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可行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9:26:26 136 人看过

鉴于上述法律问题,我国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问题可作以下改进:

1、先应把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刑事受案范围:建议调整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议废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第一条有关禁止提起刑事附带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规定,建议通过修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或在民法典中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作明确的规定。

2、在程序法中,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归入刑庭处理,而不是将民、刑分开,也不由当事人另行向民庭提起诉讼。行为人在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犯罪过程中,其行为产生违反刑事法律和民事规范的两种危害社会的结果。法律之所以确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其本意正是考虑犯罪行为造成的民事损害后果与犯罪事实之间存在的一定内在联系,才把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合并审理。附带民事诉求毕竟不同于单纯的民事诉讼,这种请求与刑事部分密不可分,有一定的内在关联性。另行起诉,或分开审理,有悖于设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宗旨。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民、刑庭并不截然分开,为了避免刑事部分可能受累于民事部分,在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中,可以配备审理民事案件的法官,全面了解案情,公正、合理地进行审判,而不必增加当事人的讼累,由其向民庭另行起诉,也避免了刑民分开所可能造成的减轻或加重了被告人的责任。

3、正确处理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的关系。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为了达到惩罚性、抚慰性和补偿性的目的出发来确定赔偿的数额。要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等。但是,在刑附民的案件中,还应考虑到侵权人所受到的刑罚所罚的轻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告人积极赔偿、赔偿好的,可以作为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但关键是要把握好一个度。对被告人不能因为量刑上从重处罚而减轻其民事部分的赔偿责任,也不能以从重量刑迫使被告人赔偿超出被害人物质损失范围的数额。要防止出现以罚代赔和以赔代罚的情形。

