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5:16:27 261 人看过

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是什么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维权的方法有哪些

业主维权的方法有哪些?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的事情经常发生,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后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权的途径有哪些?我们通过下面的文章进行介绍:

(一)民主维权。

业主之间的分歧和矛盾,应该通过业主之间的讨论,采用民主集中的办法,用民主决策来解决。为此,业主应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在住宅区里建立和健全有效的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的民主机制。

(二)协商维权。

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协商维权的好处是直接,所化的时间精力成本较低,可以达到既解决问题又不伤和气的局面。它的缺点是业主方面要做适当的妥协。协商维权要能成功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对相关法律、法理比较明白,处事比较开明,有尊重业主权益的意识。有些住宅区通过与开发商的谈判协商,收回了被侵占的架空层和电梯间。有些花园通过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了个别单位业主占据绿化地等公共场所私用或出租经营的问题。协商维权成功的前提,是具有较好的行政和司法依法办事的环境。如果行政和司法机关都不依法保护业主(群体)的合法权益,侵权当事人一般是不会通过协商放弃既得利益的。

(三)行政投诉维权。

业主在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想到的办法是向政府有关部门部门投诉。这本来应该是业主维权的主要有效途径。因为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就是保护城市居民的合法利益,就是保护公民的合法利益,这是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庄严承诺,是政府作为社会公权机构不可推卸的职责。而且,政府有足够的资源、资料、权力、权威来解决这些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08: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业主应该如何决定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
    一、筹集、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或者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决定的作出,必须同时具备二个条件,才为有效的决定:1、必须获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的同意;2、必须获得占业主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的同意。二、建筑区划内的一般性、常规性事务,虽然可以采取普通多数同意的方式作出,但也必须同时符合如下二个条件:1、必须获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的同意;2、必须获得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民法典》第278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2024-07-28
    364人看过
  • 业主大会决定有关业主利益重大事项有哪些
    一、业主大会决定有关业主利益重大事项有哪些业主大会决定有关业主利益重大事项有以下事项: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5.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二、业主大会成立的流程有哪些业主大会成立的流程如下:1.由五名以上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由居委会递交筹备组;2.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3.召开大会,记录选票;4.审议表决章程与管理规约,点票宣布结果。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
    2023-04-14
    54人看过
  • 业主大会表决机制是怎样的?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业主大会表决机制规定有什么业主大会表决机制规定,对于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委会或更换业委会成员、使用或筹集维修基金等事项应当由业主共同表决决定。并且业主大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法律规定见下文内容:《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
    2023-06-02
    443人看过
  •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通过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1、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2、决定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3、决定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和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一、业委会解散物业公司有效?无效。业主委员会是没有权利解散物业公司的,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
    2023-03-30
    402人看过
  • 小区哪些事情应该由业主共同决定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律师补充: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
    2023-05-06
    416人看过
  • 民法典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详细解释是什么?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共同决定以下事项:(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民法典业主权利是按面积吗业主权利不是按面积划分的,取得不动产所有权后,业主就能行使业主权利,业主权利不区分房屋面积的大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18
    351人看过
  • 业主如何决定共同管理和共同共有
    决定小区内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时,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事项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一、小区地下停车位出售是否合法小区地下停车位销售合法。住宅区的地下停车位可以约定出售或出租。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品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品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在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停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由当事人出售、附赠或者出租。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停车场的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建筑区划内,规划停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二、业主委员会私自提高物业费合法吗业主委员
    2023-03-28
    443人看过
  • 业主需共同商议哪些事情?
    业主共同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程序和管理规定的决定,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共同决定选举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筹集以及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的设施是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涉及共有权、共有经营权的重大事项也是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业主共同管理的义务有哪些(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5.、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7
    2023-07-01
    471人看过
  • 业主共同决定的范围是什么
