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免除自己责任的格式条款就是无效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2 08:03:33 378 人看过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免除合同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可抗力。这是国际惯例普通承认的免责条件。遇有不可抗力发生,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赔偿责任。

(二)由于一方违约使经济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时,无过错(受侵害)的一方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可不负赔偿责任,且有赔偿请求权。

(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免责条件。如:保险合同中投保方如果故意隐瞒被保险财产的真实情况,保险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负赔偿责任。又如:财产租赁合同中,如果承租方擅自将租赁的财产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负赔偿责任。

(四)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免责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免除相关文章
  • 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格式合同中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另外,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格式合同中如有规定免除制定方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均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格式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特征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与法律规定的某些特别免除责任的事由,如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不同。后者是法定的,而非约定的。因此,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任何企图援引免责条款免责的当事人必须首先证明该条款已经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否则其无权援引该免责条款。2、免责条款是条款制作人事先拟定的。只有在责任发
    2023-07-30
    106人看过
  • 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格式合同中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另外,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格式合同中如有规定免除制定方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均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格式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特征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与法律规定的某些特别免除责任的事由,如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不同。后者是法定的,而非约定的。因此,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任何企图援引免责条款免责的当事人必须首先证明该条款已经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否则其无权援引该免责条款。2、免责条款是条款制作人事先拟定的。只有在责任发
    2023-07-30
    314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一、保险合同中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保险合同中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包括以下方面:1.民法典关于格式免责条款效力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目前保险实务中,保险合同内容主要由保险人预先拟定,投保人不能随意修改及变更,因此实务中的保险合同多系典型的格式条款。2.保险法关于格式免责条款效力的规定。3.保险合同中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保险合同属于保险这一特殊行业范畴,同时受《民法典》及《保险法》的调整。二、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
    2023-05-03
    193人看过
  • 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不醒目无效!
    虽有遇暴力抢劫不负责赔偿约定笔记本电脑被抢货运公司还得赔委托货运公司托运的笔记本电脑在半路上被抢,但货运公司却以双方签订的运单中已经明确约定发生暴力抢劫的情况下承运人不负责赔偿责任为由,拒绝赔偿发货方的经济损失。为此,委托方北京长得瑞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将货运公司北京双方平安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告上了法庭。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已作出终审判决,货运公司签订的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未以醒目字样印制,为无效条款,判令货运公司赔偿发货方经济损失10800元。2005年6月15日,北京长得瑞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瑞华公司)通过北京双方平安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平安公司)托运IBM1858-2WC笔记本电脑一台及电脑包一个给河北唐山的客户。在平安公司向瑞华公司出具的运单下部,用小号字体印有:发货人须声明货物价值交纳保险金后,如运输途中发生货物损坏短少承运人按实际损失赔付,但最
    2023-06-08
    227人看过
  • 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有效吗
    主持人:管国庆特邀嘉宾:长丰县人民法院魏斌[案情回放]去年5月19日,李某到财保某市分公司要求为自己的轿车投保一份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随后李某按照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即《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与其签订了一份保险限额为50万元(不计免赔)的保险合同。该保险条款约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负责赔偿,以及驾驶人员在无证驾驶等情况下,保险人责任予以免除等内容。同年5月22日,王某在借用李某车辆后将其交由刘某无证驾驶时逆向驶到左侧,撞至陆某驾驶的客运面包车,造成陆某及乘客王某死亡,两车乘坐人孙某、齐某、卞某等人不同程度受伤,两车严重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本案在民事赔偿审理过程中,李某认为保险公司没有向自己明确解释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以及其法律
    2023-06-09
    392人看过
  • 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有效吗
    一、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有效吗1、免责条款有效的构成要件: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合同的免责条款是什么意思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
    2023-06-19
    441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免除的条件包括: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更多>

    #合同免除
    相关咨询
    • 免除自己责任的格式条款就是无效的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8
      我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由此可见,当格式条款违反《合同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或者具有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其他情况下法律认定格式条款是有效的。
    • 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25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一般来说,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只能是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免责条款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才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但是对于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应当禁止的,否则不但将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而且还会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护正常的合同交易。 《民法典》
    • 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25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一般来说,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只能是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免责条款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才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但是对于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应当禁止的,否则不但将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而且还会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护正常的合同交易。 《民法典》
    • 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30
      格式合同中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另外,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格式合同中如有规定免除制定方的责任,加重
    • 的格式合同中怎么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1
      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另外,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