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征地进行房屋拆迁征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4 06:53:19
491 人看过
一、怎么征地进行房屋拆迁征收
征地拆迁法明确规定了以下流程:先发布拟定征地通知;征求村民建议,并举办听证会;接着进行地籍调查与附着物登记核实工作;然后制定并提交一书四方案申请审批;随后发布征用土地公告;紧接着进行征地补偿登记;再制定并公布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公众反馈修订相关方案并再次公示;最后落实征地补偿及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还土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二、拆迁公共征地怎么共同分享
征地补偿政策并非全国统一,而由各地政府自行制定。
当涉及集体土地或者共有的财产时,被征用者有权依照相关法规取得适当赔偿,这些赔偿将依据各种共有关系,遵循特定原则进行公平分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房屋征收后能否进行强制拆迁
134人看过
-
土地被征收但房屋未进行拆迁应该怎样应对
388人看过
-
如何进行征地拆迁
499人看过
-
征地拆迁补偿的房屋能否进行买卖
291人看过
-
房屋拆迁算不算行政征收?
58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被征收房屋的处理方式
485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征地拆迁费由谁出如何进行征地拆迁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7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
-
进行拆迁是先征地后拆迁还是先征地后拆迁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0一般实践中,征收农村土地,是先征地,后拆迁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
-
征地拆迁房屋财产纠纷如何进行处理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21、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征地纠纷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 2、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征地纠纷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
征收房屋房主不同意如何强制进行拆迁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01、不可以,但是如确实为了重大公共利益,政府可以实行强拆,但需要按规定给予当事人一定的补偿。如果经行政裁定要对房屋进行拆迁的,就算房屋主人不同意,也可以申请强制拆迁。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一)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
-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土地房屋征收协议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2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用土地的农民集体和个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所需的费用就是征地拆迁补偿费。征地拆迁补偿费主要由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建筑物拆迁补偿费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