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与违约问题的诉讼请求选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08:25:03 490 人看过

原被告系邻居,原告住在被告的后面。2003年6月,被告旧宅翻新,在原有的宅基地上盖新房。由于地势的特殊情况,新房正门在南边,是南门;从南边看是二层,从北边看是三层。当时在盖房过程中,原告以影响生活为由,向政府举报要求政府处理,经过调查,政府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且对原被告相邻权问题在村委会成员的工作下达成书面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补偿款5000元,将后窗堵死。但被告并未按照协议堵死后窗。于是,原告向法院起诉被告侵犯原告的相邻权。

庭审中,法官到现场进行勘验,并制作勘验笔录,认定地下室窗户未采取任何措施,但不对原告构成侵权。二层虽然没有堵死,但用花玻璃、外面用塑料布固定,透视性差,不能看到原告的院内及室内情况,据此断定不构成侵权。

在庭审中,就侵权与违约问题展开讨论。原告认为,虽然不能构成侵权,但是双方事先有约定,被告应当按照约定将后窗堵死。被告认为,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侵权,被告不存在侵权行为,原告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侵权成立,因此,应当认定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分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法庭只能按照原告的请求进行审查与判决,本案只能判决原告败诉。

上述案例提醒大家: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具有选择诉讼请求的主动权。其中,最典型的就是违约与侵权。诉讼请求应当有利于原告。否则,将导致不利的结果。希望慎之又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9: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诉讼时效期间:关于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律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民 诉 法 】 诉 讼 时 效 规 定 有 哪 些 ? 诉 讼 时 效 期 间 如 何 计 算 ?根据素材中提到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没有履行期限
    2023-09-27
    416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与诉讼选择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优点是省时、经济,但要求夫妻双方对离婚的问题达成一致。诉讼离婚相对费时费力,但如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则是必经的一步。当事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各有特点,当事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优点是省时、经济。一般来说,如果材料齐全,半个小时左右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但是,协议离婚的要求较为严格,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意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二、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诉讼离婚相对是比较费时费力的,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这也就是必经的一步了。离婚路途多曲折离婚路途多曲折,是指离婚过程中可能会
    2023-11-15
    455人看过
  • 立案后抓捕与通知的选择问题
    案后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强制措施要依据犯罪的性质、损害结果、嫌疑人的主观恶性来确定。若犯罪危害不大,当事人主观恶性小,在不影响侦查的情况下可以用传票通知当事人接受传唤,到案接受询问。若嫌疑人主观恶性大,采取限制较轻的强制措施不能防止其继续犯罪或有妨碍侦查的风险,就会采取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派出所立案后会有通知吗派出所立案后是会有通知的。派出所立案应该要将立案通知书送达被害人或者报案人。派出所不予立案的,应该要在立案当天开始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报案人。报案人不服的,可以在七日内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该要在七日内复议。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1、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2、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
    2023-06-30
    383人看过
  • 农村搬迁:户口与人的选择问题
    在农村宅基地动迁条例中就有相关规定,宅基地证上有名字的人都有分房的权利,而现在的动迁政策一般就是两种,按照人口来安置或者是按照土地房屋面积,具体要看当地动迁单位如何定这个标准,没有户口的一般是不能参与分配的。通常情况下,都是按照户口本上的人口数每人多少平米的补偿标准来分的,但具体还是要看各地的实际出台标准。农村搬迁赔偿按什么标准?这是没有统一标准的,每个地方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拆迁方在拆迁之前会发布拆迁公告,里面就有补偿的标准。宅基地补偿的是宅基地使用权,一般以2种形式来补贴: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一般平局价格会较大幅度的低于市场价)。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有非常详细
    2023-07-03
    412人看过
  • 诉权的选择
    不当得利
    [案情]原告王某租赁甲公司的客车办事,该车司机为李某。途中,被运输公司的一辆货车违章超行,致使王某乘座的客车被迫撞到一建筑物上,乘客王某受伤,司机李某也受伤。李某在事故中无责任。[评析]在以上案情中可以形成五组法律关系:一是王某与客运甲公司之间的客运合同关系;二是王某与运输乙公司之间交通肇事侵权法律关系;三是客运甲公司与运输乙公司之间的交通事故关系;四是客运甲公司与李某之间的单位与职工关系;五是李某与运输乙公司之间的侵权关系。基于以上几种法律关系,本案引申出以下几个法律问题?一、王某的损害应或可向谁来主张?是甲公司?乙公司?李某?还是都可以?二、李某的损害应有谁来赔偿?是甲公司还是乙公司?三、甲公司的损害有谁来赔偿?是甲公司还是乙公司?首先分析第一个问题,即王某的损害应向谁主张。作为一项赔偿必须依据一定的关系才能产生。在本案中,因王某与甲公司之间存在一种客运合同关系,所以客运甲公司有义务按
    2023-06-07
    426人看过
