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分类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7:20:46 287 人看过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分类标准:证据的来源

含义: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

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

区分意义:原始证据的可靠性和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

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能够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间接证据与原始证据不符的证据,就是无罪的证据)!

3、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以言词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表现为物品和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

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

一、刑事证据的种类及特点

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证据种类实际上是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形式。证据种类的划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备法定形式的证据资料不能纳入诉讼轨道。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2款规定:证据有下列8种形式: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这表明,证据资料只有上述法定的表现形式才能进入刑事诉讼,但是,具有法定表现形式的证据资料不一定都是具有客观性、相关性的证据。例如,物证有可能被伪造,证人可能说了假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也许存在不实之词。所以,在了解和掌握证据种类的时候,要对证据概念有全面的理解,懂得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1款所指出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所体现的内涵。同时,必须特别注意理解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3款的规定: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从中领悟出上述三款法律规定之间密切的逻辑关系。

二、刑事证据适用如何适用

1、立案阶段的证明要求仅限于两点:第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认为是主观对客观的判断,而不是确实有犯罪事实发生;第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要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证据证明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的必要的。

3、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驳回起诉、宣告无罪的证明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的;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证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证明被追诉对象虽已犯罪,但具有刑诉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刑事证据的采纳标准,刑事证据的采信标准是什么
    刑事证据的采纳标准是怎样的刑事证据的采信标准,可以细分为三方面标准:真实性标准、充分性标准及证明标准。真实性标准是指:只有经审查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这个标准上就充分的显示出刑事证据采纳和采信标准的不同,证据具有客观性时并不能就判断该证据是真实的,所以当证据被采纳后还应该通过技术手段来判断其真实性,只有具有真实性的证据才能被审判人员采信。《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充分性标准是指:证明力的充分性,证据的证明力有大有小,只有具有充分的证明力的证据才应该被采信,成为案件的核心证据。证明标准是指: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都不应该采信,只有单个证据以及单个证据组成的证据链条都能够排除合理怀疑时,该证据才能够被采信。
    2023-04-21
    500人看过
  • 刑事证据的分类,哪些证据材料不合法
    刑事证据的分类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按照证据的来源划分,凡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是原始证据;凡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是传来证据。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以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3、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哪些证据材料不合法1、作证主体不合法。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作为证人提供的证言,不符合法律对证据收集、提供主体的规定,是非法证据。2、取证程序不合法。以威胁、欺骗、引诱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是不合法的;行政诉讼中,被告向原告和证人收集的证
    2023-06-01
    70人看过
  • 刑事证据的分类有哪些?刑事证据有什么意义?
    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因此在刑事诉讼案件中,需要先了解证据有哪些分类才能更好的利用证据。一、刑事证据的分类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叫做原始证据,也称第一手材料;凡是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即通常所称的第二手材料。我国传来证据的概念与西方国家证据分类理论中的传闻证据概念不同,传闻证据仅指并非陈述者直接感受而以言词(包括口头和书面的主张)形式或个人非言词的行为、意图以此来表达一个主张的证据材料,不适用于实物证据材料。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以把
    2023-04-22
    122人看过
  • 刑事证据是怎么进行分类的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分类标准:证据的来源含义: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3、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以言词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表现为物品和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一、刑事诉讼证明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是指国家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照法定程
    2023-02-18
    260人看过
  • 索赔性质归类:依据分类标准
    索赔的性质分类有以下几种:1、按索赔的目的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2、按索赔的依据分为:合同规定的索赔、非合同规定的索赔;3、按索赔的对象分为:索赔和反索赔,索赔通常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反索赔常指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4、按索赔的业务性质分为:工程索赔、商务索赔;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为:单项索赔、总索赔。工程索赔的分类有哪些?1、什么是工程索赔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2、工程索赔的分类(1)索赔目的分类: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
    2023-07-11
    434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据分类:哪些证据可以作为依据?
    证据是指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刑事诉讼种类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的法定种类—刑事诉讼证据种类:1、物证,书证物证:(1)概念: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2)特点:具有教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3)审查物证采取的方法:a、辨认;b、鉴定;c、侦查实验;d、将物证与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对照分析。书证:(1)概念: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和其他物品。(2)特点:a、具有直接证明性;b、具有稳定性;c、具有物理性;d、具有思想性。2、证人证言(1)概念;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做的陈述。(2)特点:a、是证人对案件有关情况的客观陈述;b、作陈述的
    2023-07-08
    66人看过
  • 审判定罪:证据分类与量刑基准
    定罪量刑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和供述,鉴定意见,检验侦查的结果,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这些种类。并且证据必须要同时满足合法性,关联性以及客观性这三个基本的要求才会被采用,证据充分,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间接证据定罪的条件间接证据定罪量刑的条件如下:(一)证据已经查证属实;(二)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三)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四)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五)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023-07-13
    194人看过
  • 关于刑事证据规则类型分析
    刑事证据规则是指导司法人员运用刑事证据的准则,它对于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中正确认定案情,实现司法公正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而研究刑事证据规则的类型有利于司法人员从不同角度理解掌握刑事证据规则的特点,使得对证据规则的运用更自觉、更有效,充分发挥证据规则的规范作用。文章从不同角度对刑事证据规则作了分类,以期为有效运用证据提供借鉴。[论文关键词]刑事证据规则;证据能力;证明力;用证程序;诉讼阶段诉讼证明活动包括证据的收集、证据的审查、证据的评价等活动。因此,从广义上讲,证据规则是指规范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评价等诉讼证明活动的准则。证据规则依据不同的标淮,可以进行以下分类:一、规范证据收集的规则、规范证据审查的规则和规范证据评价的规则。这是依据证据规则规范的证明活动的不同所作的分类。规范证据收集的规则,比较典型的是排除非任意自白规则。根据该排除规则,追诉一方向嫌疑人收集口供时,必须保障其陈述的自由意
