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共犯的区别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9 17:50:31 381 人看过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共犯受贿犯罪的区别如下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犯罪从犯罪构成来看,主要有以下不同之处:在犯罪主体上前者为一般主体,后者为特殊主体;在客观方面上前者利用的影响力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后者是利用本人的职务便利实施;在谋取利用方面,前者要求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后者仅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受贿罪共犯的最大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有共谋即犯意联络。

共同受贿犯罪的认定

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取决于双方有无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近亲属的要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该国家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受贿罪,其近亲属以受贿罪共犯论处。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构成受贿罪共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指定他人将财物送给其他人,构成犯罪的,应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规定的主要目的的并不是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受贿犯罪的近亲属、关系密切人,而是在没有证据表明国家工作人员明知近亲属、关系密切人利用其职务行为或者地位、影响力进行受贿的情况下,直接认定近亲属、关系密切人单独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因此,对于相关证据没有达到能够证明国家工作人员与其近亲属、关系密切人具有共谋等意思联络时,就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近亲属、关系密切人的刑事责任,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言,则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可能构成渎职犯罪或者其他违纪行为。也就是说,国家工作人员否认与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人存在共谋,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共谋将不仅影响对双方的定罪量刑,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国家工作人员罪与非罪的问题。

在司法实务中,认定双方有犯意联络的情形:

(1)国家工作人员与关系密切人共谋,分工合作,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关系密切人索取或者收受财物。

