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人员享受失业补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7-12 01:15:52 416 人看过

主动辞职人员不享受失业补偿。法律规定,获得失业金的首要条件是非因劳动者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辞职一般属于劳动者主动中断就业,不符合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无法获得失业金。辞职人员享受失业补偿吗的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烟台失业人员待遇享受
    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可享受以下待遇:1、失业保险金或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医疗补助金;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生育补助金;3、除因违法犯罪死亡的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对其家属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2023-05-30
    109人看过
  • 公职人员什么时候享受征地补偿
    公职人员可以享受征地补偿。无论公职人员属于村集体中的一员还是因个人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被征收的,都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费用。一、高速公路上占用耕地补偿金标准按照当地的征地补偿政策。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因为一般没有统一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区段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来规范,无论是高速公路占地拆迁还是其他项目拆迁,都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给予合理合法补偿,至于是否合法合理则需要看其是否充分尊重民意和参照周边市场价格,如果不合理建议依法维权。二、农村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需要赔偿吗农村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是需要赔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也是需要赔偿的,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
    2023-06-23
    440人看过
  • 失业人员能够享受多少医疗补助金?
    失业人员享受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根据缴费时间长短,分别按照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和医疗费的60%-80%予以报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危重病住院治疗或者连续门诊治疗,累计医疗费支出超过本人应享受的医疗补助金总额超过2000元以上,其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个人及其家庭生活困难难以支付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按照医疗费的80%予以补助,但补助金不得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200%。
    2023-06-09
    240人看过
  • 员工辞职能否享受工伤医疗补助
    法律百宝箱导读:工伤职工提出辞职,单位是否要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呢?近日,因单位拒绝支付上述待遇的工伤职工张某讨回了公道。张某于1990年12月到济南某装配公司从事烤漆工作,20工伤职工提出辞职,单位是否要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呢?近日,因单位拒绝支付上述待遇的工伤职工张某讨回了公道。张某于1990年12月到济南某装配公司从事烤漆工作,2002年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张某月平均工资为16工伤职工提出辞职,单位是否要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呢?近日,因单位拒绝支付上述待遇的工伤职工张某讨回了公道。张某于1990年12月到济南某装配公司从事烤漆工作,2002年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张某月平均工资为1609元。2004年6月3日,经济南市职业病防治院诊断,张某为职业性慢性轻度苯中
    2023-04-22
    316人看过
  • 失踪人员可以享受村里的征地补偿款吗
    一、失踪人员可以享受村里的征地补偿款吗1、失踪人员可以享受村里的征地补偿款。如失踪人员具有监护人,监护人可以代替其领取征地补偿款;如没有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其失踪,由法院确定财产代管人,由财产代管人管理其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二、失踪人口可以分配补偿款吗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2023-06-17
    85人看过
  • 单位未缴纳社保职工辞职可享受失业金吗
    一、单位未缴纳社保职工辞职可享受失业金吗1、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2、《社会保险法》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项、第4项、第5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41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
    2023-04-19
    408人看过
  • 患病职工遭辞退应当享受补偿
    刘某于2009年10月到苍山县某公司工作,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1年5月,刘某因病请假3个月。医疗期满后,刘某仍未痊愈,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公司为此另行安排了岗位,但刘某仍不能胜任,公司遂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刘某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刘某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医疗补助费,遭公司拒绝,便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
    2023-06-09
    283人看过
  • 自愿辞职不能享受经济补偿金
    职工在主动辞职后发现单位却以双方协商一致为由办理了解除手续,其能否以此为由向用人单位追要经济补偿金呢?日前,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经济补偿金纠纷对此作出了否定的回答,该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章某要求被告纺织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原告章某于1993年8月到被告纺织公司工作。双方签订的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履行期满后,章某仍然在纺织公司工作。2004年2月1日,章某以迁址上海为由向纺织公司申请辞职。同月4日,纺织公司作出关于同意章某辞职的决定,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随后,章某离开了纺织公司。2月11日和17日,纺织公司以章某辞职为由,分别为其办理了养老、医疗保险停止参保手续。3月15日,纺织公司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填制了《解除劳动合同书》,载明现因双方协商原因,从即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3月20日,纺织公司又制作了《解除劳动合同登记表》,载明解除劳
    2023-04-23
    76人看过
  • 哪些人员享受征地补偿
    1、在房子中有户籍或者没有户籍但是从这里迁出去的学生、工作人员,或者是与有户籍的人是配偶共同居住的是安置对象,如果有其他住房不属于安置对象。2、现在动迁时是以房子为基础,户口数为准,动迁时一定要所有居住人签名同意的,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动迁就算搁浅了。3、实际居住的人能享受动补偿,空挂户口一般是不能享受动补偿的,不过也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已经被动迁安置过不能再享受。一、办理动迁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1、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一般是出于以下两种原因:不是完整的房屋产权,本身就没有资格办理;可以办理房产证,只是开发商还没来得及办理,这种情况下不用慌张,保存好拆迁协议书日后可以补办。拆迁安置房反产证的办理一般是由开发商负责,但是有些时候也可以
    2023-03-06
    483人看过
  • 被迫辞职可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
    陈某系某公司员工,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一直没有为陈某缴纳社会保险。2014年底,陈某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在收到通知后即为陈某办理了离职相关手续,但在陈某是否享受失业金的问题上双方产生分歧。因不服劳动仲裁裁决,陈某将公司告上法庭。庭审中,公司主张陈某系主动辞职,不符合失业金的领取条件;而陈某则表示正是因为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工资等违法行为才迫使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而公司又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导致离职后无法获得失业金,公司应当赔偿。法院在对陈某的工作时间及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核算时发现,公司确实存在没有足额支付工资的违法行为。全总法律部对此案进行了解析。法律贴士《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
    2023-05-04
    96人看过
  • 辞职怀孕后如何享受失业保险金
    一、辞职怀孕后如何享受失业保险金因为怀孕离职不能领失业金,怀孕主动辞职没有失业金可以领取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二、怀孕后辞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怀孕后辞职公司不让走的处理是:怀孕了辞职不批的,只能等一个月。法律规定,如果是正式同员工的话,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话,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2023-10-10
    318人看过
  •  离职员工可享受的补偿方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
    2023-09-07
    53人看过
  • 工伤员工辞职是否还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职工构成工伤五至十级伤残等级的,在辞职时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人身损害八级伤残能赔多少钱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二、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有哪些?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
    2023-03-31
    150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动合同主动辞职享受补偿吗?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主动辞职享受补偿吗?未签订劳动合同主动辞职享受补偿,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不给经济补偿金的,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
    2023-03-31
    47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员工辞职五年如何享受经济补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8
      劳动者无故被用人单位辞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工作5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10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 事业编制人员辞职有补偿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16
      事业编辞职征地有补偿金的,其实事业编制的人员是否辞职,和事业编制人员作为被征收人获得国家的征地补偿款之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此时只要是享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就是可以依法获得行政机关的补偿的。
    • 单位辞退给了补偿金还可以享受失业金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劳动者领取了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不影响去领取失业金。失业金是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与经济补偿金不冲突,只要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就可以。《实施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 辞职能享受工伤补助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5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员工享受了失业金,企业还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金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8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