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人责任的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7:10:26 298 人看过

①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②如果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或不是故意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存放危险物品时存放人有说明义务吗

存货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应当向保管人说明该物的性质,以便保管人事先就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在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所谓“说明”,应当是在合同订立时予以说明,并在合同中注明。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必然要求。存货人除应当对需要储存的危险物品及易变质物品的性质作出说明外,还应当提供有关资料,以便保管人进一步了解该危险物品的性质,为储存该危险物品作必要的准备。

2、存货人没有说明所储存的货物是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也没有提供有关资料,保管人在入库验收时,发现是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的,可以拒收仓储物。保管人在接收仓储物后发现是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的,除及时通知存货人外,也可以采取相应防范措施,以避免损害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保管人因接受该仓储物而造成损害的,存货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就此,可参看保管合同中寄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3、如果存货人在订立合同后或者在交付仓储物时才予以说明,那么保管人根据自身的保管条件和技术能力,如果不能保管的,则可以拒收仓储物或者解除合同。

4、若存货人自己也不知道仓储物是危险物品或易变物品的。于此情形,若存货人对不知的状态并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否则仍应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保管人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如果保管人不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就对危险物品予以储存,对自身造成的损害,存货人不负赔偿责任。

三、保管合同纠纷损失责任由谁承担

1、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并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保管人违反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如果因违约行为使对方失去实际上可获得的利益,包括利息的损失、自然孳息损失、利润损失等,应当赔偿受害方所遭受的损失。

