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放弃土地使用产权合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5 10:47:10 72 人看过

一、房屋放弃土地使用产权合法吗

房屋放弃土地使用产权是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如何使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和有效,应从土地使用权性质、用途、位置、转让年限及土地出让合同包括附属所记载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加以探讨。

二、需要注意的事项

第一,应实际了解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使用权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进入市场,即出售、交换和赠与。但也应了解属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还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有批准权的省人民政府批准,并补交地价款。出让土地并非一定能够转让,未经开发的出让土地不得转让。出让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时应分清是否改变了转让方土地使用权性质。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除《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以及这类企业的用土地房产抵押后被依法处分的情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对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未弄清就进行转让。特别是土地使用权赠与和交换。如农村居民或原属农村居民现因某种原因弃农进城的,往往把自己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作为个人私有财产,随意出售或赠与他人。有的未经政府批准擅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与他人调换。这样都会给土地管理特别是集体土地的管理带来混乱。

第二,应了解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如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属工业用地,实际开发为商品房,那么该商品房不得出售,必须重新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再有受让人和转让人使用土地的用途不能擅自改变,因为不同用途的土地地价差别很大,可以是十倍以上,如工业用地每亩几十万元,综合用地可以通过竞标拍卖至每亩几百万元,而且绝大多数的土地已按城市建设规划或集镇规划确定了用途。一般不许改变。如有的单位或个人耍小聪明,明明实际用地为商业,但在转让时说是住宅用地,这样就可以少交几倍的出让金。这样土地资产就流入了单位和个人的腰包,国家和政府资产流失。

第三,应了解土地使用权的位置。影响土地价格的因素一般分为一般因素、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一般因素只是决定土地价格的基础,而区域因素对土地的价格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主要是指土地所处地区的繁华程度、交通条件、基础和公共设施条件、环境质量等等,不同位置的土地价格可以相差几倍到几十倍。因此,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根据不同的位置确定不同的土地出让金,这样才能充分显示土地的价值。

