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中当事人之间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并由雇主指挥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且雇佣关系常常表现为连续性提供劳务、定期给付劳动报酬。
[案情]
邓某与罗某是相识十几年的同学,某日邓某有一批货物需要运输,考虑到罗某有一小型货车,便对罗某说给别人赚钱不如给自己的同学,于是便让罗某运输这批货物。不料该车在行驶途中,因下雨路滑撞伤了路人张某,故张某将邓某与罗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由邓某承担赔偿责任,罗某不必担责。本案中邓某与罗某之间是雇佣关系,罗某是按照邓某的指示完成工作,应由雇主邓某承担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由罗某承担赔偿责任,邓某不必担责。本案中邓某与罗某间不存在人身依附,他们之间是承揽关系而非雇佣关系,因此应由罗某自行承担责任。
[评析]
处理本案的关键就是分清雇佣与承揽关系的区别。雇佣中当事人之间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并由雇主指挥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且雇佣关系常常表现为连续性提供劳务、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而承揽关系常常是一次性提供工作成果、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当事人一方所提供的劳动是其独立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还是构成合同相对方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也是区分二者的方法,前者是承揽而后者是雇佣。
本案中,罗某与邓某间不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劳动设备由罗某自行提供,完成工作的手段、方式由其自行选则并独立完成,罗某也不是长期为邓某提供劳动由邓某定期给付报酬,因此本案中罗某与邓某之间应是承揽关系。故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作者:信丰法院陈凌云
-
承揽与雇佣的区别及责任承担
141人看过
-
承揽与雇佣的有什么不同点
140人看过
-
承揽与雇佣不要混淆
169人看过
-
雇佣与承揽分别是什么,雇佣与承揽的区别有哪些?
243人看过
-
雇佣和承揽的异同点有哪些?
421人看过
-
雇佣与承揽的不同之处在哪里
168人看过
连带赔偿责任是指权利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义务人提出赔偿其全部损失的要求,而此义务人可根据事先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其他义务人追偿超出自己应承担的部分。 连带赔偿责任的顺序是各个责任人不分先后次序的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包括法定连带责任... 更多>
-
雇佣与承揽的区别,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之间的区别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08雇佣与承揽的区别 雇佣一般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契约。雇佣关系是否成立主要应看:(1)双方是否有雇佣合同;(2)雇员是否获得报酬;(3)雇员是否以提供劳务为内容;(4)雇员是否受雇主的控制、指挥和监督。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1、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2、承揽合同履
-
雇佣与承揽如何区别?雇佣与承揽如何区别?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条规定了定作人原则上不对承揽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第十一条规定了雇佣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责任。由于牵涉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目前从司法实践来看,《解释》适用比较困难的情况是雇佣与承揽如何区别? 雇佣一般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契约。传统的雇佣关系是劳务关系的基
-
雇佣合同是什么雇佣合同的责任承担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1雇佣合同的责任承担的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
-
承揽合同关系与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有什么特征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5想要具体地了解承揽合同关系跟雇佣关系,先去了解一下承揽合同跟雇佣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吧。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合同的特征:1、是承揽人独立地提供劳务的合同;2、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3、是双务、有偿合同;4、是诺成、不要式合同。 雇佣合同是指雇员按照雇主的指示,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提供劳
-
雇佣合同的承担责任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1雇佣合同的责任承担包括: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