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期限规定抵押权人可以行使多久
抵押期限规定抵押权人可以行使3年。
抵押权应当在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内行使,若超过诉讼时效的,该抵押权不再受人民法院保护。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遭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予以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
二、抵押权人的权利内容
抵押权人的权利内容有:
1.抵押权的保全;
2.抵押权的处分;
3.优先受偿权;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权的保护】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三、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
1.成立的条件不同。设立质权的质物必须转移占有,实际交付到债权人手中才质权才能设立成功。而设立抵押权不需要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物还是债务人占有即可;
2.标的不同。质权的担保标的是动产和权利,不动产只能设立抵押权,不得设立质权;而抵押权的担保标的是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
3.担保效果不同。质权除优先受偿以外,因为是把质物转移给了债权人占有,所以造成出质人的心理压迫,以促使债务如期归还。抵押权因为其并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所以并不具有这样的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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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行使的期限如何规定,抵押权有没有期限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8我国《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由此可见,抵押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期限的,抵押权人必须在担保债权的诉讼时效内及时行使,否则到期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再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当时的抵押权是白设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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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的行使以什么为条件,抵押权的行使,抵押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4行使抵押权的条件是债权人依法享有抵押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在满足上述条件后,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或出售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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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时担保人行使抵押权的限度是多少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8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3、抵押关系设定之后,抵押人要转让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时,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因为这种转让可能与抵押权人未来的利益相关。再者,也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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