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20:11:50 177 人看过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一、企业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企业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1、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百分之五;

2、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3、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

4、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

5、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

二、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公告,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三、工程期间费用包括哪些费用

期间费用是指企业日常活动发生的不能计入特定核算对象的成本,而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费用。期间费用包括营业费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的项目有: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和开办费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开发费、排污费、提取的坏帐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的盘盈和盘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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