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致使承包人损失的,该怎样理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22:21:32 237 人看过

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各个承包人为了争揽工程,往往只能忍气吞声,发包人也抓住了承包人的心理,“你不干他干,总有干的”,以致很多承包人在遭遇工程变更导致的损失时,往往不敢提出索赔请求,这样只能导致自身吃亏。承包人在遭遇损失时,应该果断提出索赔要求,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工程变更可导致承包人损失

在建筑工程中,因发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往往会导致承包人的工程量增大、工期延误等,从而造成损失。一般情况下,可能导致承包人损失的常见工程变更有:

1、设计图纸与工作量表中的要求不符设。如尺寸、大小有误需要修改,导致工程量增加。

2、现场施工条件与设计图纸要求相差较大,大幅度地增加了工作量。

3、设计变更。在施工途中,发包人修改设计图,到承包人增加了工程量,工期延误。

4、业主已批准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加速施工,应付赶工费。

需要注意的,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不限以上所述情形,在实际建筑工程中,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形,如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增加费等,承包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索赔要求。

承包人怎样索赔

工程变更导致损失的,承包人在大部分情况下,都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索赔事宜:

1、建筑工程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处理。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按照合同协商赔偿事宜即可。

2、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承包人可与发包人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协商,是解决纠纷的有力方式,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赔偿事宜,是最好的情况。

3、协商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双方当事人对工程变更的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或者直接委托工程造价鉴定机构进行工程造价鉴定,最终确定赔偿的款项。

4、到法院立案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在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收集证据资料,委托建筑工程律师到法院起诉追偿,是最后的选择也是最好的选择,往往可以争取到最大的赔偿金额。

因此,对承包人而言,要是因为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变更,从而遭受损失的,最好积极主动提出索赔要求,干了多少活就拿多少钱,否则就只能自身吃亏了。倘若是赔偿事宜仍然心存忧虑的,先向专业建筑工程律师进行咨询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一、没有按时完成项目未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1、(一)如果建筑工程合同中无约定逾期竣工的违约金,因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逾期竣工,那么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来解决:

(1)可以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包括交付时间、逾期交付的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等。

(2)发包人对承包人造成的逾期竣工的违约行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二)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三)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只是损失计算的标准实践较难掌握,处理时可以由当事人自行举证证明损失的大小,也可以要求按利息计算。其中,三种具体的处理利息起算标准: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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