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不予赔偿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0:03:48 449 人看过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5条的规定,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有: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是对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概括性规定。此处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目前法律规定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主要有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和邮政传递中造成的损失。

一、国家赔偿法定范围

任何一种赔偿都是对行为后果补救,无行为、无损失则无赔偿。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并没有针对抽象的立法设定国家赔偿责任,只针对具体的行政和司法设定了国家赔偿责任。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司法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和监狱管理职权时,违法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由此可见,国家赔偿实际上政府实施非法行为,国家承担赔偿责任。但国家并非私法上赢利机构,它只能以所有纳税人交纳的税款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这实际上是一种最为典型的公共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9: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什么情形国家赔偿不负责任呢
    (1)国家不负行政赔偿的情形有:(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国家不负刑事赔偿的情形有:(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国家赔偿的免责范围的具体情形有哪些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
    2023-07-22
    86人看过
  • 国家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情形
    一、国家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情形国家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情形有:在限制人身自由(例如拘留、逮捕抑或是非法拘禁等情形),或者是故意殴打、虐待达到致人受伤或死亡的程度,受害人有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十七条行使侦查、
    2023-05-22
    332人看过
  • 刑诉中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形
    一、什么是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根据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正。该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二、刑诉中申请国家赔偿7种情形一是办案机关决定对赔偿请求人终止侦查的;二是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
    2023-03-20
    131人看过
  • 国家赔偿逮捕不予赔偿的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国家赔偿逮捕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通过侦查检察院认为不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时,当事人以此申请国家赔偿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检察院不予逮捕的情形(1)不符合本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逮捕条件①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程度,或者根本没有证据,或者虽
    2023-03-18
    272人看过
  • 解析国家赔偿不予受理的相关法规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也越来越健全,更多受到各种损失的受害人能够追回损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其中也明确规定了对于久拖未果的案件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相关规定(一)按照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二)具体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四)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五)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2023-07-05
    333人看过
  • 都是国家赔偿免责情形吗?
    戴洪斌国家赔偿法第三章第一节,专门用三个条文,对刑事赔偿的赔偿范围作了规定。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人身侵权、财产侵权的刑事赔偿范围。第十七条则是对赔偿的排除,有的称该条规定的是国家免责情形,这种习惯说法还很流行。果真是这样的吗?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四)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五)因公民自伤、自残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在这六种情形下,规定的是: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原文用的是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无国家免责的字样。下面对这几种情形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
    2023-06-06
    318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含义,刑拘后检察院不予逮捕会有国家赔偿吗
    一、国家赔偿的含义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根据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正。该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二、刑拘后检察院不予逮捕会有国家赔偿吗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通过侦查检察院认为不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时,当事人以此申请国家赔偿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
    2023-06-11
    437人看过
  • 两高国家赔偿司法解释规定了多少种赔偿情形
    两高国家赔偿司法解释规定了司法解释规定,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符合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属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这6种情形为:(一)办案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二)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四)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五)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六)人民法院准许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撤诉的,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对刑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的。但赔偿义务机关有证据证明尚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且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属实的,应当决定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司法解释规定,对
    2023-04-20
    14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不予赔偿行政赔偿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刑事赔偿: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其实在我国对于国家赔偿的问题有着专门的法律进行规定,在国家赔偿法里,对于哪些情况能够得到相应的国家赔偿,而哪些情况不能得到国家赔偿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同时还规定了国家赔偿机关发放国家赔偿的时间限
    2023-06-25
    57人看过
  • 什么时候申请国家赔偿,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一、什么时候申请国家赔偿从知道自己遭受到国家违法行为的侵害之日起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即以何种标准判断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违法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违反归责法律造成他人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以行为违法为归责标准,而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因为国家活动是运用强制权力的活动,强制他人意味着影响其权益,合法影响权益是每一个公民享受公共利益要承受的负担,只有当这种影响违法之时,才构成对他人权益的损害,对此国家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国家赔偿的违法归责原则中的“违法”应作广义的理解:不仅指违反实定法,还包括违反法的基本原则;不仅指违反法律上对国家机关的要求,还包括违反法律对公民合法权益的确定。总之,只要能够证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或公民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即可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二
    2023-06-22
    225人看过
  • 不予国家赔偿答辩状怎么写?
