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转诉不当得利可以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1:44:22 410 人看过

民间借贷转诉不当得利是可以的,那需要符合不当得利的相关条件。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纠纷中所谓“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也就是说,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是否返还或支付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不当得利的规定

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转账了的不当得利可以挽回吗
    可以,如当事人因个人疏忽将资金误转给其他人的,可以要求其返还,如得利人拒不返还的,构成不当得利。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取得的利益。一、拾得遗失物与不当得利有哪些相关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二、不当得利可以强制执行吗?不当得利可以强制执行。当事人应先向法院起诉取得胜诉判决,在不当得利人拒不履行生效的胜诉判决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
    2023-04-07
    198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追偿权可以转让吗
    不当得利的追偿权可以转让,这属于债权转让,债权转让的需要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一、债权转让对当事人都有哪些限制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有以下几点: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的债权是指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如“赌债”就不受法律保护。2、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从债权、不作为债权、特定债务人的债权等;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原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不得转让债权的,债权转让无效;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在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时候应该及时的通知债务人,注意只是通知债务人,不需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当债
    2023-04-03
    310人看过
  • 民间借贷撤诉后再起诉可以吗,民间借贷撤诉后多久可以再起诉
    民间借贷撤诉后可以再起诉,当事人撤诉后就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按照规定受理,民间借贷撤诉后多久可以再起诉并没有时间限制,当事人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一、民间借贷撤诉后再起诉可以吗民间借贷撤诉后可以再起诉,法律对于两次起诉期间需要间隔的时长未明确规定。原告撤诉的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如果在撤诉时,起诉状副本已送达义务人或者法院已以口头告知等方式将权利人以提起诉讼方式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告知义务人的,则撤诉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反之,未送达和未告知的,不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二、民间借贷撤诉后多久可以再起诉民间借贷撤诉后多久可以再起诉没有时间限制。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被告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或者与原告达成还款协议,原告通常会申请撤诉,撤诉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在法院没有对案件事实进行审理而是因为程序问题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可以再一次起诉
    2023-04-26
    152人看过
  • 民间借贷借款利息还没有约定,可以起诉吗
    对于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起诉后是否可以要求利息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一、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起诉有效吗?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起诉后不可以要借款利息;但是债务人逾期还款的,可以主张逾期利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二、民间借贷起诉必须有利息吗当事人在起诉民间借贷时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息,则可以起诉主张利息。但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
    2023-02-21
    498人看过
  • 几年前的高利贷可以起诉不当得利嘛
    一、几年前的高利贷可以起诉不当得利嘛高利贷中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属于不当得利,未超过部分不属于不当得利,但是如果借款人具有明知无给付义务仍然支付等情形的,不能要求贷款人返还不当得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
    2023-03-26
    274人看过
  • 民间借贷利息可以主张到起诉之日吗
    如果借款人仍未清偿完毕利息的,则民间借贷利息可以主张到起诉之日。当事人如果既没有约定借期内的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还款的利息,在起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到全部借款还清之日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借款没有预定利息,事后能否让人付利息借款没有预定利息,事后不可以让人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支付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人不负担支付利息的法律义务,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订合同时就应该把利息约定明确,约定不明确的,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人依然不负担支付借款利息的义务,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贷款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
    2023-03-18
    329人看过
  • 垫付工资可以不当得利起诉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该规定当然适用于不当得利之诉。不当得利法院管辖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不当得利的特征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不当得利的返还义务: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不当得利拒不返还的法律后果:不当得利拒不返还的,可构成侵
    2023-03-15
    315人看过
  • 不当得利可以支持利息吗
    不当得利照样可以支持利息的,因为在不当得利过程中的话,对方有可能会用这个物品来获得相应的价值,所得到的钱必须要进行返还,而且要加收利息的。一、高利贷受法律保护吗?高利贷是超出民间借贷利率的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并不构成犯罪。因此,如果是高利贷的放贷方,在借贷方在借款到期后不还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部分的利息时,放贷方的利益是难以得到法律支持的。因此放高利贷是有风险的。如果高利贷的放贷方强行向借贷方讨要超出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的利息,将会触犯刑法,法律有如下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规定定罪处罚。此外如果自然人之间对利息约定不明的,法院不支持期内利息。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法院应综合考虑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也就是
    2023-03-19
    195人看过
  • 过了诉讼时效可以以不当得利起诉吗
