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对什么案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09 10:16:01 50 人看过

一、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二、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三、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02: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怎么确定
    一、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以下为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况: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如宣扬别人婚恋生活,在新婚夫妻房间安装监视设备,私自拆开他人信件了解他人的秘密等都属于违反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3.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4.监护权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损害,受害人可依法要求赔偿精神损害。5.特定纪念物品遭受灭失或毁损引起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二、精神损害赔偿金怎么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确定考虑的因素有很多。第一,从赔偿标准看,
    2023-06-27
    355人看过
  • 原配能否对小三提出精神损失赔偿?
    原配不能起诉小三要精神损失费。按我国的当前法律规定,虽然婚外情是对我国法律规定的一夫一妻制的挑战,但是婚姻中的无过错方难以起诉“小三”。承担婚姻中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有下面两种情形的可以起诉婚外第三者:1、婚外第三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与之以夫妻名义对外共同生活或者领取结婚证的,那么可以婚姻当事人重婚罪的名义起诉;2、如果夫妻一方为婚外第三者花了大量的钱,赠与了大量的财物,那么可以起诉婚外第三者返还这些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其他情况一般不能起诉婚外第三者。如果婚姻当事人因配偶婚外情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外情配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法律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符合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2023-07-18
    115人看过
  • 什么是精神损害赔偿?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
    所谓精神损害赔偿是指侵害人不法侵害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给受害人的人格、精神、尊严、人身自由等造成非财产上的损害,由侵害人给予经济赔偿,以抚慰受害人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对于精神损害,可请求金钱赔偿;但是,对于赔偿的数额应该有所限制。因为,精神损害赔偿中的经济赔偿的本身并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抚慰受害人,有效遏止致害人再次加害他人的侵权行为。相关法律知识:首先,要通过物质制裁加害人还受害人以公平和正义,抚慰其受到创伤的身心……加害人的侵害,是对受害人无理索取和野蛮的践踏,其自身并没有陷入与受害人相近似的困境中。法庭以经济利益以外的其它方式处罚,不及其侵权获得的利益和快感来的强,也就体味不到自身错误的轻重。在这种情感体验下,加害人会无限制重复其行为,以寻求同样的快感和更大的利益。在加害人的侵权行为发生后,法庭判罚其相当数额的罚金,可使受害人意识到
    2023-02-04
    383人看过
  • 精神损害与可赔偿的精神损害
    对于精神损害的概念和范围,多年来学界众说纷纭,立法未作明确界定,司法解释亦摇摆不定。主要观点有两种,一种是所谓的广义精神损害说,认为精神损害是指财产损害以外的其他全部非物质性损害,包括死亡、残疾、一般伤害,也包括因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以及隐私权遭受损害而产生的精神损害。狭义精神损害说则认为,精神损害仅指受害人因人身权利遭受侵害而遭受的精神痛苦、肉体疼痛和其他严重的心理反常后果。这种观点进一步认为,人的死亡和残疾伤害等损害后果既有财产损害方面的内容,又有受害人或其近亲属的精神痛苦和其他严重心理反常方面的内容,只是后一个方面的内容才能归于精神损害。最高人民法院2001法释7号似乎采纳了广义精神损害的学说,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纳入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而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法释20号则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界定为财产损害。其观点更接近于狭义精神损害说。笔者认为,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以
    2023-06-05
    261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怎样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
    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如下两个方面场合: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2、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由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明确的赔偿标准、最高和最低限额,因此如何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数额,是审判实践遇到的一个十分复杂而且是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以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问题。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既然如此,精神损害不是赔得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因此,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二、怎样确定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额1、适当补偿、限制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其不含直接物质损失内容的相应价值,依据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难以正确
    2023-02-04
    434人看过
  • 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和不予受理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之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的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遭受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时,物品所有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可以提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1、一般人格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其他人格利益。2、具体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肖像
    2023-06-08
    448人看过
  • 结案后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2009年11月4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对原告黎某某、廖某与被告李某、宋某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进行宣判。对原告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2008年10月12日凌晨3时许,被告李某、宋某为报复被害人黎某曾对被告李某殴打,在梧州市锦绣家园住宅区附近用蝴蝶刀和管子刀朝黎某的胸部、腹部、背部、大腿等处连捅约20多刀,至黎某无反抗能力后逃离现场。此后,黎某被送往梧州市中医院抢救,但因严重创伤致心、肺、肝、肠破裂急性大出血抢救无效死亡。2009年8月10日,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被告的犯罪事实,两被告在案件中的作用及被告李某某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并投案自首的情节,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李某、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十二年。2009年6月8日,被害人黎某的父母黎某某、廖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共117259.80