在进行房屋产权的出售过程中,就涉及到房产权的转让等行为,也可以理解为一方放弃了土地使用权,而另一方获得了土地使用权。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是固定存在的,一方放弃就必须有另一方获得。在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时应当严格遵守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在法定的范围内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14日 01: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抵押相关文章
  • 农村房屋确权如何确保土地合法使用权
    一、农村房屋确权如何确保土地合法使用权农村房屋确权是为了保持农民对于自己房屋的合法权益。农民可以依法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占有权,农民有了房产证,在未来对于房屋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等都有重要的法定依据。有了房产证,可以避免许多因房产引起的纠纷问题。农村房屋只要进行登记确权就会下发房屋房产证,也就是和城市商品房一样拥有了不动产证。以后农村房屋人人都有不动产证,有了不动产证就可以享有对自己房屋的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
    2023-09-27
    229人看过
  • 土地没有确权是不是表示放弃使用权了
    土地不确权还有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一、苏州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么规定的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
    2023-04-07
    259人看过
  • 有房屋产权证可以不改土地使用证吗
    一、有房屋产权证可以不改土地使用证吗1、不一定要换成《不动产权证书》旧的房产证并非一定要换“新证”,只要你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的需要,就不需要换证,原来的房产证继续有效。没有规定要在一定期限内“换证”,也不需要在没有发生产权变更时自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以后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将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2、登记后,原有土地使用证还有效吗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新证颁发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3、不动产权证可以代替土地使用证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不动产权证当然可以代替土地使用证。但目前,政府并未强制要求更换新证,而是采取不变不换的原则,所以只要你产权没有变换,土地使用证继续有效,也不用去换。4、“不动产统一登记”指什么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将原来分散在
    2023-02-06
    361人看过
  • 放弃土地使用权继承声明范围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继承说明:在产继承的前提下,应理解为放弃了本应由自己继承的遗产部分,而非放弃其基于共同财产享有的二分之一的财产权。因此在撰写放弃土地使用权继承申明中,应对放弃那一部分做出说明,并且对相关的附带财产进行解释。家庭内部签署一份协议书,协议书明确,涉案房屋为某人所有或者是放弃的情况下,如果还涉及到赡养问题,往往会更加复杂。赡养金额不应该和该合同搭边,一直以来,涉案房屋的所有权都是非常清晰的,只是基于方便赡养的目的,将某些资金作为赡养费往往最后会带来很多法律问题。在证据中,从案件的录音笔录等证据看来,案涉房产一直由本人获取租金收益,社区居民委员会及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基层一级的组织,较为清楚了解本案纠纷的客观情况,其出具的权属证明具有一定程度的可信度。在案件中,原被告争论的焦点为案涉房产及土地的归属如何确定。XX提交的案涉房产土地使用权证可初步证明XX为案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因此对方应有
    2023-05-04
    36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放弃申请书内容包括什么?
    土地使用权证纠纷是指什么?土地纠纷的实质是土地权属纠纷,即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它包括农地、山地、草原、水域等因所有权、使用权受到侵害而引起的争执。权属纠纷发生的原因很多,主要是由于地界不清、土地权属紊乱、政策和体制的变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等。具体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土改、合作化时留下来的土地权属未定,地界无明显的标志或土地证上规定得不够明确。(二)公社化时期体制调整,新划地界不清或调整不合理,协议书订得不明确。(三)因过去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变动的土地。(四)因历年集体搞水利建设、平整土地造成地界变更,土地原有状况或新队之间归并,原有田界铲除,无原始记载,现在恢复乡村原建制无历史依据可查考的土地。(五)因行政区划变更,原社队之间、社队与国有土地之间因插花地互越地界以致地界不清的土地。(六)因移民开荒,侵占他队的荒山、荒坡、荒地和原权属不清的公共土地。(七)因其他各种历
    2023-05-02
    383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什么是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房屋产权年限是永远的。
    2024-04-26
    273人看过
  • 房屋产权到期土地使用金要多少
    房屋产权到期土地使用金要多少我国实行的是70年土地使用权转让,因此,到70年期满后,可以再继续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金,就可以继续享有房屋所有权。”“按照规定续期”表明,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续费与否视当时政府财政的收支而定,主动权掌握在政府手中。按照新颁布的《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
    2023-02-07
    136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上有土地使用权吗?
    订立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时,一般含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坚持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有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在一定情况下是有效的。农村房屋依法买卖的,买受人可以在拆迁时获得拆迁补偿。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证一户有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采取措施,确保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尽量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场所。制定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生活环境和条件。《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
    2023-07-29
    379人看过
  • 二手房有无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
    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明是二手房买卖合法有效的前提。这一点作为二手房购房合同注意事项非常关键,值得每个人加以重视。现实生活中存在利用假房产证行骗的情况,鉴别房产证的真伪,对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鉴别房屋产权证真伪的最保险方式是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一、准确了解售房人一般来说,大家可以通过查看房产证所有人的身份证件,来解决该困扰。如果售房者与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则应当了解售房者与房产所有人之间的关系,要求售房者提供证明文件,并亲自向房产所有人核实。购房者应当详细了解并核实房产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同所有。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全部共有人需要都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代理人替其签章。二、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基本情况必要了解这
    2023-04-03
    42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财产可以作为房屋的财产吗
    土地使用权本身是一种财产。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下列情况除外:(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则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比例)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如果确实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预售的房子可以作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吗预售房屋后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商品房预售完成后,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以预售
    2023-08-05
    34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承租房屋能得到补偿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未将承租人作为补偿主体。但承租人能否获得征收补偿,主要取决于征收补偿协议和租赁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对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根据公平原则,结合租赁合同剩余期限和征收补偿范围的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应当归出租人(房屋所有人);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应当归承租人(实际搬迁人、被安置人);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应当根据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和出租人接受补偿的实际情况酌情确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拆迁解除时,当事人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分配存在争议。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区分以下情况:(1)承租人(或次承租人)以拆迁房屋为经营场所办理营业执照,并在此实际经营。出租人以拆迁房屋为经营场所办理营业
    2023-02-22
    46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是否包括房屋?
    这段内容讲述了房屋与土地使用权的关系。房屋并不属于土地使用权的范畴,土地使用权是指权利人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进行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而房屋并不一定享有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包括登记土地平面的四至界限以及土地的上下立体空间。房屋不属于土地使用权的范畴。土地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据法律规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进行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登记包括登记土地平面的四至界限以及土地的上下立体空间,但对地上的房屋并不一定享有使用权。 土 地 使 用 权 登 记 是 否 包 括 房 屋 信 息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登记是指将土地使用权归入个人或组织名下的过程。而房屋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其信息应当纳入土地使用权登记范围。因此,土地使用权登记应当包括房屋信息。这一结论也得到了《土地登记办法》的明确规定。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单
    2023-09-08
    202人看过
  • 租用房屋土地使用税吗,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
    一、一般情况下租的房子土地使用税吗对于拥有土地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拥有者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者纳税。租赁的土地根据租赁按双方约定交。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1、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二、租用的厂房是否要交土地使用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公布)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2023-03-24
    133人看过
  •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建房合法吗?
    一、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建房合法吗?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建房是违法的行为,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我国的城市土地是国有的,土地只能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而没有所有权证,房产证是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是证明房屋产权的,你买房以后,拿到《房屋所有权证》再到土地局办《土地使用权证》证明你拥有房屋所占地方的土地的使用权利。没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子不能办房产证。二、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的城市土地是国有的,土地只能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而没有所有权证,房产证是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是证明房屋产权的,你买房以后,拿到《房屋所有权证》再到土地局办《土地使用权证》证明你拥有房屋所占地方的土地的使用权利。土地证有使用年限和土地获得方式。土地使用权是对土地所享有的权利,房屋产权是对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所拥有的权利。但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土地上建造房屋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是合二为一的。1、首先房主的“房产证”——您要看明
    2023-06-03
    91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抵押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人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将贷款用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偿还债务或偿付其他费用的行为。 当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时,银行可以依法对抵押的房产进行处置,实现债权。在房产抵押过程中,借款人需要提供抵押物权属... 更多>

