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偿方式之物抵债,是否可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2:20:47 429 人看过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款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以物抵债。如果债务人已经将财产抵押给了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或者债权人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可以通过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

如何起诉债务人不还债款

有欠条但债务人不还款可以这样起诉:第一,准备好相应的证据,如欠条、证人、银行转账流水或收据等。第二,书写民事起诉状,写明借贷双方的基本信息、纠纷事由、诉讼请等内容。第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并递交所收集的证据,等待法院立案受理。第四,法院受理该案件之后,积极参加庭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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