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犯罪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7:21:46 250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套路贷”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依法确定“套路贷”刑事案件管辖

11、“套路贷”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为实施“套路贷”所设立的公司所在地、“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签订地、非法讨债行为实施地、为实施“套路贷”而进行诉讼、仲裁、公证的受案法院、仲裁委员会、公证机构所在地,以及“套路贷”行为的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

“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违法所得财物的支付地、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等。

除犯罪地、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外,其他地方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套路贷”犯罪案件,都应当立即受理,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的,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黑恶势力实施的“套路贷”犯罪案件,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或者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1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公安机关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

(1)一人犯数罪的;

(2)共同犯罪的;

(3)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

(4)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直接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5: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几个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几个人民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十一条几个人民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第二十二条对于下列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指定管辖:(一)管辖有争议的案件;(二)需要改变管辖的案件;(三)需要集中管辖的特定类型的案件;(四)其他需要指定管辖的案件。对前款案件的审查起诉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与相应的人民法院协商一致。对前款第三项案件的审查逮捕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与相应的公安机关协商一致。指定管辖的管辖权异议怎么处理首先,指定管辖是上级法院依职权指定其下级法院对某一案件实行审理,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的裁判。对指定管辖,下级法院应
    2023-04-17
    147人看过
  •  信用卡犯罪管辖权应如何确定?
    信用卡诈骗罪案件的管辖权一般由基层法院行使,但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案件则会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中级人民法院还负责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等案件。信用卡犯罪管辖地的确定标准如下:1.信用卡诈骗罪的案件一般由基层法院进行管辖;2.如果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是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那么这些案件将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刑事案件有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案的管辖权限于哪些案件?信用卡诈骗案件通常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职权,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因此,信用卡诈骗案件的管辖权限于公安机关刑事侦
    2023-11-06
    221人看过
  • 如何规定诈骗犯罪案件的管辖地?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更适合由犯罪嫌疑人住所地公安机关管辖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住所地公安机关管辖。根据我国刑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犯罪地点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地、犯罪结果地、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立案侦查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诈骗案件的犯罪结果地是指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的地点。因此,诈骗罪发生地、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所在地、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有权立案侦查诈骗案件。劳动纠纷仲裁的管辖地劳动纠纷仲裁的管辖地根据现行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时,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而且,按照目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置体制,通常按照行政区划层层划分
    2023-07-01
    276人看过
  • 套路贷案件中如何平衡主犯和从犯的判定?
    针对套路贷犯罪,不是主犯的犯罪嫌疑人可判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并依据共同犯罪论处。具体情节包括协助制造虚假给付事实、协助办理司法公证、提供资金场所交通帮助、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帮助掩饰隐瞒转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中介长期参与等。在套路贷中主犯以外的犯罪嫌疑人应该判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在犯罪团伙中明知是实施套路贷犯罪并参与的,不是主犯的,要以共同犯罪论处,情节如下:协助制造现金支付、银行走账记录、第三方支付记录等虚假给付事实;协助办理司法公证的;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等帮助的;协助以虚假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帮助、掩饰、隐瞒转移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套现、取现的;中介人员长期参与“套路贷”犯罪活动的;其他符合共同犯罪的情形。套路贷能不能追回当事人被套路贷的诈骗行为骗取钱款后报警的,公安机关若成功侦破案件是有可能将钱款追回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6-30
    186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如何确定法院的管辖权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1993年,国务院制定了《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在县、市、市辖区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但是否设立省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尚不明确。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各地普遍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格局,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上下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时的分工与管辖问题,即不同层次的管辖问题。分级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基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特殊和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分级管辖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各地普遍规定,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设区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争议和在省内有较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有的地方将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和市属企业,由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定管辖范
    2023-05-31
    252人看过
  • 如何确定特殊案件的审判管辖
    1、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这类案件,由被告人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按照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有关管辖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犯罪发生后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铁路运输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领)馆内的犯罪,由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他的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该公民离境前的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地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7、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依照刑法
