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非上市公司有股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04:30:15 442 人看过

在现代企业,随着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以及社会分工更加细致化和专业化,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关系实质上成为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关系。但委托人与代理人两者的效用最大化目标往往是不一致的。产权理论认为,私有产权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等方面所起的激励作用是一切传统手段无法与之相比的。股权激励正是为解决作为企业的所有者—股东(即委托人)与代理人(包括员工与职业经理人)效用目标最大化的激励机制。委托人通过设计出一个代理人能够接受的契约——即股权激励计划,使得代理人在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同时,实现委托人效用的最大化,这就形成了现代企业激励理论中产权激励和竞争激励的两条主线。换言之,这就是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因此,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都需要解决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效用最大化的问题,而股权激励机制恰恰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机制。因此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都可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但作为非上市公司,其股权激励机制与上市公司相比,却有着如下差异:

1、监管法规不同上市企业作为公众公司,不仅其财务状况公开化,其激励方案受相关法规的监管也较为严格,有《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如果是国有控股公司,还受到《国有控股上市企业(境内外)实行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监督和管束,其激励方案(计划)较为透明。而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以《公司法》为主,其他方面法规不多。

2、激励模式不同上市企业受到相关法规的规定,其激励形式以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为主。而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激励模式,不局限于上述形式的限制,还包括分红权、虚拟股票、账面价值增值权、业绩股票、股份期权、储蓄参与股票等等。

3、股票定价不同上市公司股票定价与非上市公司股票定价有着显著不同,上市企业由于相关法规明确、市场化和透明度较高,因而操作性较强。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中的股票定价,则往往由内部股东大会决定,透明度较低,定价操作性较弱,需要聘请专业机构协作完成,通常参照每股净资产,进行平价、折扣或溢价出售。

