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判员、人民陪审员:xxx律师事务所接受登封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指定我作为交通肇事一案的辩护人参加今天的法庭审判活动。在发表辩护意见之前,我想表达对此次交通事故万分遗憾的心情,也在这里向遇难者表示我诚挚的哀悼,并向他的家属表示深切慰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希望本人的辩护,能够得到受害人家属及亲属的理解。庭前我仔细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就本案发表以下几点辩护意见,诚请法庭予以采纳: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岳银波交通肇事罪的罪名没有异议,被告人由于疏忽大意,发生交通事故致被害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给社会造成危害给被害人家庭造成痛苦,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但是纵观全案的事实,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具备从轻、减轻的事实情节,现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一、被告虽然构成交通肇事,但受害人也有过错。受害人存在如下违规行为。首先、没有制止某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属于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其次、明知机动车辆不能超过核定车载人数,仍然乘坐超载车辆,臵自己的生命于危险境地,对损害后果的扩大应当负责。受害人的以上过错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密切关联,法庭应当在综合考虑被害人和被告人过错的前提下量刑,给予被告人与其过错行为相当的处罚。
二、被告人事发后认罪态度很好,有悔过自新的意愿。首先、事故发生后如实交待案情,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被告作的笔录自始至终没有变化,为公安机关及时处理案件提供了准确的事实依据。其次、表示认罪并真诚悔罪,事发后被告多次表示认罪、悔罪,在庭审现场,被告人再次表明了自己的上述态度,应当是真诚可信的。
三、被告人有以下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一)、从主观上讲,被告人属于过失犯罪,系初犯,以前未受到任何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且被告人从领取驾驶执照至事故发生前,一贯遵守交通规则,从未发生过交通事故,此次事故纯属偶然的意外。本案被告人犯罪主观恶性不深。
(二)本案过错不完全在于被告人。本次事故的发生是在被告人行止道路拐弯处时,对面突然过来车辆没有开会,致使被告看不到前方路面,为避免车辆相撞急打方向盘,产生侧翻,故此对面过来的那辆车主也应当负一定的责任。
-
交通肇事罪刑事谅解书该如何写
90人看过
-
交通肇事一死一重伤刑事判决书怎么写?
303人看过
-
如何写出一份权威的无罪判决书范文?
382人看过
-
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求批捕书如何写?
184人看过
-
交通肇事起诉状是如何书写的
61人看过
-
交通肇事如何判责任呢?
111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中的一罪数罪, 交通肇事罪的一罪还是数罪判断?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1区分交通肇事罪中的一罪数罪,应按法律规定及案情认定。同一行为人的多次举动是一罪还是数罪问题,即涉及罪数问题。一罪还是数罪判断标准:原则上以犯罪构成为标准,同时考虑刑法的特殊规定:1、对几次相同的犯罪行为能否进行一次评价如果得出肯定结论,原则上就以一罪论处。如对于几次走私相同物品的犯罪、几次实施的相同财产犯罪等,可以进行一次评价,即累计犯罪数额作为一罪论处。如果得出否定结论,则不能以一罪论处。如一次
-
交通肇事罪与一般的交通肇事罪有何区别?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07交通肇事和交通肇事罪区别如下: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交通肇事者将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
-
交通肇事罪一般判缓刑条件应该是如何样的?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04《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
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起诉状一般是怎样写呢?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5法定代表人:李× 住所:××市××路××号。 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80000元(具体详见清单);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10000元; 三、赔偿原告助动车损失费6000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6年4月1日下午一时许,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助动车正常行经××市××路与××路交叉路口时,遭遇被告胡×驾驶的小客车(牌号
-
一般破坏交通设施罪交通肇事罪如何处罚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1根据我国刑法,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严重后果”,在《铁路法》上是指因行为人故意毁损、移动铁路行车信号装置或者在铁路线路上放置足以使列车倾覆的障碍物,或者盗窃铁路线路上行车设施的零件、部件、铁路线路上的器材,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毁损、中断铁路行车等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