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8:02:19 496 人看过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六百条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综合上面所说的,买卖合同是由买方和卖方双方来进行签订,对于买卖合同要作为借款人的担保,那么在签订时就需要注明清楚,只要借款人到期不能偿琮债务那么就可以按双方约定来进行处理,对于法院也应该要按民间借贷的方式来进行审理。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是难免会遇到与商家或者是经营者产生买卖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合同的条款的内容书写等。

一、房屋转让跟房屋买卖区别是什么

1、房屋转让与房屋买卖最大的区别是房屋买卖是有偿的,买卖双方协商好房屋价格后,买受人支付购房款。而房屋转让可能是无偿也可能是有偿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6: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相关条款
    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八)违约责任;(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1、使用统一规范的购房合同;2、注意关于房屋质量的条款;3、注意违约条款;4、合同细节一定要清晰。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免责事由为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自然因素、政府行为、公众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等客观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
    2023-08-01
    293人看过
  • 买卖合同有哪些内容可能涉及
    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一、加工贸易订单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约首部分:即合同的首部,包括合同的名称、合同编号、签约日期、签字地点、签约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及银行账号等方面。正文部分:合同的标的,主要包括货物的名称、质量、规格、数量和包装等,还有供货方式、支付方式、双方的义务、争议的预防和处理等。约尾部分:即合同的结尾部分,包括合同的文字效力、份数、附件、签字等方面。二、合同审查的十大要点第一,审查合同主体。第二,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第三,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第四,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第五,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第六,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第七,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第八,审查是否约定结算方式。第九,审查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2023-03-06
    69人看过
  • 中介合同民法典中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一、中介合同《民法典》中相关的内容有哪些?《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九百六十五条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
    2023-04-13
    60人看过
  • 经济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相关内容
    1、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履行方式;2、违约责任的履行方式具体体现在约定违约金、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条款中;3、其他相关内容。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
    2023-03-20
    480人看过
  • 合伙人资本有哪些相关内容
    “合伙人资本”账户合伙企业接受合伙人投资的会计处理与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股东投资的会计处理存在明同。具体表现如下:1.设置的会计科目不同。合伙企业接受合伙人投资要通过“合伙人资本”账户核算,合伙企业一般不设置“资本公积”账户,由投入资本引起的各种资产增值可直接记人“合伙人资本”账户。合伙企业也不需要设置“盈余公积”账户,合伙企业实现的利润应通过提款或追加投资方式全部分给合伙人。2.“合伙人资本”账户与“实收资本”或“股本”账户的核算内容也不同。“实收资本”或“股本”账户核算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而“合伙人资本”账户除了核算各合伙人的原始投资额、追加投资额及减少投资额外.还要核算合伙企业因对外投资和生产经营而形成的净收益的增加或净损失的减少。“合伙人资本”账户按不同合伙人分设明细账.值得注意的是:《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
    2023-06-15
    419人看过
  • 企业变更合同范本有哪些相关内容
    ,请继续往下阅读。企业变更合同范本出让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受让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一)转让标的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二)各方的陈述与保证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的股权;(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向任何第三人设臵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权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在有关
    2023-06-01
    225人看过
  • 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重大区别,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重大区别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重大区别有:1.买卖合同只有少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2.买卖合同是买方与卖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定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代替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无需当事人自己完成。3.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前者仅表示有购房的意向,后者是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协议自然就解除了。二、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有:1.合同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2.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等;3.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形,协商确定合同条款。三、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有:1.实际的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承担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受害的那方既不想废除合同
    2023-04-12
    313人看过
  • 汽车买卖合同合同内容包含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一、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合同双力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二、买卖合同违约金规定上限多少买卖合同赔违约金具体上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是约定的违
    2023-02-26
    328人看过
  • 与计算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1、死亡赔偿金与受诉法院的经济水平有关。想当然的,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较好的话,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数就会比较高,从而死亡赔偿金的总数就会比较高。2、死亡赔偿金与死者户口有关。同一地区,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不一致的,往往有时还会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导致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相差几倍也有可能。因此,法律规定了农村户口按照城镇居民收入标准获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条件,死者近亲属可根据条件积极争取。但因同一侵权行为导致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3、死亡赔偿金与死者的生理年龄有关。当受害人年龄较大时,根据生命存在的特征,不适宜做较大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因此,国家法律把死亡赔偿金的年限与人的年龄相联系,年龄越大,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就会越少,既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房屋拆迁补偿相关计算1、住宅房屋的
    2023-07-02
    306人看过
  • 房屋转让合同怎么写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一、房屋转让合同怎么写相关的内容有哪些1、房屋转让合同的书写:首先写明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单位、住址等。写明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子位于哪里;房子的楼号、单元号、门牌号;房子建筑面积;房子实际使用面积;房屋结构。写明转让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写明房屋钥匙交付时间。写明什么时候办理过户手续。写明甲方的承诺。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写明违约责任。最后双方签字确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何时房屋买卖合同会无效1、房地产分离出卖
    2023-06-12
    198人看过
  • 居间合同是否为与卖房人直接订立的合同,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居间合同的定义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二、居间合同的特征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
    2023-06-27
    285人看过
  • 关于合同的保全相关内容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七条【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效果】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
    2023-04-05
    268人看过
  • 房产买卖合同有哪些内容?有什么特点
    房产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主要的条款有买卖双方和房产的基本信息;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房产价款及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无证房产买卖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无证房产买卖合同范本内容有:1、买卖合同的双方即买方和卖方;2、房地产的座落、地号、产权所有人、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性质、房屋建筑面积、占用土地面积、房屋结构、四至界限、附着物、附图等;3、使用年限;4、房地产成交价格;5、房地产价格支付期限和方式。合同应载明以人民币或某一特定外币支付房地产价金,约定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以及最后付清的时间;6、定金。定金可以抵房款。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按合同履行的无权要求归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未按合同履行的,要双倍返还定金;7、房地产交付时间;8、卖方保
    2023-08-12
    312人看过
  • 买房手续需要哪些证件,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关于买房手续的相关问题1、如果是单身要提供未婚证明;到民政局开未婚证明(提供材料)A身份证;B户口本C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有时可到社区居委会开未婚证明;2、如果是外地户口,要提供厦门籍人士的担保证明;对户口为非厦门籍的买房人,除非是一次性付款,否则到银行贷款时,各家银行都会要求买房人必须提供一名厦门籍并有正常稳定收入的人作还贷的担保人。3、如果是老人的拆迁安置房,还需要追加年轻人作为户主之一才能够取得银行的贷款对拆迁安置房的贷款,银行要求年龄在65周岁以上的贷款人,必须追加一名比较年轻的直系亲属作为共同的还贷人;二、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手续1、申请前,申请入应根据所购房产价格和自己的收入状况,计算一下自己的贷款数额和还款期限。按照规定,申请人的贷款额不能超过房产价格的70%,且最高贷款额为3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为25年。2、申请必须取得一种贷款担保,这是为了保证贷款安全回笼。担保方式主要
    2023-03-24
    444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买卖合同生效有哪些相关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8
      合同生效通常以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即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如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二、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思想。 三、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应以全国人大及常委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
    • 买卖合同是不是诺成合同有什么相关内容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27
      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当事人就买卖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即成立,而不以标的物或者价款的现实交付为成立的要件。
    • 相关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2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 关注了解18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1
      根据我国最新的法律规定18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原有的商品房合同没有较大改动,可以交给房屋中介解决。合理合法自愿基础上。
    • 农村土地买卖转让合同有怎样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内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8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买卖转让合同规定如下1、土地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 2、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