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没有明确规定应支付的损失赔偿金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4:50:58 225 人看过

损失赔偿额范围的法律规定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赔偿额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一、门面租赁合同损失赔偿

门面合同中一方当事人毁约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物业违约金可以不交吗

如果业主违反物业合同规定,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要求违约金。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如何计算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按照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来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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