保管人违反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三条

【寄存人告知义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且未采取补救措施外,寄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九十四条【保管人亲自保管保管物义务】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2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谁承担责任
    储存期内,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仓储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仓储合同纠纷规定有什么仓储合同纠纷规定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并提供有关资料。如果存货人违反规定,保管人可以拒绝仓储,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因此费用由存货人承担。储存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品的保管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二、仓储合同保管人有哪些违约责任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如下:1、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品后,仓储物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损坏、损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3、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通知存货人,造成仓储物品损坏或损失的,由保管人承担
    2023-06-28
    78人看过
  • 托管人的责任应该怎样承担
    保管合同中,托管人一般称为寄存人,其主要义务有:1、支付保管费;2、告知义务;3、按时领取保管物的义务等。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第八百九十八条规定,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公司债券受托管人的职责1、公司债券受托管人的职责包括:(1)持续关注公司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2)公司为债券设定担保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应当约定担保财产为信托财产,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债券发行前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3)在债券持续期内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公司之间的
    2023-08-13
    65人看过
  • 责任承担:公司监管人的挑战
    一般而言,公司监管人应该是指监事会和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对于公司监管人的责任承担方面,对外的法律责任一般由公司的法人承担,如果监事的行为负有对违法行为具有直接的责任,则公司监管人对内承担法律责任。监事享有以下的职权,检查公司的财务、监督罢免的权利、纠正的权利、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等权利。公司破产,责任承担是怎样的公司破产的责任承担是,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2023-07-01
    122人看过
  • 保管的物品在保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保管人承担什么责任
    保管人应当对保管物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原则上保管人都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仓储合同中一方违约对卖家有没有处理责任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一、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二、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三、仓储期间,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存货人,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由保管人承担违约损害责任。二、车在商场地库被刮找谁找不到真正的肇事者怎么办停车场收费了就应该承担看管的责任,当保管物车因商场的保管不善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商场是应该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一般正规停车场都会投保责任险,他们会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然后赔付给车主,最后停车场方再自行通过监控等手段,找到肇事的车辆并索赔。三、商铺房屋漏水由
    2023-04-06
    147人看过
  •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撤销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担保人即保证人,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
    2023-08-17
    229人看过
  • 交通事故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一、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是哪些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1、一般保证责任,即当债务人不能够偿还全部债务时,保证人要为其偿还全部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偿还债务的期限已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偿还债务。一、担保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3、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4、没有不良债务等。二、担保人的权利包括:1、主张主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有的抗辩或其他类似的权利;2、保证人还享有追偿权。即保证人依法履行了保证的义务之后,可以依法向债务人追偿;3、基于保证人地位特有的抗辩权,即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此项权利。综上所述,担保方的
    2023-03-03
    394人看过
  • 担保人去世谁承担责任
    担保人去世的,应当由其遗产继承人承担责任。担保人去世,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的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担保人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一、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吗如果为连带责任担保责任,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且可以只起诉担保人。如果为一般保证责任,应同时起诉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人死了债务没收回来怎么办通常情况下,债务人去世后,债权人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没有担保人。债务人留有财产的,债务由继承人承担。债务人没有财产,或继承人没有继承债务人财产的,那继承人可以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保证人要根据约定来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三、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有哪些责任债务人不偿还,担保人根据担保责任的不同履
    2023-02-21
    446人看过
  • 公章保管不当的责任由谁承担?
    公章保管人保管不当会承担以下的责任:印章保管人将印章丢失了,必须及时向公司进行报告;任何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使用印章,在没有经过上级的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印章;如果违反法律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是由公司对违纪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用途和保管1、法人章即法人公章,简称公章。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文件的行为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即授权代表)。代
    2023-07-01
    115人看过
  • 谁该承担医保的风险管理责任
    “医保”是医疗保险的简称,是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的一项制度,虽然不同于商业保险,但也同样具有保险的基本属性。保险,本意是稳妥可靠,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我们现行的医保制度就是体现了这样一种社会的互助共济。而要真正起到保险作用,其中的契约精神是保障的前提,即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在约定的规则下是不容随意变更的。因此,当涉及让退休人员缴纳医保费,就不是“专家认为”能够左右的,而是在法律框架下,有关契约精神的问题。人们对现行医保制度的共识是,在退休后,大家仍然可以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不需要再缴纳医保,也能看得上病。这个“共识”,如果放到
    2023-05-04
    87人看过
  • 谁的公章不需要承担保管责任
    在我国公司公章如果保管不当,承担的一般是民事责任。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保管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则保管人要承担罚款、拘留等行政责任。一、仓储合同中存在哪些注意事项仓储合同中的留置权注意事项有:1.保管人不得无故扣押货物,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交还仓储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如果保管人尽了保管义务,而存货人没有支付保管费,留置权的基本前提即成就;3.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存货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存货人不得以保管人负有返还保管物为由对抗保管人行使留置权。二、企业法人负什么责任企业法人要承担的责任包括:1、行政责任。虚假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等;2、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出现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等情形时承担刑事责任;3、民事责任。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
    2023-06-23
    413人看过
  • 责任保管合同经纪人出示有偿承担什么责任
    有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责任承担下列责任:如果擅自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也要承担赔偿责任。一、有偿保管合同与无偿保管合同的区别有偿保管合同与无偿保管合同的区别有:1、性质上一个是有偿合同,一个是无偿合同;2、有偿保管合同自当事人达成合意时合同生效,无偿保管合同交付保管物时合同生效;3、无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标的毁损灭失时负违约责任,有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对一般过失的损失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二、公章保管不当承担什么责任公章保管人保管不当会承担以下的责任:印章保管人将印章丢失了,必须及时向公司进行报告;任何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使用印章,在没有经过上级的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印章;如果违反法律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是由公司对违纪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三、保管期间产生的
    2023-03-28
    421人看过
  • 借条担保人还会担责吗,担保责任承担的方式
    一、借条担保人还会担责吗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在担保有效期内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担保责任承担的方式(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
    2023-04-19
    124人看过
  • 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能否追偿
    一、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能否追偿1、可以追偿。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在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八条二、保证担保有哪些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保证责任的内容包括代为履行和承担赔偿责任两种,具体应由当事人约定。代为履行即双方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其履行。只有在保证人履行不能时,才可以承担赔偿责任替代债务的实际履行。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
    2023-06-14
    124人看过
  • 担保人的妻子共同承担债务吗,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的妻子共同承担债务吗担保人的妻子不需要共同承担债务。担保人个人签名的债务,不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个人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
    2023-06-17
    35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保管人的义务有哪些保管人的责任如何承担保管责任,保管人如何承担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6
      保管人的义务:(1)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 (2)亲自保管义务 (3)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4)返还标的无及孳息的义务 (5)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①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6)责任承担:①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
    • 保管保管被侵权,保管人承担责任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21
      视情况而定。 1、保管期间,保管人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坏或者损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保管无偿的,保管人证明无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缺陷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未告知保管人有关情况造成保管物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担保人的配偶是否承担保证责任,应承担什么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10
      担保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的话,在保证期间债权人向担保人提出承担责任的要求后,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担保人的配偶应与担保人共同承担责任。如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担保人的配偶与担保人之间有关于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不混同,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所得财产的话,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
    • 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时承担什么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1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无责: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且新贷与旧贷又非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如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
    • 在担保责任已承担的情形下反担保人应否承担反担保责任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6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