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听证会的筹备过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0:15:04 127 人看过

破产清算听证会流程如下:1、先由申请人陈述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2、债务人有关人员针对破产申请发表意见。合议庭对债权是否成立、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债务人的资产负债情况以及案件的其他相关情况进行调查;3、申请人、债务人发表最后意见。在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陈述、举证和辩论结束后,合议庭可依职权调查听取其他利害关系人、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4、合议庭认为必要,也可以接受或是要求他们提供相关证据资料,询问当事人双方对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证据资料的意见;5、如果在听证会时形成新的争议焦点未能充分举证和辩论,合议庭可以决定再次举行听证会。

破产清算听证会的履行义务有哪些

1、公安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载明下列主要事项的听证告知书:

2、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3、听证人员在听证预备阶段必须完成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宣读听证纪律、征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听证人员回避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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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3日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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