(2)关系密切人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的。

(3)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关系密切人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其要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0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斡旋犯罪与利用影响力犯罪的区别
    1、条件不同:斡旋受贿罪是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强调的是犯罪嫌疑人利用自身的职权影响力。利用影响力受贿要求的是利用与犯罪嫌疑人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而不是犯罪嫌疑人自身。2、主体方面: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而斡旋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本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斡旋受贿罪是受贿罪的一种表现形式,斡旋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论。一、哪些行为属于利用影响力行贿罪
    2023-06-19
    256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认定是怎样的,我爸爸利用工作的影响力参与受贿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认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在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为第三人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第三人财物方面相似,但两者之间也存在着巨大差别。这里主要探讨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斡旋受贿形态之间的关系。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个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论处。”这就是所谓的斡旋受贿形态,学界有两种不同观点,有人主张定其为独立的斡旋受贿罪,也有人主张定为受贿罪即可,因为法律明文规定以受贿罪论处。从上面关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规定可以看出,除了第一款第一种情形外,第二种情形和第二款的规定与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很相似,都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
    2023-02-17
    297人看过
  • 关于非特定关系人构成受贿共犯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界定
    通常情况下,国家工作人员要求请托人向第三人提供财物,该第三人必然与国家工作人员具有某种密切联系,或是其近亲属、情人,或是与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其他特定关系或者交易关系的人,否则有违常理。当然,可能在少数案件中,确实存在特定关系人以外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并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收取他人财物,但又没有证据证实其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占有受贿财物。对此,应当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对于非特定关系人和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并收受财物后,由一方单独占有的,由于共同占有所反映出的共同受贿行为的利益共同性更多的时候表现为双方共同意志支配下由一方实施的处分行为,因此,只要有证据证实由一方单独占有是出于另一方处置行为的结果,应当认定二人构成共同受贿,对非特定关系人以受贿共犯论处。2、对于仅有证据证实非特定关系人和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但无证据证实二人对财物处置有共谋的,如非特定关
    2023-08-11
    51人看过
  • 斡旋受贿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有哪些不同点?
    一、保护法益不同斡旋受贿并不是一个独立罪名,而是受贿罪的一种特殊形式,表现出了与典型受贿所不同的保护法益,都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或不可收买性,即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拿国家赋予的公权力与请托人进行权钱交易,换取私人利益。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为人不具有公权力,因此无法进行权钱交易。但行为人利用了与在职或离职国家工作人员的某种关系,最终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办事,达到收受贿赂的目的。从请托人的角度讲,之所以选择贿赂行为人,正是基于行为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认为国家工作人员会因为此影响力公权私用,以满足请托人目的。行为人虽然没有侵害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却破坏了公众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公正性的信赖。因此,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保护的法益正是公众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公正性的信赖。二、行为主体不同受贿罪和斡旋受贿的行为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九十三条和《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2023-06-03
    381人看过
  • 什么标准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才立案?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是强行索取财物的情形。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认定(一)主体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及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首先是近亲属的界定。关于“近亲属”的范围,民事、刑事、行政法规并不完全一致。笔者认为,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确定“近亲属”的范围较为妥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只要与该国家工作人员(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可以界定为其近亲属。具备该罪的主体资格。其次是其他关系密切的人。法律本身并没有界定“关系密切人”的内涵和外延,而“关系”属价值判断和主
    2023-07-26
    259人看过
  • 如何认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呢
    认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应从其构成要件上掌握: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影响力与请托人交易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其他关系密切的人。4、犯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最新量刑标准:1、犯此罪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
    2023-07-24
    404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额会影响到量刑吗?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额会影响到量刑的。相关规定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受贿金额不同受到的惩罚也会有所不同。一、相关法律依据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
    2023-03-19
    390人看过
  •  贿赂罪中影响力受贿罪与介绍贿赂罪的区别及解释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介绍贿赂罪在客体和主体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体是公共财物或公共利益,而介绍贿赂罪的客体是国家公职人员及其他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在主体方面,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而介绍贿赂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二者之间的区别。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体是该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而介绍贿赂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职人员及其他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二、主体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及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介绍贿赂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利 用 影 响 力 受 贿 罪 与 介 绍 贿 赂 罪 的 犯 罪 构 成 要 件 分 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介绍
    2023-09-08
    106人看过
  • 刑法罪名汇编: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本报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王亦君)从10月16日开始,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受贿的,司法机关将使用“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公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确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等新罪名。今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其中增加一条新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
    2023-06-11
    219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1、一般情况下,利用影响力受贿的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罚金;2、如果受贿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会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3、如果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会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构成既遂怎么判1.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
    2023-08-04
    60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如何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二、影响力受贿罪具体怎么判刑构成利用影响
    2023-04-04
    61人看过
  •  有哪些罪名涉及利用影响力受贿且具有犯罪情节?
    该段内容描述了个人受贿行为的立案调查标准。如果个人受贿金额达到或超过5000元,就需要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个人受贿金额不足5000元,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也需要进行立案调查:(1)受贿行为严重损害国家或社会利益;(2)故意刁难、威胁有关单位、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的;(3)强制索取财产的。因此,以上三种情况均需要进行立案调查。以下情况之一的,需进行立案调查:1.个人受贿金额达到或超过5000元;2.个人受贿金额不足5000元,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1)受贿行为严重损害国家或社会利益;(2)故意刁难。威胁有关单位。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的;(3)强制索取财产的; 利 用 影 响 力 受 贿 罪 的 犯 罪 情 节 有 哪 些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地位或者影响力,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该罪的犯罪情节包括以下几种:1. 索取他人财物:国家工
    2023-09-06
    165人看过
  • 研究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法律意义
    使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界定: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许与国家工作人员有密切关系的其他人,经过职务行为为委托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提供便当条件,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共行为可以收受当事人的产业和数额,数额越大,就越严峻。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许与国家工作人员有密切关系的其他人员,经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许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构成的便当条件,为委托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经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公事行为,为委托人获取不正当利益,索取委托人产业或许收受受托人产业,数额较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认定标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认定标准: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2、通过了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职权或者地位形
    2023-07-01
    159人看过
  • 如何避免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发生?
    符合以下条件会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犯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二)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三)犯罪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四)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去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怎么判刑?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2023-07-06
    36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是什么与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方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2
      一、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区别受贿罪是典型的腐败犯罪,影响力交易罪是受贿犯罪的衍生罪,
    • 共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行贿罪的界限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27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将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实施完毕之前,知道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可以认定该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故意,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构成共同受贿,特定关系人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将涉及请托人利益的履职行为实施完毕之后,知道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未退还或者上交的,不能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因具有受贿故意而构成受贿罪,所以此时特定关系人为请托人
    • 帮忙问下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4
      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分别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08
      1.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2.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1.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