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准保税
进境货物可否保税,要由海关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决定。货物经海关批准才能保税进境,这是保税制度的一个十分明显的特点。
海关应当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批(备案)。批准保税的条件原则上有3条:
1.不受管制。所谓不受管制,是指申请保税的货物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受国家贸易许可管制,无须提交相关进出口许可证件。
2.复运出境。所谓复运出境,是指申请保税的货物流向明确,进境储存、加工、装配后的最终流向表明是复运出境;而且申请保税的单证能够证明进出基本是平衡的。
3.可以监管。所谓可以监管,是指申请保税的货物无论在进出口环节,还是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环节,要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必要时海关可要求有关当事人提供担保,以防止因为某种不合理因素造成监管失控。
为了严格审批,海关总署规定了各种保税货物审批的程序和权限。比如保税仓库的审批,规定公共型保税仓库由直属海关受理,报海关总署审批;备料型保税仓库由直属海关审批,报海关总署备案;专用型保税仓库由隶属海关受理,报直属海关审批。
二、纳税暂缓
我们所说的办理纳税手续,包括办理征税手续和减免税手续。一般进口货物和特定减免税货物都必须在进境地海关或主管地海关办妥纳税手续(包括办妥征税或减免税手续)后才能提取。保税货物在进境地海关凭有关单证册不办理纳税手续就可以提取。但是这不等于说保税货物最终均可以不办理纳税手续。
当保税货物最终不复运出境或改变保税货物特性时,需按货物实际进口申报情况办理相应纳税手续。比如加工贸易保税进口货物,因故不能复出口,经批准内销,海关对不能复出口的成品或节余料件等按有关规定对料件进行补税。至于保税货物转为一般贸易进口,纳税暂缓的特点更加明显。
三、监管延伸
一般进出口货物,海关监管的时间是自进口货物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提取货物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装运出境止,海关监管的地点主要在货物进出境口岸的海关监管场所。
保税货物的海关监管无论是时间,还是场所,都必须延伸。从时间上说,保税货物在进境地被提取,不是海关监管的结束,而是海关监管的开始,一直要监管到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办结海关核销手续或者正式进口海关手续为止。从地点上说,保税货物提离进境地口岸海关监管场所后,直至向海关办结出口或内销手续止,凡是该货物储存、加工、装配的地方,都是海关监管该保税货物的场所。
所以,监管延伸也是保税制度的一大特点。
四、核销结关
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放行结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后,由海关审单、查验、征税、放行,然后提取货物或装运货物。在这里,海关的放行,就是一般进出口货物结关的标志。
保税货物进出口报关,海关也加盖放行章,也执行放行程序。但是,保税货物的这种放行,只是单票货物的形式结关,是整个监管过程的一个环节。保税货物只有核销后才能算结关。核销是保税货物监管最后一道程序。所以核销是保税制度区别于海关一般进出口货物通关制度的一个重要的特点。
保税货物的核销,特别是加工生产类保税货物的核销是非常复杂的工作。储存出境类保税货物和特准缓税类保税货物的核销,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因为这两类保税货物无论是复运出境;还是转为进入国内市场,都不改变原来的状态,只要在规定的时间里复运出境或办妥正式进口纳税手续,并且确认复运出境的数量或办妥正式进口纳税手续的数量与原进口数量一致,就可以核销结关。加工生产类保税货物就不一样了。因为,这一类保税货物进境后要进行加工、装配,要改变原进口料件的形态,复出口的商品不再是原进口的商品。这样,海关的核销,不仅要确认进出数量是否平衡,单耗真实可靠,而且还要确认成品是否由进口料件生产、没有擅自串(换)料行为。这两个确认大大地加大了核销的难度。所以核销也是保税制度的一个难点。
无论是加工生产类保税货物,还是储存出境类和准予缓税类保税货物,在核销的实践中,数量往往不是平衡的。正确处理各种核销中发生的数量不平衡问题,也是核销结关的前提之一。
-
保释制度的特点
272人看过
-
劳动保护制度的特点
115人看过
-
英国专利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405人看过
-
什么是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452人看过
-
公司法资本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314人看过
-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什么特点
300人看过
保税制度指海关对进口货物暂不征税,但保留征税权的一种制度。资本主义国家一般都设有此种制度,其目的是为发展转口贸易,增加各项费用收入,从而给贸易商以方便。其具体做法是: 外国货进口后,不先征收进口税,而暂时存放在海关指定的地点,如该批货物进入... 更多>
-
工伤保险制度的特点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9工伤保险的特点: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6、工伤保险作为社会福利,其保障内容比商业意外保险要丰富。
-
缓刑的制度的特点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5缓刑,一般的说是指对于判处某种刑罚的犯罪分子,在遵守一定条件下,不执行原判的刑罪制度。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至77条的规定,我国刑法中的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不再犯新罪,或者未被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原判
-
养老保险制度有什么特点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1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需强调说明的是,法定的年龄界限(各国有不同的标准)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
-
彩礼返还制度的独特特点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31彩礼返还的制度有以下特点: 1、对于个人,在确立婚姻关系的过程中,男女双方都可以遵照法律在彩礼方面规定的行为模式和权利义务分配关系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也应对对方的利益予以尊重。 2、对于社会,在彩礼风俗与法律存在冲突的地方,法律可以起到移风易俗的作用,促进男女平等。
-
行政诉讼制度的特点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01中国行政诉讼法的主要特点是:①规定被告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案件是当事人控告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案件。②它解决的纠纷是政府机关在行政活动过程中与行政相对方发生的行政纠纷。③其规定的行政诉讼是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控告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诉讼。④行政诉讼双方争议的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⑤调解不适用于行政诉讼,但可以调解行政赔偿、补偿和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