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变更起诉书,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1:02:04 443 人看过

一、孩子抚养权变更起诉书,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二)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具体的法定事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四)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3、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的当事人。

二、民法典规定小孩抚养权归谁所有了吗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民法典1085规定孩子抚养权归谁

《民法典》1085规定的不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抚养费的负担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3: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权相关文章
  • 追索抚养费纠纷,抚养费变更时注意哪些问题
    一、追索抚养费纠纷,抚养费变更时注意哪些问题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协议中应该包含了孩子抚养费支付的安排,所以此种情况下,索要孩子抚养费,以协商为主,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执行的是法院判决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变更抚养权的依据有哪些,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变更抚养权的依据如下:(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三)已满八周岁的
    2024-01-19
    203人看过
  • 变更抚养权:解决两个孩子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变更两个孩子抚养权是否困难,受到实际情况的影响。如果争取抚养权的一方在工作、收入、学历、个人品德、陪伴孩子时长等方面具有优势,那么在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就没有那么困难。因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审判是按照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孩子争取最大利益的原则来作出裁决的。不养孩子可以变更抚养权吗不养孩子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法律规定每个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因为离婚等原因而消除。如果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那么另一方有权利申请变更抚养权。双方可以先协商决定,协商不了的,可以上诉法院,并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考虑还在幼儿期可能需要母乳,一般是由母亲抚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023-07-01
    428人看过
  • 变更抚养费起诉书变更抚养费起诉书
    原告:王小,女,生于1992年1月2日,北京XX中学学生,住XX区XX街X号院X楼X号。法定代理人:张XX,女,生于1963年1月6日,XX单位职工,住址同上,系原告之母。联系方式:被告:王XX,男,生于1963年7月8日,XX单位干部,单位地址:XX大街XX号。联系方式:案由:抚养费纠纷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根据现状,将原120元抚养费增加到合理水平;(二)由被告承担诉讼费。事实与理由:原告父亲王XX与母亲张XX于1996年4月2日经XX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中民终字第XX号调解书调解离婚,婚生女王小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120元,自1995年12月起给付。至起诉日,现实的生活水平、教育费用、医疗费用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被告还一直按每月120元的标准给付原告抚养费,这已经完全不能满足原告的日常生活、教育、医疗费用。原告虽然多次与被告协商,但被告拒绝增加抚养费。故起诉
    2023-03-24
    315人看过
  • 抚养费变更时注意什么问题
    一、抚养费变更时注意什么问题抚养费的变更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请求变更抚养费的条件:如果父母一方要求变更抚养费,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具体包括:要求变更抚养费的子女已满十周岁且能独立生活;有正当理由需要增加抚养费或减少抚养费;以及实际需要变更抚养费的情况。2.抚养费变更的标准:法院在处理抚养费变更的请求时,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决定。如果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原因导致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或者父母收入明显下降,可以请求适当增加抚养费。而如果父母有负担能力,但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当理由,可以请求适当减少抚养费。3.执行问题:如果法院准予变更抚养费,父母一方应当按照决定书规定的金额和时间支付抚养费。如果一方拒绝履行支付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来解决。二、抚养费变更的方式1.如果双方能够就抚养费变更协商一致的,可以协商变更;2.如果
    2024-01-03
    268人看过
  • 变更子女抚养权条件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注意哪些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这是必须变更的情形,出发点主要为了孩子,因为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孩子是父母心尖的一块肉,原本离婚就对孩子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如果再遇到恶毒的后妈后爸或者对方照料不恰当,更是对孩子的二次伤害。上述文章为您详细介绍了“关于子女抚养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子女抚养权可以双方
    2023-08-16
    360人看过
  • 抚养费纠纷诉讼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抚养费纠纷诉讼应注意哪些问题首先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投递起诉状。法院的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十七条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抚养费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另外,起诉方有必要做充分的诉前准备,例如,委托律师了解案情,收集并固定证据材料,拟定诉讼策略,草拟起诉状等。二、抚养费纠纷如何起诉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金额应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
    2023-04-27
    250人看过
  • 孩子抚养问题可以变更的吗?
    抚养权可以变更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问题可以变更的吗?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022-06-29
    404人看过
  • 关于孩子抚养费变更的问题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显然是对子女利益的侵害,这种情况下不会因为不付抚养费就免除其抚养义务。此时,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而要是在这方面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子女抚养费变更的条件是什么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两种:(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要求减免抚养费的三个条件: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
    2023-08-04
    133人看过
