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刑事案件能判缓刑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09:12:46 460 人看过

法院是可以判处缓刑的,但适用缓刑需要符合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

缓刑是一种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放在社会上改造的刑罚制度。缓刑制度创设的目的旨在使缓刑犯在某种社会组织或机构的帮助教育下,不关押即得到改造,从而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我国刑法对于缓刑的前提条件并没有罪种的限制,适用的是短期自由刑,适用对象中没有罚金刑。

而且按照我国刑罚种类排序,比拘役轻的刑罚是管制,管制是一种限制自由刑,并不需要剥夺人身自由,因此管制不需要适用缓刑,直接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可。

宣告缓刑的条件

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1、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不适用缓刑。

2、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3、一些犯罪的个别规定,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三条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有一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一)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二)不具有悔罪表现的;

(三)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又例如,《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规定对于毒品再犯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4、行为人犯数罪时一般不要适用缓刑。

因为行为人犯数罪说明他是连续犯罪,主观恶性大,再犯可能性大,难以保证他不再继续犯罪。如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中就指出: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不适用缓刑。

一、缓刑适用的一般范围

1、过失犯罪相对于故意犯罪要优先考虑

因为过失犯罪的罪过小,主观恶性不深,再犯可能性很小,可以优先考虑。

2、少年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要优先考虑

3、轻微性质的犯罪相对于严重性质的犯罪优先考虑。

比如相同条件下故意伤害要优先于故意杀人考虑,强制侮辱妇女要优先于强奸罪考虑等。

4、从犯、胁从犯相对于主犯优先考虑

5、中止犯、预备犯、未遂犯相对于既遂犯要优先考虑

6、积极赔偿的相对于消极赔偿的要优先考虑

7、刑事诉讼一开始就认罪并始终认罪的相对于时供时翻的优先考虑。(当然这种情况是指庭审都认罪,如果庭审时不认罪则不适用缓刑。)这实际是反映一个人的悔罪心理和态度。

8、自首立功的相对于被迫认罪的要优先考虑

9、无前科的相对于有前科的要优先考虑

10、社会影响小的案件相对于社会影响大的要优先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2: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到司法局是不是能判缓刑
    法院是可以判处缓刑的,但适用缓刑需要符合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缓刑是一种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放在社会上改造的刑罚制度。缓刑制度创设的目的旨在使缓刑犯在某种社会组织或机构的帮助教育下,不关押即得到改造,从而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我国刑法对于缓刑的前提条件并没有罪种的限制,适用的是短期自由刑,适用对象中没有罚金刑。一、在我国单位行贿罪可以判缓刑吗?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
    2023-03-11
    381人看过
  • 刑事案件判处缓刑的一般要求
    实践中经常会看到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适用缓刑的情况,而对于一般的当事人来说,对于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并不知悉,并且由于实践中适用缓刑的情形与刑法理论有较大的区别,致使包括许多律师在内都对案件的前景无法预料,本人经过总结司法实践中的经验,特就一般法院判处缓刑主要适用的条件作如下说明,法院在适用缓刑时在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前提下,一般都会参考以下条件:一、案件事实不清,存在较大的疑点无法排除的。二、被告人有重大立功表现、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盲聋哑、从犯、未遂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三、人身伤害案件,被告人给与赔偿的。四、过失性犯罪或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五、本市户口的。六、单位主动出具担保证明的。七、没有前科的。
    2023-06-11
    371人看过
  • 刑事案件缓刑的几率大吗?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一、缓刑的时候可以开车吗在缓刑期间可以开车,缓刑期间,除了不能出国,不能随便离开居住所在地外,其他权利与正常人没多大区别。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
    2023-03-11
    152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不经逮捕也会判缓刑吗
    不逮捕的案件不一定多数为缓刑,不逮捕的案件中,可能犯罪嫌疑人涉嫌的是轻罪,或者犯罪情节较轻,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法律规定的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刑事案件中缓刑比拘役轻吗?在刑事案件中缓刑和拘役没有可比性,缓刑和拘役的区别包括:1、缓刑和拘役的执行方式是有区别的。拘役是在看守所执行;缓刑是暂时不执行收监。2、缓刑和拘役的定义不同。拘役是短时间的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且进行就近拘禁;缓刑一般是对触犯刑律,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后构成犯罪事实、应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人,法院会先行定罪,但暂时执行所判处的刑罚。3、两者适用对象不同。拘役一般仅适用于犯罪性质较为轻微的犯罪人;而缓刑一般适用于被判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死刑两个刑罚带之间的,而被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惯犯、犯罪组织的首要领导等情况则不
    2023-08-01
    338人看过
  • 判缓刑的刑事案件条件探讨
    刑事案件的量刑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判处。一般情况下,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但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交通事故判缓刑的条件(一)法定因素。1、看是否具备法定从轻和减轻情节;也就是是否符合《刑法》第67条和68条关于自首和立功的规定。具体到交通肇事罪,主要看肇事者在案发后是否有主动报案、自动投案、委托他人报案等自首情节,当然还包括是否构成立功等因素。2、看是否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1)刑期的要求,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可能被判处缓刑。对交通肇事罪而言,只有不具备加重情节的一般交通肇事,才满足缓刑
    2023-07-01
    235人看过
  • 我国什么刑事案件能自诉
    我国侮辱诽谤类型的刑事案件能自诉,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情况为: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相关
    2023-03-02
    282人看过
  • 详解我国刑事案件的量刑现状
