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了也会构成贪污罪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20:11:28 318 人看过

不会,退休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退休相关文章
  • 贪污罪判刑后还有退休工资吗
    退休人员犯罪判刑后停止发放养老金,服刑结束后可以继续按原来标准享受养老金。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度题的复函》(劳社[2001]44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知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内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按照《劳动人事部关于退休职工被判缓刑期间可否享受原退休待遇的复函》中规定:“退休职工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在缓刑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原退休待遇。”1、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服刑期间不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刑满释放后继续享受服刑前的基本养老金待遇。2、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宣告缓期执行的,拘役或缓刑期间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但不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3、退休人员在劳动教养期间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并参加以后的基本
    2023-06-03
    304人看过
  • 贪污罪的主体是谁如何构成贪污罪
    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和其他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行为人犯贪污罪的,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私营企业的钱算不算公款私营公司的不是公款,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挪用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情况下,非国家工作人员也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二、村委会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应承担何种罪村委会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03-20
    438人看过
  • 虚报支出构成贪污罪吗
    可能构成贪污罪,具体看情节。构成贪污罪应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023-06-03
    123人看过
  • 成都律师:贪污受贿定罪标准也“过时”了
    《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该提高了?》追踪四川城市盗窃1000元就构成刑事犯罪,这个标准已沿用了12年。成都有律师提出,该标准已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议将定罪标准提高至2000元。此事引起本报读者的关注和争议,昨日打进本报热线电话发表意见。很多读者表现出对盗窃行为的“零容忍”,认为不应提高标准,如果提高就是变相助长犯罪。也有一些人认为,应该提高,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昨日,成都律师还指出,除了盗窃罪,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及职务侵占罪等定罪、量刑标准也已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昨日,省律师协会刑辩委员会副会长、四川刑事律师网首席律师成安指出,除了盗窃罪,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及职务侵占罪等,这些定罪、量刑和数额认定息息相关的罪名定罪、量刑标准,在现在看来,都已显得不大合理。贪污罪受贿罪量刑标准已沿用13年我国《刑法》中有关贪污罪、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1997年修订的,直接写入刑法中。贪污受
    2023-04-24
    212人看过
  • 贪污8000多算贪污罪吗?
    如果贪污的钱是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贪污8000也算贪污罪。对犯贪污罪的,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贪污罪怎样处罚贪污罪处罚如下: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二、贪污罪的五种犯罪情节有哪些贪污罪的定罪量刑情节的五种具体情形:第一项是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
    2023-06-23
    228人看过
  • 贪污罪可以由过失构成吗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一、如何正确认识贪污罪(一)区分罪与非罪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千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贪污情节较轻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贪污罪。(二)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如果已
    2023-06-27
    252人看过
  • 现在因贪污罪已经被收监,而朋友也因贪污罪共犯被起诉,我们想了解贪污罪共犯构成是怎么判定的呢?
    贪污罪属于身份犯罪,刑法第382条规定贪污罪的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受委托管理、经营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此两类人员以外的人员与其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因此,刑法第382条规定以外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具备身份的人员共同贪污,应当是贪污罪共犯构成无疑。贪污罪共犯如何量刑贪污罪的量刑原则应以共犯的独立性为主,但又不能脱离共犯从属性的制衡。身份犯共犯的量刑原则主要有二:一是对于构成身份犯来说,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犯法律要求特定身份的罪的,没有特定身份的人虽以该罪论处,但可以减轻刑罚;二是对于科刑身份犯来说,因特定身份而致刑罚有轻重或者免除的,没有这种特定身份的人,科以通常的刑罚。贪污罪共犯的量刑原则盖源于以下理论:首先,狭义的共犯从属于正犯的程度,主要有四种形式,即最小限度从属形式、限制从属形式、极端从属形式和最极端从属形式。世界各国大多数都采极端从属形式,也就是正犯必须具备
    2023-08-08
    65人看过
  • 了解贪污罪的构成条件与要素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不仅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和职务的诚信,但主要侵犯了职务的诚信;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3、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4、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哪些属于贪污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3、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
    2023-07-07
    341人看过
  • 怎样贪污才构成犯罪?
