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人身保险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9:21:06 196 人看过

人身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人同意承保;

2、投保人与保险人就合同的主要事项达成一致;

3、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均在合同书上落款。

一、保险公司对于不缴足保险费的投保人有赔偿责任吗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对于未缴足保险费的投保人,按其所缴保费承担责任。

二、民法典规定保险人能否单方解除合同

能,但是有条件。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2、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4、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三、交强险的投保人有什么权利

交强险投保人享有以下权利:

(1)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3)保险公司不得解除交强险合同;

(4)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5)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

(6)保险公司应当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后,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做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赔偿保险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人身保险合同包含哪些条款?
    1、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2、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3、保险标的;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6、保险金额;7、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8、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9、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10、订立合同的年、月、日。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次,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合同分为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保险对象是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对象是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
    2023-07-18
    329人看过
  • 终止履行合同必须有哪些条件
    停止履行合同的条件有: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终止履行合同有以下条件:1、合同已经履行完毕;2、权利义务同归于一人;3、当事人依法解除合同;4、债权人免除债务等。一、不安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包括:1、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合同履行有先后的履行顺序;3、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给付的现实危险。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什么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1)
    2023-04-06
    64人看过
  • 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以及保险合同当事人有哪些
    一、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保险合同生效条件包括以下方面:第一,主体合格,即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就投保人而言,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就保险人而言,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且须在其营业执照核准的营业范围内订立保险合同。第二,意思表示真实,即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自己的真实内在意思。如投保人故意谎报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隐瞒保险标的真实情况而与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保险人由于受欺诈,虽然与投保人就保险合同达成了协议,但没有反映出当事人的真实内在意思,也即表意与真意不一致,由此产生的保险合同应属无效合同。第三,合同内容合法,即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我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二、保险合同当
    2023-02-28
    435人看过
  • 保险合同解除形式有哪些,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
    一、保险合同解除形式有哪些保险合同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形式。约定解除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解除,法定解除是出现不可抗力或一方迟延履行等违约事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情形时,当事人可行使法定解除权。二、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条件通常为对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实施了损害保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在这种情形下保险人才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事由的发生是投保人故意而为的,该行为往往和欺诈相联系,如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向保险人骗取保险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此时保险人均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以示对欺诈者的惩罚,此时解除无溯及力。若解除事由的发生是投保人过失而为的,如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可以退还保险费,此时解除有溯及力。三、财产保险合同解
    2023-05-06
    58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有哪些风险如何防范合同履行风险
    一、合同履行有哪些风险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当事人应如何合法确定合同的履行方式?在经济生活中,因合同履行而产生的法律风险有以下几种?1、恶意不履行;当事人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虽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常见的现象为有货不交、拖欠货款、转移财产、赖帐不还等。2、因故不履行;3、履行不当。二、当事人如何防范合同履行风险1、明确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的,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时应当采取的补救措施。违约责任也不是一定不变的,合同各方在违约以后,可以再行约定采取合适的补救措施。常用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种型号或规格的元
    2023-02-27
    257人看过
  • 保险合同履行理赔程序有哪些?
    一、索赔与理赔含义索赔与理赔是两个相对应的概念,是被保险人行使权利和保险人履行义务的具体表现。索赔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请求保险人履行义务的行为。理赔是指保险人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请求,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保险事故的发生以及造成的物质损失或人身伤害进行一系列调查审核并予以赔偿的行为。简单地讲,索赔与理赔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行使权利和保险人履行义务的过程,它是保险合同履行的核心环节,直接体现了保险的职能。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及时提出索赔请求。并且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提供有关证据,采取积极措施,协助保险人的理赔工作。保险人亦应“重合同、守信用”,理赔工作应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其中,主动是指保险人应主动深入现场开展理赔工作;迅速是指保险人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间,及时赔付,不拖拉;准确是指计算赔偿金额应力求准确,该赔多少就赔多
    2023-06-22
    237人看过
  • 中止履行合同应符合哪些条件
    单方中止履行合同应符合的条件包括:1、当事人一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的;2、当事人一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情况;3、当事人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一、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异同是什么1、前提条件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有先后之别,而预期违约制度不以双务合同当事人债务之履行存在先后顺序为前提。无论双方当事人是否有义务先行作出履行还是同时作出履行,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在对方预期违约时中止履行合同而寻求法律救济。2、行使权利主体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仅为一方,具有特定性,即有先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而合同任何一方都可提出预期违约。3、行使权利所依据的原因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根据是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