    (一)我国刑事案件的量刑现状目前,由于刑事案件在量刑问题上缺乏统一性和一致性,社会大-众对此颇有微词。例如,某区法院对四起谥窃犯罪的判决:案例一:某年6月12日的判决:盗窃财物共计1600元,判处有期徒刑6年;案例二:某年6月16日,盗窃财物共计1600元,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案例三:盗窃财物共计9800元(多次),有期徒刑2年,罚金3000元;案例四:盗窃财物计980元(一次),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2300元。①类似上述这样的判决在现实中比比皆是。人们不仅要问:量刑的标准到底是什么?这是在同一个基层法院内的判决结果。若从全国范围的法院判决来看,情节相近,罪名相同的犯罪,其最终所判处的刑罚差别之大也就可想而知了。这里且不说判决结果在个案中所具有的公正性,也不论作出判决的标准是否科学,人们一看到这样的判决结果自然而然就会对司法的公正性打上一个问号。为了提高大-众对司法的信任度,让正义在每个
    2023-03-13
    103人看过
  •  缓刑的条件是什么?刑事案件如何被判缓刑?
    该段内容描述了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被宣告缓刑,并可以被禁止从事特定活动。缓刑的宣告对未满十八周岁、怀孕或已满七十五周岁的犯罪分子有更容易获得缓刑的条件。同时,该段也提到了宣告缓刑时可以禁止犯罪分子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被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于未满十八周岁、怀孕或已满七十五周岁的犯罪分子,应当更容易获得缓刑的宣告。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 刑 条 件 有 哪 些 ?缓刑条件有哪些?缓刑,是指对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不执行
    2023-09-01
    436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哪些情况可能会判缓刑,肇事后能适用缓刑吗
    一、刑事案件中哪些情况可能会判缓刑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对犯罪分子宣告缓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首先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要看犯罪分子有无真实的悔罪表现,是否真诚悔过自新,只有真诚悔改自新,确有悔罪表现的才可以适用缓刑。第三是根据被告人犯罪情节,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这也是实践中最难把握最容易出现问题的要素,对于适用缓刑后是否还能再危害社会应进行全面综合分析审查判断。第四、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能否适用缓刑必须根据具体案情分析,建议向专业的刑事律师做详细咨询。在此过程中,要谨防某些好心人以疏通关系的名义向家属索要钱财。二、肇事后能适用缓刑吗醉驾是这一段时期国家比较重视的一个社会问题,如果醉驾
    2023-04-26
    186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缓刑有几种判法
    适用缓刑的先决条件应当是宣告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包括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但因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而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同时具备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的条件。笔者认为以下五种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情形可以适用缓刑:1、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由于犯罪人主观上不希望社会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一般也较轻,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2、刑法总则规定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比较常见的有:未成年人犯罪;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犯罪;犯罪预备、中止、未遂;共同犯罪情节较轻的从犯等;3、刑法分则各罪中刚达到犯罪起点的。如侵财型犯罪中,犯罪数额刚构成犯罪起点;刑法规定多次行为才构成犯罪,刚达到三次的;4、由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如由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毁坏财物等,若犯罪人对自己的行为有悔过,能赔偿
    2023-06-12
    498人看过
  • 我判了缓刑同案上诉我能先出来吗
    可以。同案犯上诉不影响缓刑,上诉不加刑,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2023-06-18
    142人看过
  • 当前我国刑事案件判刑的最低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判刑最低标准是拘役。拘役最短的期限是一个月,最长为六个月。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打架刑事案件判刑最低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
    2023-07-10
    476人看过
  • 监察委公诉案件能判缓刑吗
    监察委公诉案件能判缓刑,但也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判断。一、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二、缓刑对象条件怎样一般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一般而言,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其罪行较轻,法益侵害程度较小;相反,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地说罪行较重,无论是法益侵害性还是人身危险性都比较大,因此,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和人身危险性小而被判较轻刑罚的
    2023-03-01
    436人看过
  • 我国老师判缓刑要开除吗?
    一、老师判缓刑要开除吗?一般情况下教师被判缓刑是会开除公职的,具体的要看教师所在学校的意见。《教师法》第十四条收费岛剥脱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所以就有可能教师判缓刑是要开除公职的。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的特点:既判处一定刑罚,又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期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性。缓刑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从裁量是否执行所判刑罚的意义上说,缓刑是一种量刑制度;从刑罚执行的意义上说,缓刑也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二、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一)适用
    2023-04-04
    47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缓刑能在我国申请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23
      在我国被判缓刑是不能申请的,这并不是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识能决定的。
    • 刑事案件我被判处四年上诉女方能在判缓刑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需要详细了解情况后才能判断,建议请律师。
    • 刑事案件,死缓有可能被判死刑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9-30
      缓有可能被判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后又判缓刑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5
      如果上诉并改判了,那么是没有赔偿的。只有实际按错误判决执行刑罚才有国家赔偿。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
    • 学生案件判缓刑的同学能进国企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8
      刑法不管判缓刑人员能不能在国企工作的事,这个从法律上说属于单位内部规定,单位有权自己规定,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