    一、不予国家赔偿答辩状怎么写?答辩人:人民政府。现答辩人就原告QZX对答辩人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案,作出如下答辩。总的意见是:应驳回原告的起诉或驳回其诉讼请求。原告的起诉,程序违法。本次起诉,原告是基于其所称答辩人“故意不依法履行‘加工房协议’划地复建给原告造成“18年来的财产损失”(见原告诉状)而提起的赔偿请求。向答辩人提出的行政赔偿申请,原告是基于其所称答辩人的“‘丰都府函(20XX)16号’《行政复议告知书》被判决确认违法”,给原告“造成18年来的损失”(见原告申请书)而提出的行政赔偿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原告本次起诉中的“故意不依法履行‘加工房协议’而给原告造成“18年来的财产损失”这一诉求,实质上属于另一个行政赔偿申请,答辩人并没进行先行处理。而原告径直起诉,已经
    2023-04-13
    111人看过
  • 不能国家赔偿申请的情形是怎样规定的
    不能国家赔偿申请的情形是这样规定的:1、因申请人申请保全错误的行为造成损害的;2、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3、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4、因不可抗力导致损害后果的;5、其他法律规定的不能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形。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范本是怎么样的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范本申请人(受害人):吴________,男,1968年9月出生,______省______市人,住_______省_____市_____县_____镇______村,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赔偿请求:(一)请求赔偿因错而造成申请人被剥夺人身自由的损失6万元;(二)请求赔偿因没收财产而导致申请人财产的损失12000元。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被判决入狱前系_______省______县一出租车司机。2003年底,_______县公安局破一起出租车抢劫案,因怀疑申请人涉嫌抢劫人员提供线索并参与动
    2023-07-26
    96人看过
  • 哪些情形有权获得国家赔偿
    解释规定了13种可获得国家赔偿的情形哦,同时,作为受害人的亲属是有权申请国家赔偿的。另外,残疾赔偿金最高可达职工年均工资的20倍!!!返还没收的金钱还应当支付银行利息哦。13种情形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司法解释规定,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符合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属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这6种情形为:(一)办案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二)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四)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五)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六)人民法院准许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撤诉的
    2023-06-11
    350人看过
  • 按照国家赔偿的形式应该怎样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的方式是:1.金钱赔偿,将受害人的各项损失计算成金额,以金额折抵受损害人的损失;2.返还财产,国家机关将违法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3.恢复原状,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侵害相对人的财产或权利恢复到受损害前的形状、性能或状态的赔偿方式。国家赔偿的特征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或存在过错等原因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的责任,与其他形式的赔偿责任相比,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国家承担责任,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由国家承担法律责任,最终支付赔偿费用,由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具体赔偿义务,实施侵权行为的公务人员并不直接对受害人承担责任,履行赔偿义务。国家是抽象主体,不可能
    2023-07-24
    31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行政不予赔偿和刑事不予赔偿情形有哪些,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0
      一、行政不予赔偿情形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刑事不予赔偿情形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
    • 我国刑法规定的国家赔偿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证供、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这主要包括: ⑴不满14岁的人; ⑵已满14岁不满16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罪行; 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的。这些人之所以被无罪释放,并非缺少犯罪事实,而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
    • 国家赔偿法九类情形中刑事赔偿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6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造成损害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径行作出赔偿决定:(一)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二)一审判决有罪、二审判决无罪,且受害人被羁押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受害人被羁押的,或者罪犯实际被羁押的期限超过再审判决确定的刑期的;(四)行使职权的工作人员有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和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行为,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被追究刑
    • 行政赔偿如何国家不予赔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06
      行政赔偿: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刑事赔偿: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
    • 行政处罚不予赔偿的情形有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7
      下列行政处罚行为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1)立法行为及抽象行政行为;(2)军事行为;(3)公有公共设施因设置欠缺或管理不善;(4)国有民航、铁路、医院在业务中造成的损害,也未纳入国家赔偿的调整范围,在我国主要由保险赔偿;(5)正当防卫;(6)紧急避险;(7)不可抗力;(8)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审判中的错判,但在民事、行政诉讼中错误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及执行措施应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