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的范围与内容具体包括了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16:40:52 457 人看过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一、破产债权的范围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

例如,甲企业在破产前向乙企业借款10万,那么乙企业对甲企业有10万元债权,当甲企业经过破产后剩余资产,且有担保方放弃这部分资产,或者这部分资产不足担保方的担保额,这部分资产就是乙企业主张的破产债权。

各国破产法中均规定有抵消权制度。基本含义为:在破产案件受理时,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人同时负有债务的,不论其债权同所负债务种类是否相同,也不论其债权是否已经到清偿期,破产债权人均有权不依破产程序以自己所享有的破产债权与所负债务进行抵消。

二、破产债权的内容

破产债权主要包括: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

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9: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债权相关文章
  • 男方生育险报销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男方申请报销生育险的标准:女方流产的,可报销200元;顺产的,可报销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可报销2000元。如果男方正常参加生育保险的,其未就业配偶在孕产期内符合相关规定的,其医疗费用可申请报销。生育险报销扣钱问题生育保险一般包括: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生育费用构成本来产假期间的工资(也就是生育津贴)是由社保机构的生育保险支付的。但是一般为照顾产妇期间的生活,公司先照常发放工资。所以当你报完生育保险后,生育津贴公司一般会扣留下来,剩下的费用都全部发放给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
    2023-07-28
    120人看过
  • 破产债务范围涵盖哪些内容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一、公司破产债务如何清偿?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
    2023-02-23
    430人看过
  • 遗产范围和所包含的具体内容
    遗产的范围如下:1、公民收入;2、住房、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森林、牲畜和家禽;4、公民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的所有生产资料;6、公民的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上述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包括:1、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入。个人承包,依法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2、证券和履行目标是财产债权等;3、承包人死亡时未取得承包收入的,发包人或者继续承包合同的人可以合理折价、补偿死者投入的资金、劳动及其增值、果实,其价值作为遗产;4、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遗产的范围是如何确定的遗产的范围的确定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大致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
    2023-07-16
    456人看过
  • 破产受理的法律效力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在此,我们需要理解破产案件的最终效力及其在当事人之间、债权人以及第三者角色中的体现。首先,对于债务方而言,在案件经过诉讼并获得妥善处理之后,他们处置和管理资产的权益将会受到严格限制以确保每一分钱都能正确利用起来。其次,针对债权人来说,破产程序本应是为所有追讨债务的人量身定制的总揽性执行程序,其效果有助于快速清偿所有到期未还的债务。最后,在涉及到破产程序进程之中的第三者色彩时,我们需要明确,在案例受理后,即使债务方尚有处理财产的权利,他们也应该被慎重限制在合理范围内,例如禁止他们随意接受他人的债权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2024-08-22
    293人看过
  • 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1、剥离前已受清偿。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3、真债权假合同。一、抵押权设立与实现的条件是什么?抵押权的设立条件有:抵押人具备主体资格,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抵押物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为产权纠纷的动产或者不动产;抵押物的价值应经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抵押权的实现条件有: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必须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扣押债务人财产以下两种情况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1、一方按合同约定占有对方财产,对方不按合同支付超过约定期限的应付款项的,占有人有权扣押债务人财产;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一定的财产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扣押抵押物,抵押物的价值可以优先考虑债权。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清偿
    2023-03-31
    92人看过
  • 探望权包括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民法典》的这一条,规定了探望权的以下内容:(一)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二)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三)探望权的恢复,是指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由人民法院通知双方,继续恢复执行生效的离婚判决的行为。(四)探望的方式。(五)探望的时间。(六)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是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认为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在行探望权时有损于或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
    2023-06-11
    474人看过
  • 著作权和财产权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有哪些?
    著作权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制、拓印、录音、录像、复制、摄影等方式,将作品复制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捐赠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副本的权利。展览权是指公开展示艺术作品、摄影作品原件,或者复制品的权利。表演权是指公开表演作品,和以各种方式公开播放作品的权利。公民的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公民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和债权两大类:1、物权性财产权利包括抵押权、质权(质押权)、留置权、地役权、矿业权、渔业权等;2、债权性财产权利包括损害赔偿权、合同债权、不当得利债权、无因管理债权等。个人财产隐私权包括:1、公民享有保守姓名、肖像、住址、住宅、电话等秘密的权利,未经其许可,不得加以刺探、公开或转播;2、公民的个人活动,尤其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监听、窥视,但依法监视居住者除外;3、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侵入、窥视或者骚扰;4、公民的性生活不受他
    2023-07-01
    197人看过
  • 小区物管范围具体包括了哪些
    一、小区物管范围具体包括了哪些1、房屋的维护与修缮管理,这是房屋物业管理的主要方面。房屋及其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房屋及设备在正常状态下适用,不因不合理设施、不正确的使用造成损害,保持房屋及设备的完好。通过房屋及设备、设施的修缮延长房屋及设备、设施的使用年限,减少自然淘汰。充分发挥房屋及设备的效用,做到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绿化管理。制定和实施管区内的绿化管理条例,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温馨、优雅的生活环境。3、卫生管理。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高品质的卫生环境区域,满足产权人、使用人的居住需求。4、治安管理。包括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5、车辆交通管理。对小区的主要通道,停放车场地及设施的管理。6、公用市政设施管理。进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电、通讯等市政设施的委托管理,包括代收代交有关费用。7