  • 没有房子,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没房子也是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权利,都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不会因为其他情况而消除。双方可以先协议确定抚养权归属,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综合判定。如果一方的经济状况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则不利于争取到孩子抚养权。乙肝影响抚养权吗,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乙肝不属于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不能被剥夺抚养子女的权利。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4、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1、对方有婚外情的;2
    2023-07-01
    68人看过
  • 未婚孩子抚养权问题去哪里起诉
    律师解答: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1、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2、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3、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24-04-16
    80人看过
  •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子女被虐待可否变更抚养权?
    问:离婚后,共同生活人虐待子女的,另一方可否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对此,越秀法院张*法官为您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的情形,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支持。夫妻双方离婚后,针对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婚是自由的,但孩子是无辜的。父母与子女间的血缘关系,是一个永远都无法改变的事实。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抚养孩子,均要客观的、现实的考虑到孩子的实际情况和感情,给孩子一个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如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虽协议约定婚生子由父亲抚养,但在抚养过程中,有证据证明与孩子共同生活人员对孩子有体罚、饥饿、精神虐待等情形,对其今后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其母亲可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2023-05-29
    346人看过
  • 房产继承变更应注意哪些问题
    1.申请书;2.继承人身份证件;3.原房地产权证;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5.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6.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7.房屋估价单。扩建、改建房地产登记提交:1.申请书;2.房屋权利人身份证件;3.原房地产权证;4.土地使用权属证明;5.城建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筑执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7.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文件;8.房屋竣工平面图;9.公有房屋需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筑面积核定通知单;10.其他有关文件。房屋倒塌、拆除、灭失登记需提交:1.房屋权利人身份证件;2.原房地产权证;3.批准拆除证件或其他有关证件;4.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倒塌、灭失证明。房地产其他权利登记备案需提交:1.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抵押需提交:(1)申请书;(2)委托书;(3)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房地产权
    2023-06-14
    428人看过
  • 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诉讼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诉讼要注意哪些问题1.抚养权的确定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2.要将抚养费明确。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要尊重子女的意见。4.其他相关注意事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
    2023-12-02
    380人看过
  • 债权变股权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债权变股权需要注意:一、要选好债务人。二、对选好的债务人的逐笔负债进行分析,将符合条件的部分债权作股权转换。三、转股后的负债部分与其它部分负债应分开。一、股权转让对出资人有什么影响股东认缴出资后,在缴纳期限尚未届满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原则上虽然不再承担出资责任;但是也应考虑股东转让股权是否有正当事由、公司当时的负债情况、已缴纳出资的程度、股权受让人的出资能力或者股东对债权人与公司交易的影响大小等等;综合判定股东认缴出资后,在缴纳期限尚未届满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是否具有逃避债务的目的,最终决定股权转让人是否需要继续承担出资责任。二、股权转让后的债务由谁承担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股权转让后之前的债务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实践中,股权转让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有以下几点: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
    2023-04-04
    204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权
    词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抚养权
    相关咨询
    •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需要注意什么, 子女抚养权变更要注意哪些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22
      一、处理变更抚养纠纷应注意什么1、抚养关系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2、正确把握“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从司法实践及相关案
    • 处理变更抚养纠纷应注意什么孩子抚养权纠纷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处理变更抚养纠纷应注意什么1、抚养关系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2、正确把握“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从司法实践及相关案
    • 起诉抚养权纠纷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7
      (一)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地或经常居住地)、电话号码、邮政编码。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单位电话号码、邮政编码。(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姓名和工作单位、住址。(四)必须打印或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尾部
    • 如何变更抚养权?起诉时应注意哪些内容?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30
      变更抚养权,提起诉讼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应该如何写孩子抚养权变更起诉书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4
      ①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后,孩子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孩子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孩子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孩子抚养关系。②孩子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孩子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