级以下地区

30元/人·天

伙食补助费

省内

12元/人·天

外省

15元/人·天

经济特区

20元/人·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1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人身损害标准与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张律师解答: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张律师解答: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
    2023-07-02
    492人看过
  • 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保险赔偿标准
    一、误工费误工时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的全休时间。出院后仍需休息,不能工作的,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确定出院后的误工时间。受害人构成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司法鉴定)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诉讼时需要提供工资表证明)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护理费护理时间:包括住院时间和出院后的护理依赖时间。出院后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诉讼时需要提供工资表证明)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
    2023-07-03
    242人看过
  • 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07/2008年)
    关于印发贵州省2007/2008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数据的通知各交警支队:根据省统计局提供的资料,现将2006年度贵州省国民经济统计数据中涉及交通事故处理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公布如下。按照黔高发〔2006〕26号文件要求,对2007年5月1日后处理的交通事故,按照该数据进行损关于印发贵州省2007/2008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数据的通知各交警支队:根据省统计局提供的资料,现将2006年度贵州省国民经济统计数据中涉及交通事故处理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公布如下。按照黔高发〔2006〕26号文件要求,对2007年5月1日后处理的交通事故,按照该数据进行损害赔偿调解。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人):9116.61元;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人)1985.00元;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人):6848.39元;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年/人):1627.00元;5、职
    2023-07-02
    294人看过
  • 湖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规定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湖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规定的赔偿项目有哪些?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
    2023-06-02
    279人看过
  •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涉及的项目有哪些?
    北京市包括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1、医疗费以实际支出为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后续治疗费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
    2023-06-02
    426人看过
  • <交通事故篇>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
    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2022-11-01
    124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交通事故的应对策略、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案例
    2023-06-08
    115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其他赔偿项目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一)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二)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根据受害
    2023-02-17
    209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以及项目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各地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
    2023-06-08
    348人看过
  • 湖北省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谁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由谁制定?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将由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联合发布。二、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制定的依据是什么?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标准制定的法律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制定的。统计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三、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吗?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开始执行并不意味着发生在每年开始执行之日之前的交通事故都适用旧的标准,发生在每年执行之日之后的都适用新的标准。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在执行之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在之前已经一审辩论终结的,适用
    2023-01-12
    125人看过
  • 2014-2015年度湖南省(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参考标准
    2014-2015年度湖南省(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参考标准(适应于交通事故、雇员受害等)一、根据湖南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3月17日与5月27日公布的统计调查数据: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14元;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372元;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887元;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609元。5、平均工资43893元/年与3658元/月。6、行业工资情况农、林、牧、渔业23441采矿业38028制造业4370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2512建筑业38248批发和零售业3923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0498住宿和餐饮业3018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4830金融业90860房地产业4282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576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4801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965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5623教育41965卫生和
    2021-11-20
    56人看过
  •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根据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然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道路交通事故一般表现为一种侵权行为,并且一般既侵害了人身权,又侵害了财产权。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是交通事故责任的主要内容。2、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目前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和标准,主要依据是《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所规定的标准来确定。据此,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停运损失费
    2022-11-03
    431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
    2023-05-03
    431人看过
  • 损害赔偿标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应用
    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
    2023-07-02
    2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按照湖南省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09
      是湖南省的。湖南省2010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赔偿标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按照我省统计局《2009年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4月6日发布)中的有关数据进行计算,这些数据在人民法院审理及相关部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的赔偿标准具有参考甚至依据作用。
    • 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关系到哪些赔偿项目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2016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项目包括: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项目中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及护理费的计算都涉及到上一年度受诉法院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各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的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2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 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
    • 2012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标准各市公安局交通事故赔偿表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3
      2012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标准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广德、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安徽省统计局《2011年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12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
    • 广东省公安机关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8
      广东省公安机关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 各市、县公安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广东省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省厅制订了《广东省公安机关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现印发给你们。从2009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10年5月29日24时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涉及有关赔偿项目的,均按该标准执行。 请各地将本标准向社会公布。 广东省公安厅 二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