4、注重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利益。第一,在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中,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由于立法上的没有形成和谐统一的体系,司法实践中各个法院的作法不一,法官认识上的差异,对类似问题会做出不同的赔偿判决,导致了某些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在实践中应当注意从思想上统一认识,审理中对受害人的利益加以倾斜,做出全额、连带的赔偿判决。改变以往因为侵权人的经济能力的差异而在赔偿数额上的衡量,因为侵权人的赔偿能力只在执行阶段才有实际意义,并且在侵权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出现时,注意追缴。最大限度地保护刑事案件受害人的利益。第二,加强调解的作用,因为虽然在这类案件中,民事赔偿是由刑事侵害引起的,但它适用的是民法法则而不是刑法规则,保护的是私权而不是公权,应当允许当事人之间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合法的调解,这样可以促使侵权人自觉履行其赔偿责任,保护受害人利益。第三,扩大请求赔偿失失的限额。对精神损害赔偿设定一个上限,是各法制国家的通行作法,但我国对这一上限规定较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较小,使一些恶性的案件受害人得不到应有补偿,心理上的创伤也不能得到平复。建议法律上对精神损害赔偿设定更大的额度,赋予法官更大裁量权,使其可以考虑到案件具体情形,突破法律限度作出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23: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能够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请求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有被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事实。被害人只有在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时,才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附带民事诉讼。评价“精神损害事实”应从三方面进行:(1)社会上人们对被害人的不利评价,如被害人名誉受贬低,人物形象受沽污,造成不良影响,人格尊严受到侵害等;(2)给被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程度,这既要观察被害人的具体反映,又要根据行为人的侵害状况,按“一般人的观念”衡最被害人可能遭受精神损害的轻重程度;(3)被告人可能造成间接物质损失的不良后果,如被害人遭受精神损害后影响其正常的生产、工作、经营等情况,减少其正常的经济效益等。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评价,看被害人是否存在精神损害的事实,如果存在,就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附带民事诉讼。2、有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是侵权民事责任的发生根据,犯罪行为系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严重侵权行为,更应当成为侵权民事责任的发生根据。对因其而导致的精神权益的受侵害结
    2023-02-04
    317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金可以索要不赔偿标准?
    据你的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金状况,我的解决方案如图下: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明确界定了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因遭受“物质损失”而提起,在立法层面排斥了对精神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请求的可能。同理,根据司法解释,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参考法律条文:A【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
    2023-02-04
    111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赔偿精神损失原因
    精神损失一般都是因人格权受到损害才可以提起赔偿。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能不能阅卷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的,律师有权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2、代理律师也有权为当事人收集和调查与案件有关的证据。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诉讼权利义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第六十一条【代理人权利】代理诉讼的律师
    2023-07-22
    262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是合理的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是合理的吗?是不合理的要求,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我国现行刑事立法及司法解释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二、针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取决于哪些因素?(一)精神受到损害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手段、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过错程度、原因力比例;(四)原错判罪名、刑罚轻重、羁押时间;(五)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六)纠错的事由以及过程;(七)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三、如果双方针对精神损失赔偿协商不一致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一)在受害人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发布相关信息;(二)在侵权行为直接影响范围内的媒体上予以报道;(三)赔偿义务机关有关负责人向赔偿请
    2023-06-17
    367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能否成为我国附带民事诉讼的客体?
    我认为“精神损害赔偿”可以且应当成为我国附带民事诉讼的客体。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客体仅包括物质损失,由已经遭受的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构成,然而,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虽然规定了“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可是是否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还是没有明确的说法。所谓‘精神损害赔偿’,乃指对于因侵犯他人权利而造成精神上的损害实行的财产赔偿。是通过侵害权利客体侵害精神,是一个间接的结果。我认为,对于被害人来说,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有必要的:1.可以更大程度上弥补被害人的损失,拂平精神上的创伤。由于,刑事犯罪的情节较普通违法行为要严重的多,给被害人造成的阴影也大的多,就需要更多的保护。在民事范围内设置了‘精神损害赔偿’,
    2023-06-05
    247人看过
  • 立法修改建议:针对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一)与其由当事人利用法律冲突寻求法律保护,不如立法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国刑事法律明确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赔偿物质损失,而不支持精神损失,但是在单纯的民事诉讼中却明确规定受害人因受到侵权行为的侵犯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可见,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求偿的范围要低于单纯的民事诉讼当事人求偿的范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单纯的民事诉讼当事人求偿范围的双重立法标准,使得大量受到犯罪行为侵害却无物质或很少有物质损失(如强奸、诽谤等)的受害人得不到合理的赔偿,这使得他们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设置多有怨言,这也是这些受害人调解积极性不高和不愿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根本原因。有的受害人因得不到合理数额的赔偿根本不愿意与被告人和解,有相当一部分甚至放弃物质损失的赔偿,转而寄希望被告人能得到较重的刑事处罚。有的受害人为了能得到精神赔偿,故意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转而
    2023-07-07
    76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民事损害赔偿问题的民事诉讼
    (一)物质损失全部赔偿不考虑被告人的赔偿能力《刑诉解释》第九十九条,被告人的赔偿能力一时难以确定时,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的规定,使审判实践中,被告人的赔偿能力影响着赔偿数额的确定。实际上,除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外,被告人即使暂时无力赔偿,也并非永远无赔偿能力,且审查被告人的赔偿能力,是执行阶段解决的,不属审理法官该查的事实,如以无赔偿能力作出不予赔偿的判决,实际上剥夺的原告的胜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故应根据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的全部物质损失确定赔偿数额,不必考虑被告人的赔偿能力,这样既保证被害人的胜诉权,也符合民事案件审理、执行的一般规律。(二)被告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不影响赔偿额的确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两种诉
    2023-06-13
    333人看过
  • 浅谈刑事附带民事和解及精神损害赔偿/王长君
    浅谈刑事附带民事和解及精神损害赔偿王长君近年来,由刑事案件引发的附带民事诉讼呈逐年上升之势,并呈现出多发性,不但加重了刑事审判的工作量,影响了刑事审判效率,同时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难,也带来一定的负面社会效果。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和整个刑事法领域的一体化进程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思路,对刑事审判工作的改革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文是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刑事民事调解应当遵循的原则及调解的方法和建议。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的被害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已成为众专家和学者关注的焦点。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种并行不悖的责任,而现行司法解释中不允许刑事案件受害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有效的保护。以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为前提,对精神损害中的“精神”进行了界定,分析了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现状,并提出了解
    2023-06-08
    457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与实践/刘福发
