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是否合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21:22:07 326 人看过

一、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是否合法

1、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2、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债务履行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一方当事人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他替代物。

3、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5、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和预付款有什么区别

1、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给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预付款只是一种支付手段,预付款的交付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的作用。

2、定金又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而预付款则不具有此功能。

3、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时,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

而对于预付款,无论哪一方违约,都不存在上述罚则,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规定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是要双方协商决定的,如果一方违约的话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希望大家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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