    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包含如下内容: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定;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4、选择和解雇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员;5、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6、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7、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8、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9、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签装修合同时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业主签装修合同要注意的事项1、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先审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2、参观装饰公司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检查工地施工工艺以及工人的素质,还应该着重检查施工工地的管理、卫生和防火情况。3、对装饰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要有详细的设计样图。预算报价,客户应该严格审定,如有可能找相关专家咨询。如果委托装饰公司选择建材的话,装饰公司一般会提供预选的材料样品,客户应该保
    2023-07-07
    453人看过
  • 哪些是业主的共有物权
    一、哪些是业主的共有物权1、业主共有物权是指区分所有建筑物,除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及不属于专有部分的附属物,是全部业主专有物权以外的建筑物其他部分的物权。2、道路、绿地、物业服务用房、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一般属于全体业主共有。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二、业主对共有物权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1、业主对建筑物内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2、业主对共有部分物权,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3、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
    2023-06-16
    195人看过
  • 业主共有权个别业主可否起诉,业主共有部分有哪些?
    一、业主共有权个别业主可否起诉不可以。共有部分的权利属于全体业主,由全体业主共同管理、收益和决策,业主个人只享有参与分配收益的权利。业主委员会或者经大多数业主授权可以提起诉讼。业主个人未经大多数业主授权,就不是共有权利的直接权利人也不是经权利人授权的管理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原告利害关系直接性的要求。业主的共有部分权利类似公司股权或者集体成员权,股东或者集体成员个人不满足法定条件都不能直接以自身名义向公司或者集体成员债务人直接提起诉讼。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制度中的共有权的法律特征与一般共有权的法律特征相比有着以下显着的区别:(1)从主体上看,共有所有权人的身份具有复合性,集专有权人、共有权人、管理团体成员的三种身份于一身。而一般共有权人的身份则是单一的,只能作为共有权人。(2)从客体上看,区分共有所有权人的客体范围较为广泛,不仅包括法定共用部分,而且也包括约定部分。而一般共有权人的客体
    2023-04-11
    84人看过
  • 业主应该掌控哪些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表决通过条件是怎么规定的业主共同决定事项表决通过条件的规定是:1、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需要由专有部分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加表决;2、应当经参加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四分之三的业主和参加表决人数超过四分之三的业主同意;3、应当经参加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的业主和参加表决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
    2023-07-08
    95人看过
  • 业主收房验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由于新房子空关时间较长,在门窗轨道里会有一些灰尘和建筑垃圾,所以切不可很冲动,用蛮力推拉门窗,一感觉有阻塞感的时候,仔细查看一下,用扫帚清楚后就可以看了。2、检查墙体是否完好包括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空鼓、是否有裂缝,乐居提示:特别是查看一些墙体是否有水迹,特别是一些山墙、厨房卫生顶面、外墙等地方,如有的话,务必尽快查明原因。3、仔细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如有空鼓,一定要责成陪同物业人员尽快修复,否则在装修中会很容易打穿楼板,妨碍邻里关系。4、水电煤畅通情况和能否正常使用。大开龙头查漏堵,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看水压,二来试试排水速度(一般新房子会配一个简易龙头给业主)。用万用表测量各个强弱电是否畅通。5、验收下水情况,先用脸盆盛水,再向各个下水处灌水,分别是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厨房和卫生及阳台地漏等,基本
    2023-04-04
    293人看过
  • 业主行使共有部分共有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业主行使共有部分共有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1.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如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些共有部分,除非属于城镇公共道路、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否则均属于业主共有。3.业主在行使共有部分共有权时,应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二、共有权与一般共有权区别业主的共有权与一般共有权相比,具有显著的区别。1.从主体上看,业主共有权的身份具有复合性,业主既是专有权人,也是共有权人,同时还是管理团体成员。而一般共有权人的身份则是单一的,仅作为共有权人存在。2.从客体上看,业主共有权的客体范围较广,包括法定共用部分和约定部分。而一般共有权的客体通常只限于一项财产。3.从内容、种类、权利变动、标的物分割等
    2024-07-12
    495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哪些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哪些事项应当经过业主同意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6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
    • 有关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的哪些事项必须由业主共同决定怎样决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31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
    • 房屋共同事项中的各项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是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15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共同决定(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的规则。业主大会议事的规则是业主大会组织、运营的规程,需要业主共同决定。(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没施的管理规约。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是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规约,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制定和修改。(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代表和维护自身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委员,成立业主委
    • 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需要业主共同决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16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业主主要事项都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2
      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