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合同是联营各方当事人就联营体的设立、经营利益、风险承担等内容所达成的协议。联营体是否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一些手续,是衡量联营体对外进行经营活动是否合法的界限,所以只要联营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就不能以联营体未领取《营业执照》或未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一些手续而认定联营合同无效。但联营双方对联营合同生效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特殊约定。(如联营合同约定该合同公证后生效的情况)。联营双方未按特殊约定办理,已开始实际履行联营合同所订义务的,则可视为联营各方放弃联营合同生效的特殊约定条款。联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由一方办理注册、立项等法律手续,该方未办的,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应当注意,因为联营体未办理登记手续;即未领取《营业执照》,因此,其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如果联营双方以联营体的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活动,应认定该行为无效。
一、所谓合伙型联营是什么意思?
合伙型联营是指参与联营的当事人,在生产经营范围内,按照合同约定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联营的核心与法人型联营的区别是,它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
二、无效借贷行为有哪些情况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效借贷行为不具备借贷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受法律保护。主要包括: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参与者的损失自行承担,不受法律保护。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我国《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法院除判决返还本金外,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当收缴,对借款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回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无效。
7、高利贷利息。
-
个体营业执照的注销与经营有何关联?
273人看过
-
关于联营合同的流程
277人看过
-
超市联营商户是否需要营业执照才能经营?
125人看过
-
营业执照对家庭经营和个体经营的影响
355人看过
-
假药罪与企业营业执照的关联
396人看过
-
租房合同与营业执照办理有何关联?
438人看过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
合伙联营营业执照是什么意思?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26合伙企业是指具有合伙性质的经济联合组织。合资企业投资的财产属于各方,由合资企业共同使用,合资企业的经营收入属于各方,利益按出资比例或协议分配。
-
关于联营和合营的区别与联营与合营有什么不同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1一、合营企业和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被投资者的企业,即合营企业。共同控制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对某一经济活动的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特点是合营各方受到合营合同的限制和约束。(二)一般合营企业成立时,合营各方在制定设立合营企业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过程中,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才能通过。(3)协议可能体现在不同的形式上,比如可以在合营企业章程中规定,也可以通过制定单独的合同来约定。(4)共同控制的本质是通过合同建
-
营业执照未开业将影响企业经营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1-11如果公司已经办理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开设店铺,则可能引发以下问题: 1. 税务问题:企业如果没有正常经营所得,则无需向税务机构申报缴税。如果企业长期处于非运营状态,税务局可能会认为该企业没有实际经营活动,从而终止其税务登记或吊销其营业执照。 2. 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问题:每年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对营业执照实施年度检查(即“年检”),如果企业未能及时启动经营活动,很可能无法顺利完成年检。如果长时间未能
-
合同型联营和联营的区别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31、联营分法人型联营,如果你公司准备新成立公司运作新业务,就选这种方式;需要紧密合作,互相依存,就选这种。风险相对小一些,但是投入多一些。2、合伙型联营,也叫做半紧密型联营,有联营的实体,但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利、义务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并且依照法规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较紧密的合作,但比第一种合作相对灵活,但是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联营合同签订双方是否要具备各自的营业执?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11、联营合同的主体应当是实行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企业法人或者事业法人联营的,也可以成为联营合同的主体。2、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未经法人授权,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联营合同;擅自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联营合同且未经法人追认的,应当确认无效。党政机关和隶属党政机关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