    2023-03-29
    110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人代位权
    (一)保险人代位权的定义和意义1.保险人代位权的定义所谓保险人代位权,又称代位求偿或权益转让,简称代位,是指财产保险当中,由于第三方的过失或错误等导致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赔偿后,可以在其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2.保险人代位权的意义保险法上保险人代位权的法理,是在不当得利禁止原则或曰损失补偿原则之下,达成以下三个目的,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第一,维持第三人的损害赔偿义务,使第三人不会因保险人的赔偿而免除民法上的法律责任;第二,确定保险人的保险赔偿义务,使保险人不因被保险人可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而免除或减少其保险赔偿义务;第三,防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使被保险人不得因同时拥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和保险金请求权而获得双重赔偿.(二)保险人代位权的立法对保险人代位权,世界各国保险立法有不同主张,归纳起来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当然代位
    2023-04-23
    371人看过
  • 继续履行条件有哪些条件
    一、继续履行条件有哪些条件继续履行条件有以下方面:1.继续履行必须可能。继续履行是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只有在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时,违约方才能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并不要求违约方负继续履行责任,而只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按法律规定确定责任而不适用继续履行。实际履行与特别法相冲突时,也不适用继续履行。2.继续履行存在必要。3.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二、履行合同必须遵循的原则有哪些1.全面履行的原则。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2.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讲实话、办实事,要有善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相互配合协作,以利合同更好地履行。3.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订立合同
    2023-05-06
    71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合同履行,其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相关工作岗位,并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对于劳动者而言,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且亲自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一、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竞业禁止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定,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一般要以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为代价。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对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
    2023-03-09
    255人看过
  • 有关人身保险合同复效的条件和时间
    保险合同复效只能适用于效力中止的合同,并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提出合同复效的请求。投保人不提出复效申请的,保险合同的效力不能自行恢复。至于复效请求何时提出,保险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保险人决定解除保险合同之前的任何时间点提出。至于本条款规定的2年期间,仅是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期间。对于超过2年期限后投保人是否可以提出复效申请,存在两种情形:一是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合同不再存在,自无复效申请的可能;二是保险人未行使解除权,合同效力仍然处于停止状态,如无特别约定,投保人可以向保险人提出复效申请。(2)投保人应当与保险人就合同复效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并不因投保人恢复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而恢复其效力,必须是保险人与投保人合意的结果,即保险人接受投保人的复效请求。由于保险人的解除权被限制在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内,为了平衡当事
    2023-04-29
    221人看过
  • 保险发中人身保险合同有哪一些比较常见条款
    1、不可抗辩条款人寿保险合同成立二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理由解除合同。这是一条有利于保户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重要事实,只能在二年内以此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解除合同,超过两年的可抗辩期,这个权力即告丧失。2、自杀条款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以内自杀,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如果自杀发生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之后,保险公司可以给付保险金。3、宽限期条款对于分期交费的保单,如果投保人因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没能按期交费,保险公司给出一定的宽限期(一般为60天),在这段时间内保单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予负责。如超过宽限期还没交纳保费,则保单有可能失效。4、复效条款因投保人不按期交纳保费致使保单失效后,二年之后,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经过保险公司审查同意后,投保人补交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保单可恢复效力。5、不丧失价值条款投保人在交足
    2023-03-17
    123人看过
  • 保险人履行给付义务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保险人履行给付义务的条件是什么?①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订立了有效的财产保险合同。保险事故发生时,财产保险合同的标的物可以确定或者可以确定。③确定了保险风险的种类和范围。④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保险费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
    2023-05-31
    275人看过
  • 保险合同规定投保人必须履行哪些义务
    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义务:一、给付保险费;二、通知义务;三、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告知义务及保险人的提示、说明义务4、对于不属于投保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保险人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免除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5、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以保险人指定有关机构对其进行体检为由,主张免除其如实告知义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6、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
    2023-07-25
    25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21
      建立保险合同的前提是: 1、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人同意承保; 2、保险人应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凭证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注明合同内容。
    • 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投保人和保险人要履行哪些义务?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30
      (二)保险人:1.承担保险责任;2.条款说明3.及时签发保险单证;4.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再保险分出人保密。
    • 履行有效的合同要满足哪些条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2
      有效的合同要满足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有缔约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合同履行有哪些风险如何防范合同履行风险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19
      1、恶意不履行,当事人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虽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常见的现象为有货不交、拖欠货款、转移财产、赖帐不还等。2、因故不履行。3、履行不当。
    •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8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