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特点包括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7:43:29 418 人看过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

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

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

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

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一定的物质性的犯罪结果作为其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的结果犯,应当以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故意杀人罪

行为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的行为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强奸罪。

危险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的危险犯,以是否造成了某种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破坏交通工具罪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

(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抢劫罪中遇到熟人,在强奸罪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为是自动中止。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的种类包括:①犯罪分子自身方面的原因,如能力不足、主观认识错误;②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主要有:被害人的反抗;第三者的出现;自然力的破坏;物质阻碍,如撬不开门;时间、地点的不利影响等。

综上所述,犯罪未遂的三个特征是一个有机整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未遂的前提条件;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的形态条件;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犯罪未遂的主观条件。在这三个条件中,前两个侧重于揭示犯罪未遂的客观特征,第三个侧重于揭示犯罪未遂的主观特征,这三个条件以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揭示犯罪未遂的本质。

一、犯罪未遂的类型有两种:

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二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其中,不能犯未遂又可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

前者以犯罪实施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后者以行为的实行能否实际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未遂相关文章
  • 犯罪分子的犯罪未遂都有哪些特征
    根据刑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特征:(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不是犯罪行为的起点,而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的起点。着手标志着犯罪行为进入了实行阶段,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实行行为,而且着手本身就是实行行为的一部分。着手标志着预备阶段已经结束,但着手不是预备阶段的终点,因为许多犯罪在预备行为实施终了后,由于某种原因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二)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的基本标志。(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始终违背犯罪人意志的,客观上使犯罪不可能既遂,或者使犯罪人认为不可能既遂从而被迫停止犯罪的原因。在犯罪未遂的情况下,行为人希望发生危害结果的意志并没有改变与放弃;之所以没有发生行为人所追求的结果,并非由于行为人放弃犯意,而是某种原因使得行为人追求的结果没有发生;这种原因违背了行为人的本意,与其犯罪意志相冲突。犯罪未遂的上
    2023-03-26
    410人看过
  • 特赦九类犯罪包括哪些
    一、特赦九类犯罪包括那些1、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为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做过较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4、曾系现役军人并获得个人一等功以上奖励的;5、因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6、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7、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8、丧偶且有未成年子女或者有身体严重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确需本人抚养的女性,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9、被裁定假释已执行五分之一以上假释考验期的,或者被判处管制的。1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全文
    2023-06-11
    478人看过
  • 盗窃未遂是否计入犯罪数额,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哪些
    一、盗窃未遂是否计入犯罪数额盗窃未遂的,盗窃的财产应当计入犯罪数额,如果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二、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哪些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
    2023-04-18
    175人看过
  • 犯罪未遂从轻判能判几年,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哪些?
    一、犯罪未遂从轻判能判几年犯罪未遂从轻判能判几年应当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后果而定,如果造成了严重的犯罪事实的,虽然可以减轻处罚,但也是需要面临刑事责任的,如果没有造成犯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哪些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一定的物质性的犯罪结果作为其犯
    2023-04-10
    127人看过
  • 犯罪未遂量刑原则包括
    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导致犯罪没有得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对于犯罪未遂能判几年犯罪未遂能判多久就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犯罪未遂的量刑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一切犯罪行为都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追究刑事责任,具体量刑标准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二、过失犯罪即遂成立吗?过失犯罪成立既遂。按照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
    2023-03-09
    153人看过
  • 犯罪未遂中止包括犯罪中止吗?
    犯罪未遂不包括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是两个不同的状态。《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一、犯罪的特殊形态有哪些犯罪的特殊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二、盗窃未遂与盗窃中止有什么区别盗窃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盗窃的犯罪行为,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形态。盗窃中止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的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
