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已付款项的返还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6 06:25:02 381 人看过

这个需要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然后才可以确定是否需要返还。

例如合同未履行的情况下,我方可以要求返还已付款项,但是已经履行的,需要根据履行情况,确定最终的返还金额。

根据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时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时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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