  • 涉外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与选择
    一、涉外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作为律师,要帮助当事人制定好涉外经济合同的争议条款,首先将面临的问题是,将来如果出现纠纷用什么方式去解决,是选择仲裁?还是选择诉讼?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对涉外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区别和特点有所了解,做到心中有数。涉外仲裁与诉讼的区别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管辖权产生的依据不同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是非强制性的,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协议的基础上的,只有在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仲裁机构才有权审理他们之间的争议。可见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来源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另外,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2)组织机构不同仲裁机构一般都是民间性的组织,仲裁员不是由国家任命的,一般是由各常设机构列出仲裁人员名单,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员名单中指定。因此,对双方当事人来说,仲裁比诉讼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有较多的自由。然而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国家机器的主要
    2023-06-12
    471人看过
  • 违约赔偿和侵权赔偿应当如何选择
    在竞合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重任选一种,具体要求何种赔偿,各有利弊。1、要求违约赔偿的优点是“成功率”较高,因为违约不需要证明加害方有过错,只要证明他没有按合同履行义务即可。缺点是违约责任所作出的赔偿范围小,违约的赔偿范围大致应当和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相当。2、要求侵权赔偿的有点是除了赔偿实际损害,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缺点是举证责任重,一般情况下您需要证明对方的行为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给你造成了损害、过错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一、信用社信贷员侵权责任纠纷怎么解决一般可以按照违约行为来支付违约金。我国法律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合同侵权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侵害了对方的人身、财产权益。合同侵权与合同违约构成竞合,受损害方可以选择侵权之诉或者
    2023-03-05
    177人看过
  • 违约金与定金条款的选择适用
    在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现实中,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也约定定金,在一方违约时,对方要求违约金与定金条款并用。一般说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就可以达到弥补因违约受到损失的目的。违约金相当于一方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而且根据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这样,守约方根据违约金条款,就可以补偿自己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当然,在定金条款对守约方有利时,守约方也可以适用定金条款,按照定金罚则弥补自己的损失。赋予守约方适用选择权,能够起到保障其合同利益,补救其违约损失的作用。但
    2023-06-05
    112人看过
  • 诉讼请求标的选择是法院强制规定的吗
    不是,诉讼请求标的是原告自己确定的,诉讼请求是请求法院在诉讼中支持己方的诉讼主张。诉讼请求要分项列明。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扼要,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民事诉讼本着“不告不理”的诉讼原则,原告不再诉讼请求中提出的请求,法院不会主动审理和保护。所以,事前应尽可能想得透些全些(当然也不能胡乱地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得不到法律保护却还要分担诉讼费用),以避免事后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等麻烦,更要杜绝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法律保护的情形发生。还有,千万不要遗漏诉讼费用承担项,要明确提出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的请求。一、民事诉讼的流程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
    2023-04-05
    449人看过
  • 什么是预期违约选择权
    预期违约选择权是指在预期违约的情况下,权利人可以选择承认预期违约,立刻行使诉权哀求法律的救济,也可以选择拒尽承认预期违约,等待合同履行期的到来。中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条就是对实际违约进行的规定。实际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对于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两者之间的关系,有人认为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具有质的统一性。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一样,“实质二者都是实际违约”。而王利明教授认为“违约形态可以分为两大类:即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它们共同构成了中国违约形态体系和内容”。
    2023-06-14
    150人看过
  • 孩子离婚后选择抚养权的问题