    2023-03-31
    214人看过
  • 犯罪未遂包括盗窃吗
    包括,实施盗窃行为没有得逞的,属于未遂。至于是否构成犯罪,还要看作案手段及作案目的。未遂在法律上,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盗窃罪的成立条件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
    2023-03-22
    208人看过
  • 司法解释犯罪未遂的内容有哪些,犯罪特征有哪些?
    一、司法解释犯罪未遂的内容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未遂是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第二,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第三,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二、犯罪特征有哪些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
    2023-04-13
    333人看过
  • 强奸未遂如何认定?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哪些
    一、强奸未遂如何认定?强奸未遂是行为人以经着手实施强奸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的行态。强奸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对未遂犯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哪些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从这一定义中可以看出,犯罪未遂具有三个特点:1、犯罪人已着手实行犯罪这一点是和犯罪预备行为的重要区别。所谓着手实行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的行为,例如杀人犯开枪射击的行为,投放毒药的行为等等。如果没有外力的
    2023-06-21
    346人看过
  • 什么叫做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有哪些情形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行为未得逞的状态。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犯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1、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
    2023-07-24
    319人看过
  • 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一、强奸未遂的情形有哪些?强奸未遂的情形有:(一)能犯强奸未遂和不能犯强奸未遂。能犯强奸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强奸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二)实
    2023-03-05
    111人看过
  • 未遂犯是否是所有罪行的共同特点?
    不是所有罪都有未遂犯的。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的话只有达到了未遂犯的标准之后,才会构成这个犯罪未遂,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会有犯罪未遂的情节,比如说过失杀人或者是一些行为方面的犯罪,若是有未遂情节的话,那么在判刑的时候,人民法院可以考虑未遂的情节,进行从轻的处罚。按照相关的规定所有罪都有未遂犯吗不是所有罪都有,有的罪名是属于过失情况的就没有。一般来说,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直接故意的犯罪之中,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是不存在未完成形态的因此,并不是所有犯罪行为都有犯罪未遂。综上所述,不是所有犯罪都有未遂比如过失杀人、行为犯罪中的强奸行为等等这些行为都不存在犯罪未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
    2023-07-01
    185人看过
  •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的区别,犯罪中止包括哪些情况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处于犯罪准备阶段,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都事实了犯罪行为,但是没有达到犯罪目的,属于没有完成犯罪。犯罪中止包括自动放弃犯罪以及因防止犯罪措施有效导致犯罪中止这两种。一、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的区别犯罪未遂、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区别如下:犯罪预备是为了实行犯罪行为之前准备工具、为实行犯罪创造条件。重点是着手之前;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了,也有了实行行为,但是由于主观以外的原因使得想要的犯罪结果没有实现;(重点是已经着手了,但是由于其他状况使得犯罪结果未得逞。)犯罪中止是在实行行为中,以为能够实现犯罪目的但不想实现从而中止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主要从主观上看)。当然有时犯罪中止还要求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别于是否实行了行为;犯罪未遂与中止主要区别于主观状态,未遂是想达而未能,中止是能达而不欲。在进行了犯罪准备,而后放弃了着手实行的,应当认定为中
    2023-06-05
    262人看过
  • 行政拘留包括哪些特点?
    一、行政拘留包括哪些特点?行政拘留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二)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四)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五)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二、行政拘留可以保释吗?行政拘留不能保释。保释是指《刑法》上的取保候审,适用的情形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023-06-17
    13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更多>

    #犯罪未遂
    相关咨询
    • 强奸未遂特征有哪些,强奸未遂包括哪些类型?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强奸未遂特征有哪些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强奸犯罪没有得逞,指强奸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完毕。不论行为和结果,都是刑法规定
    • 强奸未遂有哪些特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7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强奸犯罪没有得逞,指强奸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完毕。不论行为和结果,都是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要
    • 未成年犯抢劫罪有哪些特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7
      关于未成年犯抢劫罪刑法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凡是到十六周岁,犯罪都要判刑,而且抢劫罪起刑是没有数额限制的 但你弟弟有自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应该会有缓刑,具体判几年就看法庭根据情节的审判了
    • 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哪些,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哪些犯罪未遂的特征是: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完毕。不论行为
    • 特别自首的特点包括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12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准自首、特殊自首或者余罪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的特点如下: 一、特别自首的主体要件。特别自首的主体,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所谓被采取强制措施,是指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