4、业绩目标设置不同无论是限制性股票还是业绩股票,一般都在激励计划的授予或者解锁方面附带一定的业绩目标,再根据这些业绩目标的达成来决定被激励对象是否有权被授予或有权行权。在业绩目标条件设置方面有着显著的不同。上市企业一般被激励对象的业绩目标设置多以EVA(经济增加值)、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率等为主,而非上市公司一般激励授予条件相对比较简单直接,以营业收入和利润率为主。综上所述一家公司不管是上市还是没有上市的公司,在经理董事长和股东之间都会有一些矛盾问题,而设立股权制度恰巧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一制度问题,因此设立股权制度成为了每个公司必不可少的一项制度,股权可以平衡各个负责人之间的问题,还可以激励新员工争取工作力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1: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上市公司相关文章
  • 股权转让规则: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1、发起人指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人、设立人。仅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行为的实施者,这一称谓不会转移给任何其他人,发起人”无需变更登记。2、无需办理章程备案。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之初,其公司章程一般仅载明“发起人,即便发生股权转让,“发起人”并不发生变化,因此无需修改章程。3、发起人转让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大致流程是:股票背书,股东名册记载。因此,可以根据持有股票情况及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内容来判断股东身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规定我国有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股东向其他人转让股权,应当通过其他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应起转让事项书当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如果其他的股东接到书面通知当日起满一个月未有答复的,则自动视为同意转让。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拒绝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则要购买该要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的,则可视为同意转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五条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
    2023-07-10
    159人看过
  • 上市公司股东在外有公司可以吗?
    一、上市公司股东在外有公司可以吗?可以,股东在外面开公司,干“私活”,即便是与公司业务相同的,都是合法的。因为单纯股东的话,与公司只有投资关系,就像我们买股票,而没有其它劳务等关系,干私活不违法。不过,如果该股东还是公司员工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则需要承担公司法、公司章程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相应的责任。如果是董事、高管(包括财务负责人、经理、副经理),公司法明确禁止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在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公司可起诉其,要求他将其违反经营同类业务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如果是一般员工,则主要看他是否利用了公司的商业秘密经营,损害了公司的权益,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可以起诉要求他承担侵犯商业秘密的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范围是公司的损失或他的获利。二、公司股东的权利有哪些?1、知情质询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
    2023-06-02
    60人看过
  • 如何改变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持股比例
    (1)公开上市适用于国有股向非国有经济部门转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应当办理净资产审计、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报告备案或者核准、产权交易所上市等手续,而物业交付在执行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净资产审计的范围。根据上海市国资委发布的《上海市国有企业一般股权变动财务审计工作细则》和《上海市国有企业改制财务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企业改制的审计范围为三年加一期的财务报表;一般权益的审计范围为两年加一期的财务报表;自由转让或协议转让的审计范围为一年加一期的财务报表。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必须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移交备案审批部门。涉及房地产资产的评估报告,必须在评估基准日后四个月内移交。经市一级单位批准的涉及经济活动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市一级单位备案;经上海市政府批准的涉及重大经济事项的评估项目,须经国资委批准;经国资委批准的涉及经济活动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国资委备案。如果转让国有股权,必须在联
    2023-05-02
    166人看过
  • 在我国,上市公司参与股票并购基金有几种模式?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2014年以来已有约62家A股上市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设立总规模超过460亿元。这些并购基金的投资多是围绕上市公司相关行业展开,其中大多成立于2014年8月以后。一名熟悉“上市公司+PE”模式的PE机构人士指出,PE先通过定增方式获取上市公司部分股权,然后为上市公司提供产业并购服务,包括对公司的价值链进行梳理,对公司的管理模式和组织架构进行优化等,使得上市公司业务-资产-财务完整匹配。随后,PE会提供相应的并购标的,通过一系列的运作,使得上市公司的整个产业链更加完善。该PE机构人士透露,目前PE成立的并购基金布局新兴行业的比较多,因为这是国家经济转型的方向,也是市场的热点。并购基金的三种模式1、是与券商联合设立并购基金,2014年下半年,券商设立并购基金成为热潮,比如华泰证券(601688,股吧)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华泰紫金设立了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04-13
    338人看过
  •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现状
    近年来,在证监会的监督和市场的引导下,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由不规范逐步走向规范,由不稳定走向稳定,由随意的行为走向具有一定理性的行为,具体特征表现为股利分配由高比例送配转向派现、由不愿意分红向不得不分红转变。但是,在上市公司股利分配中存在的问题还很严重。1、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不分配、不愿分红现象股利的获取本应是投资者高投入、高风险的必然回报,但通过对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分析,可发现“暂不分配”的情况经常出现。据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资料,自1992年以来,沪市中从未进行过现金分配的上市公司达到220家,而其中竟有67家公司甚至从未进行过利润分配;这两个数字分别占目前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20%和6%左右,并且没有任何不分配股利的充分理由。另据中国银河证券公司苑德军博士对深、沪两市上市公司1998年年报的分析,在公布年报的上市公司中,有80家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低于20%;在这80家公司中
    2023-02-04
    497人看过
  • 在我国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有事吗?
    一、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有事吗?1、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2、员工是否会被判刑,参与了非法集资非法活动,如果参与的情况下,会被判刑。3、《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2023-06-28
    47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市值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发行股票的股票总价值,其计... 更多>

    #上市公司
    相关咨询
    • 非上市公司股权可以赠与吗非上市公司股权能以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11
      是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内部转让是免费的,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如何变动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9
      (一)公开挂牌交易 适用于国有股权转让给非国有经济成分。在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要完成净资产审计、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报告备案或核准、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产权交割等程序。 (二)协议转让 适用于国有经济成分之间的股权变动。 (三)无偿划转 这个方法适用于国有企业集团内部下属企业的股权结构调整,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成主辅分离以及集团内资产重组等。 (四)非同比例增减资 公司部分股东拟从该公司撤资
    • 向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购买在送股时免税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免税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 (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
    • 非上市股东怎么向非上市公司转让股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直接通过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登记信息变更即可完成有限责任的股权变更;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其股权转让较为复杂。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份转让的场所】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中存在的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4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国有股权转让政策不稳定,转让程序不明确,使国有股转让通道不畅,影响上市公司重组; 2、关于国有股权转让的定价问题; 3、受让方的资质审查问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