    2023-06-03
    237人看过
  • 2人犯数罪怎样确定案件管辖?
    1、次罪随主罪管辖的原则。在立案之前,如果能够根据控告、举报、报案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等材料,分清主罪和次罪的,应该由对主罪享有管辖权的机关统一侦查,对次罪有管辖权的机关积极配合。2、优先管辖原则。这主要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立案前主罪和次罪难以分清,而又不能通过协商予以解决的,各部分罪行应当统一由最先接到报案、控告、举报、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等立案材料的机关立案侦查,另一个机关积极协助。另一种情况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的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还犯了属于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管辖的罪行。如果已立案侦查的罪行是主要罪行,则由立案机关为主进行侦查;如果新发现的罪行或者犯罪嫌疑人新犯的罪行是主罪,则可以由对该罪行有管辖权的机关为主进行侦查。一人犯数罪是并案处理吗一人犯数罪是并案处理。一人犯数罪在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要按照并案侦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共
    2023-08-02
    283人看过
  • 什么是执行管辖?如何正确确定执行案件的管辖?
    执行管辖,是指划分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职权范围,以确定各级人民法院对具体案件的权限和分工。正确确定执行案件的管辖,能够保证生效的法律文书及时付诸执行。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不同,执行案件管辖也所区别:1、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民事判决、裁定,不论是第一审还是第二审或者再审,一律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执行。3、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或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和执行令,由制作该裁定和执行令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4、仲裁机关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以及由公证机关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023-06-06
    58人看过
  • 如何确定服刑期间犯罪分子的管辖权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犯下新的罪行,犯罪地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对本案一般有管辖权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由公安机关进行公安机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检察院发现审判人员有非法拘禁、刑讯逼供、其他侵犯公民权利、妨害司法公正的犯罪行为的,可以立案侦查,非法搜查等等。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下的重大刑事案件,需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坚信的如果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5-07
    101人看过
  • 如何确定商标侵权案件的管辖,确定商标侵权管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如何确定商标侵权案件的管辖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侵权商品储藏地或者扣押地,当事人可以起诉实施储存、保管、运输等行为的行为人,也可以起诉该部分商品的经销商、制造商,或者同时起诉各行为人。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例如,对于甲制造、乙运输、丙储藏、丁销售侵权商品等侵权行为,如果权利人对所有侵权人提起共同诉讼,可以选择任一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但不是住所地)起诉;但如果仅对某一被告(如制造者)起诉,则只能选择该被告行为实施地或者住所地法院起诉,而不能在销售地或者其他侵权行为实施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
    2023-02-19
    328人看过
  • 如何区分套路贷案件中的主犯与非主犯?
    共同犯罪中,不是主犯的刑罚会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而有所不同。从犯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而胁从犯则可减轻或免除处罚。因此,从犯或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承担的刑事责任比主犯轻。关于套路贷中不是主犯的形式责任问题,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中,犯罪人的地位和作用的不同,可以分为主犯和从犯。在共同犯罪中,不是主犯,可能是从犯或者胁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从犯或者胁从犯承担比主犯更轻的刑事责任,且属于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形。套路贷需要坐牢吗套路贷属于诈骗行为,当套路贷的数额比较大时会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套路贷需要坐牢与否主要取决于诈骗的数额,根据数额的多少判定是否构成诈骗罪,未达到2千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会受到拘留以及1千元以下罚款;累计数额超过2千元
    2023-06-30
    367人看过
  • 离婚案件管辖权的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地法律规定)
    一、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解析:该条法律规定了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即:原告就被告原则。《民诉法解释》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民诉法解释》第3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第4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但实践中,在没有证据证明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时,只能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二、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
    2023-06-04
    279人看过
  • 商标侵权案件管辖是如何管辖的
    一、商标侵权案件管辖是如何管辖的1、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侵权商品储藏地或者扣押地,当事人可以起诉实施储存、保管、运输等行为的行为人,也可以起诉该部分商品的经销商、制造商,或者同时起诉各行为人。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
    2023-04-20
    271人看过
  • 涉外婚姻案件管辖:如何确定涉外婚姻的管辖
    一、涉外婚姻案件管辖:如何确定涉外婚姻的管辖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当事人可以向定居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若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当事人可以向定居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
    2023-06-05
    46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铁路公诉案件管辖, 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铁路犯罪的管辖法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1
      下列刑事公诉案件,由犯罪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一)车站、货场、运输指挥机构等铁路工作区域发生的犯罪; (二)针对铁路线路、机车车辆、通讯、电力等铁路设备、设施的犯罪; (三)铁路运输企业职工在执行职务中发生的犯罪。 在列车上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列车最初停靠的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但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按照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有关管辖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犯罪发生后该列
    • 约定双方管辖的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案件管辖权确定方法如下: 1、先专属管辖,确定案件是否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的案件; 2、再协议管辖,有约定管辖权的按约定确定; 3、最后一般管辖,案件既不是专属管辖,也没有约定管辖,根据一般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权。
    • 对管辖不明确的案件、几个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02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几个人民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 另外,对于下列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指定管辖: (一)管辖有争议的案件; (二)需要改变管辖的案件; (三)需要集中管辖的特定类型的案件; (四)其他需要指定管辖的案件。
    • 房屋确权案件如何认定管辖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8
      房屋确权案件由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涉外刑事案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9
      涉外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行为发生地、结果发生地、行为实施主体在我国的,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应当受到处罚,但依照犯罪地法律不予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