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自谋职业后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处理意见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1:45:25 319 人看过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自谋职业后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处理意见的通知2006-1-24闽劳社文[2004]282号各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促进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自谋职业后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处理意见的通知

2006-1-24

闽劳社文[2004]282号

各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促进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04]9号文)精神,经研究,现就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自谋职业后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原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后自谋职业的,经本人申请,可继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可改为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凡在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的人员,自谋职业后可继续在机关事业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和基金转移手续。

二、继续在机关事业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自谋职业人员,其个人档案由机关事业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代管。

三、继续执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的自谋职业人员,按事业津贴比例为30%的档案工资计征养老保险费,退休时也按此比例计发待遇。今后档案工资的调整,由机关事业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比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同类同职务人员工资政策办理。

四、参保人员自谋职业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计算为视同缴费的年限,可与自谋职业前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改为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仍在机关事业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其自谋职业前在机关事业社保经办机构的缴费年限,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记入个人帐户。在职工退休前不办理转移和退还一次性补贴,在其退休时按月发给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按省里有关文件办理。

凡改为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在机关事业社保经办机构接续的人员,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计算。

五、自谋职业人员应在到达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由本人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并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核定养老金。

六、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后纳入社区管理,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养老金的调整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七、参保人员分流到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各类城镇企业就业的,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八、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国家干部、全民固定工,及军队转业干部等非统筹单位的人员,自谋职业后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参照本办法执行。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5: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养老保险相关文章
  • 南京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指南
    1、受理条件:缴费个人因调动、辞职、终止合同、解除合同、统筹区变更或其他原因中止缴费时,缴费单位应办理其养老保险关系中止手续。2、所需材料:(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手册;(2)根据转移的不同原因分别提交相关资料:①调动工作的,提交调令或行政介绍信;②辞职、辞退的,提交有任免权部门的辞职、辞退决定;③参军的,提交征兵机关证明(如入伍通知书);④在职上学的,提供《入学录取通知书。⑤终止(解除)合同的,提交终止(解除)合同决定书;⑥统筹区变更的应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3、办理程序: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个人养老保险关系中止手续时,填写《南京市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并提交所需资料。4、办理时限:经办机构收到缴费单位填报的《南京市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及有关资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5、收费标准与依据:无6、办理地址:南京水西门大街61号2楼A区1-4号窗口7、办公
    2023-05-10
    343人看过
  • 失业人员再就业后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失业期间符合退休条件能否办理退休手续失业人员因种种原因未再就业的,在失业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相当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办理退休手续,经批准后,由区、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再就业后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应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办理转移档案关系手续,重新启封养老保险手册,并在新的用人单位办理登记和申报缴费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自谋职业或非正规就业的,可以把档案关系和养老保险关系存入具有代办养老保险职能的职业介绍机构,在该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委托存档手续后,可以重新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事业前和再就业后交纳的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怎样处理按照现行规定,失业人员事业之前和再就业后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合并计算,其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失业期间间断缴
    2023-05-09
    278人看过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的转移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的转移来源:作者:时间:2010/10/2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的转移1、由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跨统筹地区流动的人员,其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的转移,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政策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2号)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的转移1、由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跨统筹地区流动的人员,其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的转移,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政策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2号)文件执行。基金转移标准为:1996年1月至1997年12月底的个人缴费部分的累计本息,加上自1998年1月1日起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11%计算的缴费额本息。2、由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人员,凡于199
    2023-06-09
    179人看过
  •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险办理登记
    (一)所需材料:1、徐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增减变动及养老保险费申报表(一式二份);2、机构编制管理证;3、录(聘)用手续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原件和复印件);4、职工档案;(二)办理程序:1、单位申报;2、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保险科初审,报分管处长复核,核定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比例和缴费金额,将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结算;3、核发养老保险手册。(三)办理时限:每月25日至次月5日为结算期,结算期内即时办结(四)责任单位: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保险科。
    2023-05-10
    58人看过
  • 养老保险关系由机关事业单位转移到企业怎么办
    ①职工个人帐户由原在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原建立的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每月按1/120的标准由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代发,并相应抵减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②企业职工流动到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从调入单位起薪之月起按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原在企业缴费的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视同在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年限;流动到尚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及《养老保险手册》存入职工本人档案。③对由企业调入或录(聘)用至参保的事业单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人员,所在调入或录(聘)用单位,应按其距法定退休年龄的长短向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不超过15万元费用,其费用并入养老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关系由机关事业单位转移到企业①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其历年实际缴费基数。其中尚未
    2023-05-30
    393人看过
  • 关于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川劳社养[2000]12号关于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人员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对《关于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问题的意见》(川劳社办[2000]76号)规定的“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自谋职业人员,以个体劳动者身份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以上,方可按规定办理享受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掌握问题,现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按照执行。一、企业实施分流安置富余职工时,按国务院和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实行企业内部退养安置,一般不作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职工实行下岗或自愿辞职,给予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的自谋职业人员,应以个体劳动者身份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以个体劳动者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以上(按本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确定),方可按规
    2023-06-05
    380人看过
  • 潍坊事业机关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减员办理材料