    一、基本概念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行为对象是公共财物,包括国有财产、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其他以公共财产;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主观故意。贪污罪属于行为犯,即只要实施了刑法分则规定的贪污行为,无论贪污数额的大小就成立既遂的犯罪。二、注意问题(一)国家工作人员依照刑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依国家工作人员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解释,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救灾、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灾款物的管理,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土地征收、正有补偿费用的管理,代征代
    2023-06-11
    275人看过
  • 什么样的贪污行为会构成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骗取、侵吞等手段将公共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贪污罪。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贪污3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情形,贪污数额达到该数额的,应当对其予以处罚。因此按照刑法的规定,贪污30000元以上就可以入刑,但是如果有其他较重情节,贪污10000元也可以入刑。一审减少9个死刑罪名、贪污量刑数额+情节、代考和网上造谣传谣入刑为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草案一审稿对刑法作了重要的修改完善。其中惩治网络犯罪、合理减少适用死刑、为反腐败提供法律支持等多处修改让人眼前一亮。人民群众对腐败深恶痛绝,要求严惩腐败的呼声日益高涨。为此,草案一审稿涉及对行贿犯罪的处罚条款中,多处增加了处以罚金的内容;同时,将贪污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具体数额的规定改为视数额+情节情况而定,以更符合实际情况,更好
    2023-07-01
    474人看过
  •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多少钱构成贪污罪?
    1、国家工作人员只要利用职务实施额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就有可能会构成了贪污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2、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
    2023-06-23
    351人看过
  • 什么行为可以构成贪污罪,构成贪污罪的行为都有哪些
    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可能构成贪污罪。2、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3、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故意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4、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和其他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自己的财产,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五、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023-08-18
    445人看过
  • 贪污罪已经判刑了还会处罚金吗?贪污罪可以判处罚金吗
    刑法修正案九之前犯贪污罪,在适用后判刑的可以并处罚金;但是如果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不可以适用罚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
    2023-02-09
    415人看过
  • 季某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洛阳律师石克俭辩护词选:季某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审判长、审判员:洛阳永进律师事务所接受季某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季某的辩护人。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现根据事实和有关法律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考虑。一、本案程序上的一些问题第一,据被告人家属讲,公安机关在先期的侦查阶段中扣押了季某家中数十万元的存款和一辆面包车及其他财物。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13条和《刑事诉讼法》115条的规定,扣押人应当在扣押物品的当时向持有人开具《扣押物品清单》。然而,直到今天季某及其家属也没有收到任何扣押手续;第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17条:公安机关对扣押物品应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或自行处理,经查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回原主。本案的事实是:公安机关不但未将与案件无关的汽车返还原主,反而擅自将汽车随意使用,甚至由于其违章驾车还被车管部门在《洛阳晚报》上曝光。辩
    2023-04-25
    194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休
    词条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退休
    相关咨询
    • 贪污自首并且退赔,构成犯罪了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7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贪污犯罪嫌疑人自首、赔偿的,应当根据犯罪情节量刑。犯罪情节较轻的,不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贪污贿赂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过、积
    • 十种行为会构成贪污罪什么情况下会构成贪污罪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2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共同贪污,共犯论处。
    • 已经离职了还构成贪污罪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5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你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所以不可能构成贪污罪;另外关于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的问题,职务侵占罪是个故意犯罪,构成职务侵占罪应当有侵占财务的的犯罪故意,显然你有证据(人证、银行转账记录)证明自己不具有侵占故意,因此在犯罪主观方面不可能成立此罪。因为我刑法犯罪要求主客观相统一,所以即使你具有职务侵占罪的几个客观构成条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行为、数额较大),也不构成此罪。另外,关
    • 贪污罪构成后会怎样判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5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
    • 贪污罪认定贪污罪构成要件贪污罪量刑标准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26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4、本最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处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