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合作社能否偿还债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3 15:20:22 113 人看过

公司是独立的法律实体,其财产与设立人及股东的财产是分离的。因此,公司只需承担其所有财产的责任范围,而股东个人只需承担其出资额以内的责任。在公司破产时,只需要用公司法人所有的财产偿还债务,超过出资额的部分则股东个人不承担责任,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则债务消灭。

依据所提供的信息,公司是独立的法律实体,其财产与设立人及股东的财产是分离的。因此,对于公司债务,其只需承担其所有财产的责任范围。股东个人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超过出资额的部分,股东个人不承担责任。所以,公司破产的,只需要用公司法人所有的财产偿还债务。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债务消灭。

合 作 社 破 产 后 如 何 偿 还 债 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合作社破产后,债务人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剩余债务的清偿顺序为:首先是破产人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其次是破产人欠缴的税款以及破产人欠缴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因此,在合作社破产后,为了偿还债务,首先要保障职工的权益,其次要优先清偿税款和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

合作社破产后,需要优先清偿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其次要优先清偿欠缴的税款和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作为独立的法律实体,公司只需承担其所有财产的责任范围,股东个人只需承担其出资额以内的责任。因此,在合作社破产后,为了保障职工权益,优先清偿债务是至关重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清算组负责制定包括清偿农民专业合作社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清偿所欠税款和其他各项债务,以及分配剩余财产在内的清算方案,经成员大会通过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后实施。

清算组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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