    过了诉讼时效当然可以以不当得利向有关人民法院起诉。不当得利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有合理诉求的,仍然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不当得利管辖地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
    2023-02-25
    88人看过
  • 民间借贷纠纷是虚假民间借贷,可以申请撤诉吗
    1、民间借贷纠结向法院起诉是属于虚假诉讼的,原告申请撤诉时,法院应该不予受理,并且按民事诉讼法规定处理。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七)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
    2023-03-19
    89人看过
  • 民间借贷利滚利的取得得到法律保护吗
    在法定标准内,民间借贷的利滚利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和贷款人在结算前期贷款本息后,将利息计入后期贷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前期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所载金额可视为后期贷款本金。但超过部分利息的,不应视为后期贷款本金。民间借贷利滚利是利滚利合法吗?民间借贷的利滚利是属于违法行为。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并且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属于高利贷,超过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对这一部分利息拒绝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
    2023-08-08
    313人看过
  •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是否应当取得借款人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根据该条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债权转让是不用经过借款人同意的。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为借贷关系的债务人,出借人为债权人。债权人在想债券受让人转让债券后,只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通知义务即可。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债权转让后,应该通知借款人,通知义务的履行,就代表着债权转让对借款人已经发生了效力。借款人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后,就应该按照通知上的要求,在款项到期后,将通知上载明的具体金额偿还给债权受让人。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协议怎么写?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协议甲方(转让人):乙方(受让人):甲、乙双方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一、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拖欠乙方借款共计人民币元(小写)。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对C的债权共计元人民币全部转
    2023-08-17
    115人看过
  • 转错钱可否起诉夫妻不当得利
    一、转错钱可否起诉夫妻不当得利转账错误是可以起诉不当得利。转账错误满足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利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利益取得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这四个不当得利成立要件。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转账错误是基于受损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二、不当得利的特征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三、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
    2023-05-03
    222人看过
  • 民间借贷可以复利计算么
    按规定,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不得计算复利。规定复利的,复利部分无效。但是,实际中很多民间贷款都是有复利的,具体处理的时候,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同类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部分不予保护。一、民间借贷找不到欠款人了怎么办债务到期却找不到债务人,对债权人来说,没有比这更头疼的事情了。但是不论债务人是不是故意失踪,债权人的债权是不是就此要债无门了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权益。(一)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财产是否是负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张债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双方对该债务由约定,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钱时声明是个人财产的例外。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
    2023-03-24
    48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先起诉不当得利再告民间借贷可以合并审理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14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起诉不当得利和起诉民间借贷,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可以合并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
    • 复利可以当做民间借贷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06
      1、民间借贷禁止复利,“复利”不受法律保护。 2、“复利”不受法律保护的界限是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虽然约定“复利”,但是按照收取的利息和实际出借的本金计算,利率在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范围内的,“复利”仍然受法律保护;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复利”部分才不受法律保护。 3、实际上出借人可以采取“利息+违约金”的方式达到计算复利的目的,出借人约定借款利率为央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同时约
    • 不当得利借贷在民间借贷的范围?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8
      其次:《指导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借贷双方对本金、利息的偿还顺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先息后本的顺序认定。超过应付利息数额的部分,应当抵扣本金”,对超过应付利息数额的认定,应以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为准。本案中阮某某分段已付的28000元中,显然已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其超过部分应当分段抵扣本
    • 民间借贷不当得利被驳回是否能够以不当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5
      1、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被驳回的,当事人可以再次以不当得利起诉。 2、法院驳回起诉或者诉讼请求的,只针对当事人的本次起诉而言。如果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当予以受理。《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二条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民间借贷案件驳回民间借贷不当得利的解释?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1
      目前如果是民间借贷驳回不当得利的话,具体来说1、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被驳回的,当事人可以再次以不当得利起诉。 2、法院驳回起诉或者诉讼请求的,只针对当事人的本次起诉而言。如果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当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