    #房产抵押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放弃咋写?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不用放弃,要放弃的话到民政部门办理申请即可
    • 土地使用权自愿放弃的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3-05
      而转变为城镇户口的政策,那么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说道说道。 放弃土地承包权或宅基地使用权,农民可以直接“变身”为城里人,最近,洛阳出台一个实施意见,鼓励农民进城定居,和以往出台文件的最大不同是:只要做到“双放弃”,不仅可以拿到最高1万元的政府补贴,还可以和城里人一样,在医疗保险、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同等的待遇。
    • 怎样写放弃土地使用权协议?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08
      1、写明甲方与乙方信息。 2、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自愿将自己责任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使用权为永久性),现达成以下协议。 3、内容:土地情况,期限:永久性,双方责任与义务等。 4、结尾: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 土地使用权放弃补偿费怎么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3
      1、如果租期未到,您们可以要求对方做出相应补偿; 2、土地不能买卖,只能经过承包或者转让、出让土地使用权。你在该土地承包期内,你有获得受让土地使用权的优先权。如果村集体在拟出让该土地,应书面通知你,你在合理的期限内,拒绝受让土地使用权或不作答复,视为你放弃优先权,村集体才能出让土地使用权给其他人。 你是否放弃了优先权,我无法得知,建议详细说明。
    • 放弃土地使用权继承表怎么写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17
      放弃土地使用权继承声明的范围应当写明土地的位置,面积等具体内容。放弃土地使用权继承声明的内容应当包括:声明人的基本信息;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及遗产;放弃遗产的范围;法律责任;声明时间及地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