    减少参保职工时,根据不同类别提供相应材料:1、退休(职)减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职)待遇审核表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职)审批表。2、工作调动减员:①调动任命文件或手续,需明确工作单位;②职工养老保险手册;③调往省外的,需提供调入单位的社保经办机构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④《潍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减少工作人员明细表。3、停保减员: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文件,或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或全日制《入学通知书,或调出手续及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未开展养老保险业务证明;②填写《潍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减少工作人员明细表。4、退保减员:①出国定居有效证明,或死亡证明;②填写《潍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减少工作人员明细表;③打印退保返还个人缴纳保险费凭证后,到财务科结算。
    2023-05-29
    63人看过
  •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人事局津劳局[2002]385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及各有关单位:为理顺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人员合理流动,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现就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时聘用人员)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中经人事部门批准使用,且与机关、事业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并获得一个月以上工资收入的人员,不包括临时聘用的离退休人员。二、使用临时聘用人员的用人单位,必须与这些人员签订临时劳动协议。用人单位和临时聘用人员应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凡用人单位1993年1月1日以前使用的临时聘用人员,可从1993年1月1日开始补缴养老保险费;1993年1月1日以后使用的临时聘用人员,可从起薪当月开始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基数和比例按照《天津市
    2023-06-09
    130人看过
  • 甘肃失业人员不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有何后果?
    [导读]: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应积极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如果不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话,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就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或领取的金额很低,很难保障基本生活。因此,为了更好地保证退休以后的生活,所有参保人员都应尽可能地继续缴费至符合法定退休条件。200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今年市政府又下发了《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集中统一行动的通知》,崆峒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在分析区情的基础上,制定了集中统一行动的实施方案,并计划用两个月的时间完成此项工作。近日,记者就群众关心的养老保险有关政策问题采访了崆峒区有关负责人。问:什么是养老保险?答: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问
    2023-06-07
    433人看过
  • 关于企业兼并事业单位后职工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批复
    关于企业兼并事业单位后职工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批复来源:作者:时间:2011/01/17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川劳社办[2002]53号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你局《关于企业兼并事业单位后职工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请示》(广安劳社[2002]32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企事业单位兼并过程中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请按照执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川劳社办[2002]53号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你局《关于企业兼并事业单位后职工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请示》(广安劳社[2002]32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企事业单位兼并过程中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请按照执行。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依法对其他单位实施兼并后,被兼并单位职工和已经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整体移交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统一管理。原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职
    2023-06-09
    198人看过
  • 关于完善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豫劳社养老[2001]51号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监狱管理局,水利部驻豫事业单位: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已有17个省辖市、106个县(市、区)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了对各地的试点工作逐步进行完善和规范,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筹集(一)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筹集基数。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筹集基数包括: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工龄工资及国家和省规定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技术等级工资)、津贴(活工资部分)及国家和省规定的津贴、补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工资变动情况,定期调整缴费基数。(二)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筹集比例。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筹集比例按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劳动保障部门应根据职工工资、离退
    2023-06-05
    377人看过
  • 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企业工作的人员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企业工作的人员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企业工作的人员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企业工作的人员,其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与转到企业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已进入机关、正文: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企业工作的人员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企业工作的人员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企业工作的人员,其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与转到企业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已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的工作人员,其已建立个人帐户储存额转入所在地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与以后的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企业工作的人员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023-04-23
    236人看过
  • 机关事业单位非编制内人员快快办理城养老保险手续
    从今年起,凡河南省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必须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是记者昨日从人社部门获得的消息。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河南省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范围。机关单位以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费。第一年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准费率为0.5%,以后由工伤保险各统筹地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调整。机关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资金在同级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从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通知》强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其工伤保险待遇等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
    2023-05-05
    281人看过
  • 离职后保险问题:机关事业单位的处理方法
    劳动者辞职后,其五险一金的处理方式是:一、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2.由于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二、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三、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四、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五、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劳动者的,只要符合公
    2023-07-18
    32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养老保险
    相关咨询
    • 参保人员如何办理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业务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26
      此项业务在二楼大厅业务经办窗口(6、7、8、11号),每月1-20日受理。 (一)参保人员跨省流动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1)转入户籍所在地需提供户口原件; (2)跨省就业的需提供单位证明。 (二)企业转入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参保 (1)填写《养老保险转移表并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在转移窗口(11号)打印《企业职工转入事业单位养老金缴费基数调差表到财务科交费后回到转移窗口办理转移手续; (3)提供人事
    • 事业单位机关职工本人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9
      机关单位(含参与公共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上一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津贴补贴(特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算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不含节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上一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津贴补贴(特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不含节日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关系与区别是怎么规定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3
      交的养老保险和交职业年金各是一项内容。交职业年金是现在的新政策,是给职工的一项新的福利待遇。即两项都交了。今后退休时,就是两项相应提出的比例的钱由你获得,就比原单项的养老保险得到的养老金多得多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规定:个人缴4%,单位缴8%。国务院办公厅今年印发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办法》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
    • 参保人员养老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26
      此项业务在二楼大厅业务经办窗口(6、7、8、11号),每月1-20日受理。 (一)参保人员跨省流动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1)转入户籍所在地需提供户口原件; (2)跨省就业的需提供单位证明。 (二)企业转入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参保 (1)填写《养老保险转移表并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在转移窗口(11号)打印《企业职工转入事业单位养老金缴费基数调差表到财务科交费后回到转移窗口办理转移手续; (3)提供人事
    • 参保人员在新一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手续如何办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
      你好~楼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