    2023-06-11
    460人看过
  • 重大刑事犯罪标准和分类
    重大刑事案件指犯罪情节严重的案件,其分类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涉外犯罪;经济犯罪;集团犯罪;跨区域犯罪等。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下级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需要上级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可以请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管辖。八类重大刑事犯罪(一)八个罪名,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人,也要负刑事责任。具体包括:1、故意杀人;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来死亡;3、强奸;4、抢劫;5、贩卖毒品;6、放火;7、爆炸;8、投毒罪。(二)这八种罪名,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实施绑自架撕票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对绑架罪不负刑事责任,但绑架过程中有杀人的行为,就可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百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
    2023-08-01
    313人看过
  • 刑事证据的分类的概念和意义
    概念:是指对证据进行理论研究中,按照证据本身的不同特点,从不同角度在理论上对证据进行的逻辑划分。意义:有助于揭示不同证据的特征;有助于全面、正确地收集证据。保证正确地认识案情。分类的标准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分类标准:证据的来源含义: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区分意义:原始证据的可靠性和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能够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间接证据与原始证据不符的证据,就是无罪的证据)!3、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2023-03-09
    469人看过
  • 证据分类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
    刑事诉讼中关于证据的分类为:第一种是物证,第二种书证,第三种,证人证言,第四种,被害人陈述,第五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第六种,鉴定意见,第七种,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第八种,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行政诉讼中的证据分类是怎样的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2、物证。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如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的药品等。3、视听材料。是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的事实材料。如用录音机录制的音响、语言;用录像机录取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等。视听资料可以由当事人提供,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索取或复制。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制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除了精神或生理上有缺陷而不能正确表
    2023-07-06
    371人看过
  • 刑事证据的分类及收集、审查、运用
    一、刑事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1、收集刑事证据的要求(1)合法性;(2)及时性;(3)深入实际,采用专门手段和依靠群众相结合;(4)客观全面;(5)深入细致;(6)应用科学技术手段;(7)收集的证据必须妥善保全。2、审查刑事证据的步骤(1)单独审查;(2)比对审查;(3)综合审查。审查证据还应当注意:(1)审查证据的来源是否可靠;(2)审查证据的具体内容是否真实,证据和案件事实有无必然的内在联系;(3)审查各个证据之间的关系。(4)审查证据是否充分。3、刑事证据的运用(1)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2)严禁刑讯逼供原则。(3)一切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4)有罪认定必须做到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5)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
    2023-06-11
    416人看过
  • 证据在刑事诉讼法的分类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证据的分类有: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3、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第四十二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证据的表现形式有哪些证据的表现形式又可把证据分为以下几种:1.书证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特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日记、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相关文件等证据。2.物证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3.视听资料指以录音或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声音或图像。如相关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5.当事人陈述指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向人民法
    2023-06-23
    357人看过
  • 我国证据种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证据分类是指在理论上按照一定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对证据所作的不同划分。我国对证据的分类,从传统出发,存在法律上的分类与学理上的分类两种形式。所谓法律上的分类,是依照现行的各类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对证据进行的分类。这种分类形式是从证据的表现形式进行划分的,故而习惯地被称为证据的种类。而学理上的分类,是指法学理论界从证据的来源、效力提出的主体等角度,按照不同的标准对证据进行的划分。随着我国对证据法学研究的深入,证据法学理论界的成果逐渐被司法界所吸纳而规定为法律或成为司法解释的内容。4、对各种证据进行分类的目的在于对证据进行科学的分组研究,揭示各类不同证据的特点,提出正确运用各种证据的一般规则,以求得收集,审查和运用证据的共同规律性的认识。一、刑诉法的取证原则1、审判机关取证原则刑诉法第43条、45条以及《解释》第54、55、56条分别规定了审判机关收集、调取证据的权利义务和一些具体的操作程序。前文
    2023-06-21
    73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共有哪些证据分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02
      刑事证据的分类可根据证据本身的各种特征,从不同角度作出各种不同的归类。通常有以下分类:一、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二、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以把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三、根据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可以将证据划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四、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分类标准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05
      根据证据能否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可以把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因此故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分类标准可归纳为三个要素:即单根据证据能否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可以把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因此故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分类标准可归纳为三个要素:即单独、直接和案件主要事实。 1.单独 独,即一个。一个直接证据可以用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例如证人证言,只要其内容涵盖了案件主要事实就可以单独发挥证
    • 根据不同标准刑事辩护分类有什么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15
      刑事辩护分类根据辩护方向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无罪辩护; 2、罪轻辩护; 3、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
    • 刑事类伪证罪立案标准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1
      我国刑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二)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三)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为走私、套汇、投机倒把、贪污、贿赂、重大盗窃、贩毒、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等经济犯罪分子销毁、隐匿罪证或者制造伪证的 (五)由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六)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
    • 刑事证据种类中的物证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02
      1.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物证包括实物和痕迹两类。前者指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客观实在物,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等;后者包括两个物体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印痕和物体运动时所产生的轨迹,如脚英指纹等。物证是刑事诉讼中广泛使用的一种证据,具有较强的客观性、稳定性。 2.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物品。书证必须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