    浅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我国立法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基本上是一致的,就是法院对于精神损害赔偿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又进一步明确:对于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笔者认为我国的立法在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规定是有缺陷的,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基于个案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是正当的,应受到法律保护。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出发,应允许其就精神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有这样,才符合社会利益、被告人利益、被害人利益三者冲突平衡的需要。有的人认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如果适用精
    2023-07-02
    119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失有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要意义1、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正确处理刑事案件。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一并解决民事赔偿问题,有利于全面查明被告人的行为到底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当判处何种刑罚。因为在许多刑事案件,如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以及侵犯财产罪的许多案件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造成物质损害以及造成物质损害的程度,是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决定性因素。2、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其一,实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司法机关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过程中必须同时收集证明被告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据,这有利于减轻被害人在民事赔偿部分本应承担的举证责任,从而降低被害人获得赔偿的难度。其二,规定司法机关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过程中必须一并解决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有利于及时弥补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害。因为如果不实行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害必须等到刑事案件结束后再向民事审判庭提起诉讼,这样往往会
    2023-06-11
    336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对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议案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议案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对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议案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法办﹝2011﹞159号签发人:张军对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039号建议的答复孙晓梅代表:您提出的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47号”与“法释(2002)17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赔偿范围是否应当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司法实践中争议很大,各方有不同意见。为规范附带民事诉讼审判工作,我院曾先后下发过四个司法解释。随着形势的发展,刑事政策的完善,当事人更加重视民事权利的维护。但是,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以及当事人经济状况不同,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出现了“执法标准不一,赔偿数额过高,空判现象严重”等新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引发了许多涉诉上访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社会各界反应强烈,要求尽快解决。
    2023-06-11
    152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加入精神损害赔偿内容的立法建议
    如何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补充、修改并完善这项制度呢?结合理论与实践笔者提出如下建议:首先,要在刑事诉讼法中补充规定“精神损失”的内容,即将第77条改为“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客体范围,不同国家对此都适用不同的标准。如德国法律将其限定在侵害身体和健康,剥夺人身自由的范围内,意大利则笼统地规定,仅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最为典型的是日本,其民法规定,不问是侵害他人身体、自由或名誉情形,还是侵害他人财产权情形,凡是应当负赔偿责任者,均应赔偿。我国许多学者认为,应将精神损害赔偿严格限制在法定的人格权及人格利益受到损害所引起的范围内,同时限定必须是侵权行为。笔者认为,犯罪肯定是侵权行为,而侵权范围不仅仅是人格权领域,而应包括财产权和其他权利范围,即不论侵犯人格权、人身权,还是财产权及其他权利,借
    2023-06-05
    258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刑事量刑与民事赔偿
    诉讼是基于同一违法事实产生了两个危害结果为前提,既侵害了我国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对社会造成了危害,构成刑事犯罪,同时又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物质损失,构成民法上的侵权,所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际上存在两个诉,一个是用于解决惩罚犯罪问题的刑事诉讼,另一个是用于解决民事损害赔偿问题的民事诉讼。审判实践中,对刑事量刑与民事赔偿之间的关系认识不一致。有的认为,被告人的赔偿能力有大小,量刑有轻重,没有赔偿能力的被告人能积极筹款赔偿,是一种悔罪表现,量刑时要从轻,对被告人处以重刑的,受害人能得到更大的心理慰藉,可适当减少被告人的赔偿额。有的认为,罪犯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不可替代的,如果被告人积极赔偿,就可以从轻处罚,容易产生诉辩交易之嫌,对罪犯的惩罚也是不完全的。由于认识上的不一致,导致个案间量刑失衡的情况出现,无助于公正量刑标准的树立。对此,笔者认为:(一)物质损失全部赔偿不考虑被
    2023-04-22
    464人看过
  • 适用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应考虑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应考虑的条件如下:1.必须有被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事实。被害人只有在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时,才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附带民事诉讼。2.有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是侵权民事责任的发生根据,犯罪行为系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严重侵权行为,更应当成为侵权民事责任的发生根据。对因其而导致的精神权益的受侵害结果,被告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被害人遭受的精神损害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有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是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是间接的因果关系,则不能提起诉讼。一、刑事附带民事的起诉条件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2.有明确的被告人;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
    2023-06-19
    62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支持民事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9
      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问题,一个是刑事案件,一个是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可能会造成民事侵权,这也是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的缘由,附带民事的诉讼中是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主要是考虑到被告人承担了刑事责任,大部分没有其他经济负担能力,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加重了犯罪人的负担,不利于改造,有可能还无法实现赔偿责任。其实,在刑事附带民事中,你也可以不附带民事诉讼,而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样就可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哪些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赔偿金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4
      (1)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根据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二)刑事
    • 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提起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对医疗费部分凭医院票据能够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能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17号]批复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在该刑事案件审结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03年5月2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做出答复,根据该批复的精神,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在刑事案件审结后以另行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中含有
    • 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金主要是扣除精神损失费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8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没有精神损失费。 最高法院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害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
    • 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是否在赔偿范围内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0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赔偿范围是否应当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司法实践中争议很大,各方有不同意见。为规范附带民事诉讼审判工作,我院曾先后下发过四个司法解释。随着形势的发展,刑事政策的完善,当事人更加重视民事权利的维护。但是,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以及当事人经济状况不同,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出现了“执法标准不一,赔偿数额过高,空判现象严重”等新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