    夫妻离婚时,孩子已满8周岁的,可以选择抚养权。对于已满8周岁的孩子,在处理抚养权时,应当询问孩子的意见,看孩子愿意跟谁,并且孩子选择的那方,无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应当尊重孩子的意愿,让孩子选择抚养权。因此夫妻在离婚时,孩子能否选择抚养权,是要看孩子的年龄,只有已满8周岁的孩子,在离婚时,才可以让孩子选择抚养权。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更改吗?通常情况下,符合规定的,离婚后可以修改孩子的抚养权。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更改的。离婚的男女双方协议变更,也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不会受到时间的限制。但是如果是诉讼要求变更,法律规定有可以变更的理由,但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
    2023-07-01
    342人看过
  • 如何理解违约金与定金竞合选择权
    (一)本条第二款为新增规定。违约金和定金可能发生竞合,例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当一方违约时,就发生了违约金和定金的竞合。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是:1、交付的时间有区别,定金是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的,而违约金是在发生违约行为之后交付的。2、根本目的不同,定金的目的是担保债权实现,而违约金是民事责任方式,是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所应承担的财产责任。3、作用不同,定金有证约作用和预先给付的作用,在合同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定金还可以抵作价款,违约金没有这些作用。当出现违约金和定金竞合时,非违约方产生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请求违约方承担这两种责任中的一种违约责任,或者是给付违约金,或者是执行定金条款,不能合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但是如果非违约方选择适用定金条款,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违约方违约给非违约方造成的损失的,非违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定金不能
    2023-02-18
    459人看过
  • 上诉与否的选择
    一、谨慎选择上诉第一,当事人应考虑上诉的价值。诉讼是非常累人的事,心理、体力、财力都会有所消耗。这就要看上诉的目的与支出这些人力、物力、财力是否值得。如离婚案中,为了一只彩电或冰箱的财产分割而上诉似乎没有必要。而且,第二审法院主要审事实清楚与否、证据充分与否、运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是抓大节,且允许一审法院在合法前提下有一定幅度的判决自由度。第二,上诉的价值也并非只有钱能衡量,有时虽然在钱上是支出大于收入,没有上诉价值,但从其他方面看,上诉若赢,关系重大,也应考虑上诉。例如有一案,原告诉被告支付货款,由于被告无力还款,且不到庭,原告将被告之上级公司作为第二被告起诉,其理由就是上级公司在被告公司成立时没有按登记注册所填“上级公司拨款”而全额拨款。二、相关知识上诉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计算。在上诉期限内,提出的上诉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案件要进行第二审程序。如果超出这个期限,
    2023-04-21
    497人看过
  •  民间借贷违约诉讼问题
    该条规定了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若民间借贷双方拒不归还借款,则可以通过起诉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此外,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若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若民间借贷双方拒不归还借款,则可以通过起诉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
    2023-09-14
    44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人才寻找与选择的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2
      在上海给上海华大半导体公司的管理人员讲解面试技术的课程。休息期间一个部门经理问我,他想寻找的人员是那种既能把本质工作做好又还能将本质工作相连接的工作也能做了。 这个要求其实蛮高的。思考了一下,我给出的解决思路是。首先要做好本职工作的人,其胜任素质中的成就动机要很强。也就是想要把事情做好的强烈欲望,基于目标为了完成工作做好工作,可以加班加点,不计报酬的去做事情。这方面的特质可以经过培训和目标设置以及
    • 行政复议和诉讼自由选择的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9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属于司法行为。 2、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而受理行政诉讼的机关则是人民法院。 3、受理范围不同。凡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都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法律规定行政复议裁决为终局决定的,当事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4、审查力度不同。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
    • 离婚请求权期间可否选择诉讼时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9
      1、离婚请求权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的,同样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有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
    • 求助:XX还款方式选择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建议采用等额本息,前期支付压力不大,而且未来收入增加后可以提前偿还贷款本金,减少利息支出,个人根据缴费基数和性别年龄计算可贷款额度,在申请贷款之前只要按月连续缴纳满6个月的公积金即可申请,夫妻均由公积金的最高可贷60万。
    • 违约与侵权竞合,选择违约责任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2016年3月,李某持刀进入某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住户王某家中盗窃,王某与李某发生搏斗,王某被李某打伤,构成八级伤残。经查,某物业公司未对进出小区的李某进行检查登记。现王某以某物业公司违反物业管理合同中安全管理义务的约定,致使王某受伤为由,起诉某物业公司违约。但双方对王某因物业公司违约造成的损失是否包含精神损害赔偿产生分歧。提问:王某能否因物业公司违约造成的损失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湖北枫叶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