    2023-05-02
    66人看过
  • 民事赔偿具体包括了哪些范围
    一、民事赔偿具体包括了哪些范围1.人身损害赔偿;2.财产损害赔偿;3.精神损害赔偿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民事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
    2023-09-27
    465人看过
  • 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针对被继承者所负债务的具体范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的叙述与分析:首先,依据相关税收法规,被继承者依法应当履行的税款义务;其次,由于合同契约所引发的被继承者尚未完全履行的给付财物债务;再次,由于不适当利益获得而需对他人返还因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责任;接着,因为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而产生的向管理者偿还其必要经费款项的债务负担;最后,被继承者需为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补偿型债务负责。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各类必须由被继承者承担的种类繁多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2024-07-29
    419人看过
  • 知识产权范围内的内容还包括哪些关键要素
    一、知识产权范围内的内容还包括哪些关键要素知识产权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著作权和邻接权;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独家实施权;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者权利继承人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享有注册商标的各种权利;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的专有权;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商号权,即商业主体在一定地区内依法享有的商号独占使用权。二、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包括哪些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罪名。三、
    2023-10-16
    233人看过
  • 工程分包合同范围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总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完成合同:一种是全部自行完成,另一种是将其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采取后一种方式的,依法只能是分包部分工程,而且是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如果是施工总承包,其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在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对于工程分包资质要求1、在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2、在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专业承包企业可将承接的专业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3、在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劳务分包作业不得再分包。《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2023-07-20
    243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范围包括哪些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范围包括哪些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范围包括:1.一般债权的代位;2.物上请求权的代位;3.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代位;4.抗辩权的代位;5.抵销权的代位;6.撤销权的代位;7.代位权的代位等各个方面。《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合法且确定。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必须享有合法确定的债权,且此种债权尚未被处分,如次债务人已将所欠的债务清偿,则就不存在代位权。比如:赌博债权,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就不能行使代位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2023-08-31
    457人看过
  • 法律援助范围与形式包括哪些内容?
    一、法律援助的含义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二、法律援助的形式法律援助的形式有以下几种: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3.民事诉讼代理;4.行政诉讼代理;三、法律援助的还包括老百姓在打官司的时候,如果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尝试获取免费的律师服务。经过批准的,援助机构会委
    2023-04-03
    123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 更多>

    #破产债权
    相关咨询
    • 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2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范围比较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占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人经依法申请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便享有对宅基地的独占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擅自使用或剥夺其宅基地的使用。 2、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不论宅基地使用的年限长短及其建设情况如何,宅基地使用权非依法定原因不能被剥夺。对于宅基地上的建房,与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受法律的长期保障,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自由行
    • 破产清算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范围是什么,破产债权的申报范围包括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4
      (1)职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为中国破产法上的职工债权。职工不必申报。(2)利息请求权。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利息,随本金一同申报。(3)待定债权。叉称“或然债权”,是指其效力有待确定的债权,包括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这些债权可以申报,但必须说明其待定的状况。(4)连带债权。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
    • 破产债权人范围具体是那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3
      破产债权人范围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 破产债权的范围,包括哪些,如何认定,申报书范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8
      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1、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无担保债权,但是属于优先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
    • 劳动争议的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具体包括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5
      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