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破产清算:程序详解与实践探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19:54:33 405 人看过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或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3、召开债权人会议;4、确认破产财产;5、确认破产债权;6、拨付破产费用;7、确定破产财产清偿顺序并进行清偿;8、破产清算的结束。

企业破产法适用讲座之十一--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举证责任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据此规定,债务人主动申请自己破产清算的,应当证明自己具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或者应当证明自己具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

对于债务人来说,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明较为简单。债务人只要证明自己的现金流出现问题,其可支配的现金金额小于到期债务金额即可。例如,在债务人可支配现金是200万元、到期债务是600万元的情形下,债务人显然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至于债务人是否拥有其他非现金资产,不影响债务人是否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认定。

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中的资产,指的是债务人的账上资产;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中的债务,指的是债务人的所有到期债务和未到期债务,但不包括或有债务。当债务人资产负债表上显示的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时,即可证明债务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事实上,由于资产核销的会计制度较为严格,以及债务人通常不愿意将已失去变现能力的资产作为损失,所以,债务人资产负债表上显示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的情形并不多见。

在很多情形下,虽然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由于债务人资产负债表显示的资产总额大于负债总额,债务人不能证明自己“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所以,债务人不能适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有鉴于此,企业破产法给予债务人一个替代选择,即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下,如果债务人不能证明或者难以证明自己“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则只要债务人证明自己“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务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所谓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尤其是其中的“明显”二字,本身极具有弹性。笔者认为,债务人证明自己“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其一,债务人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已丧失营利能力;其二,经中介机构审计确认,债务人资产负债表上列明的资产项目中有大量的待处理资产损失;其三,经中介机构评估确认,债务人资产负债表上列明的资产项目中部分资产的评估现值低于资产负债表上的记载价值;其四,债务人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债务人资产负债表上列明的资产项目中的部分资产已经无法变现,例如,债权无法收回,投资没有收益并且无法转让受益,资产实际价值低于账上价值等。

当债务人从上述四个方面提供了证据,既证明债务人已丧失营利能力,又证明在扣除待处理的资产损失,扣除实际资产低于账上资产的价值,以及扣除无法变现的资产后,债务人实际拥有的资产金额小于其债务金额的,应视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第五条依照本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第二十二条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第六十二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0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企业破产相关文章
  • 企业破产法破产清算程序有哪些?
    一、破产法财产的清算,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如:1、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2、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该部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财产一一核实与确认,一般对企业的有形资产进行,包括核实与确认财产名称、形成时间、原值、坐落、型号、新旧程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二)破产财产的评估。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一般
    2023-02-22
    251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法破产清算程序有哪些?
    一、破产法财产的清算,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如:1、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2、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该部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财产一一核实与确认,一般对企业的有形资产进行,包括核实与确认财产名称、形成时间、原值、坐落、型号、新旧程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二)破产财产的评估。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一般
    2023-06-01
    312人看过
  •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企业破产清算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2009-09-1400:47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caichan)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三、破产财产(caichan)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
    2023-06-09
    338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法破产清算程序有哪些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或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3、召开债权人会议;4、确认破产财产;5、确认破产债权;6、拨付破产费用;7、确定破产财产清偿顺序并进行清偿;8、破产清算的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
    2023-02-21
    84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法破产清算程序有哪些?
    一、破产法财产的清算,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如:1、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2、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该部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财产一一核实与确认,一般对企业的有形资产进行,包括核实与确认财产名称、形成时间、原值、坐落、型号、新旧程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二)破产财产的评估。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一般
    2023-06-01
    285人看过
  • 企业重整与破产清算管理企业破产清算顺序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7.1企业重整与破产(pochan)清算财务管理概述一、企业破产(pochan)、重整与清算(一)企业破产的基本概念破产的定义经济学上的破产,侧重于破产淘汰;法学上的破产,侧重于破产还债。2.破产的法律特征(1)破产是清偿债务的法律手段。(2)破产是以法定事实的存在为前提。(3)破产必须经法院审理,以实现公平受偿,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法院宣告破产,债务人民事主体资格消亡。(二)企业破产的法律规定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一章及相关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建立起来的执法规范一度是我国早期破产法律体系的主要构成部分。2006年8月27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破产原因《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023-06-14
    92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企业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 更多>

    #企业破产
    相关咨询
    • 企业破产法清算程序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1
      公司法》对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条件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必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理由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有以下情况,可认定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
    •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3
      企业破产债务如何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人民法院应在宣布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天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股东、有关机构和专家组成,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布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管理破产企业财产、清理、评估、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加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报告工作三、破产财产分配
    • 企业破产清算清算程序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0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进入企业破产清算流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
    •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4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
    •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12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为: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