    2023-06-08
    269人看过
  • 对方出轨如何要精神损害赔偿
    一、对方出轨如何要精神损害赔偿1、《民法典》规定对方出轨不一定会有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就请求损害赔偿提起诉讼。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
    2023-06-16
    58人看过
  • 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间会有不同的标准。对绝大部分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当事人来说,他们都认为自己受到的伤害非常大,有的当事人可能甚至会认为自己受到的精神损害很难用金钱来衡量。精神损害赔偿因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使得在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将其肆意扩大,根据我国司法审判实践经验,
    2023-03-21
    235人看过
  • 谁能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婚外恋离婚赔偿何时提出
    根据新《民法典》规定,只有无过错配偶,才享有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成为请求权的主体。之所以将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仅限于无过错配偶,是为了促使公民严肃认真对待婚姻关系,预防侵害配偶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的发生,也可避免为证明离婚配偶双方过错大小之举证困难。婚外恋离婚赔偿何时提出:在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原告的情况下,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在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被告的情况下,若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其可在离婚后的1年内就该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在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被告的情况下,一审时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对于作为离婚诉讼被告的无过错方,法律给予了在离婚后1年内就损害赔偿单独起诉的权利,但对作为离婚诉讼原告的无过错方,若想切实维护自身权益的话,则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即
    2023-06-13
    212人看过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提出的程序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提出的程序是既可适用行政离婚登记程序,亦可适用民事离婚诉讼程序。夫妻双方就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已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又同意通过行政登记离婚,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予干预。如果当事人达不成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协议,则可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男方提出离婚怎么赔偿?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2023-04-01
    338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可以随时提出
    不可以,精神损害赔偿提出有一定的时间限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精神损害赔偿怎么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民法典》第一千
    2023-03-28
    174人看过
  • 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由有哪些
    1、有助于对受害人及受害人家属进行抚慰。精神损害的最终表现形式,就是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的丧失或减损。精神痛苦的产生有两个来源:(1)、侵害自然人人体的生理损害,当侵权行为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时,给权利主体造成生理上的损害,使其在精神上产生痛苦。(2)、侵害自然人心理的心理损害,当侵权行为侵害自然人的人身权利时,侵害了人的情绪、感情、思绪、意识等活动,导致人的上述精神活动的障碍,使人产生忧虑、愤怒、恐惧、焦虑、沮丧、失望、悲伤、抑郁、绝望、缺乏生趣等不良情感,造成精神痛苦,包括肉体上的痛苦。当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伤害,为减轻其本人及亲属的痛苦,应给予一定数额的金钱予以抚慰。2、有助于我国的附带民事诉讼融入国际潮流,保护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近年以来,在世界范围内公民权益损害的赔偿立法发展最明显的趋势是保护范围逐步扩大,由原来的只限于财产损害赔偿发展到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我国不
    2023-04-16
    311人看过
  • 对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因
    前言:旅游合同是指具有法定主体资格的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约定的,以旅行社提供餐饮、住宿、导游、运输、保险等旅游服务,旅游者支付相应报酬,并以旅游者一定精神利益的实现为内容的合同。其中,旅游者精神享受利益的实现是旅游合同最主要的目的与内容。旅游者的精神享受利益是指旅游者在签订旅游合同的过程中所期望达到,并且依据所订立的旅游合同能够实现的精神上的放松、愉悦、舒适与满足感。由于我国没有关于旅游合同的明确法律规定,因此关于旅游合同的法律性质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学界争论不休的话题。主要的观点有以下几种:委托合同说、行纪说、居间说、承揽契约说、服务合同说、混合合同说。[1]笔者认为,旅游合同应当属于混合性合同。旅游合同的核心给付义务是一定的精神享受利益。其中,旅行社提供了以精神享受为内容的旅游服务,包括安排行程、住宿、餐饮,由于旅游合同为混合性质的合同,其内容也就同时具备了多样性的特征,旅游服务作为合同中
    2023-06-07
    30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能力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10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赔偿精神损害怎么提出离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8
      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根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情形则应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注意,只有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当然如果夫妻一方出于愧疚不在乎另一方是不是也存在过错自愿给另一方精神抚慰金也是可以的。
    • 精神损害赔偿在什么时间内提出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
    • 精神损害能报销吗精神损害赔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24
      精神损害可以申请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一)非法拘留或者非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非法使用武器和警察武器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
    • 案件能不能单独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只要符合精神损害赔偿条件的,就可以。民法上所称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民法总则》规定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