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撤销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7:15:39 136 人看过

一、买卖合同的撤销期限

买卖合同撤销期限为一年。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哪些情形下合同可撤销

1、重大误解。即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的损失的。

2、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它对利益受损方而言,并非自愿接受。其主要特征在于一方利用对方缺乏经验和紧迫而乘人之危。合同的公平与否,还应当以当事人之间的物质利益是否均衡加以判定,只有将主客观要件结合起来,才能正确认定显失公平问题。

3、乘人之危。是指当事人一方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做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

4、欺诈、胁迫。即一方当事人采用欺骗或实施不法行为给对方造成危难等手段,使对方做出违背真意的意思表示。

三、签订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有些公司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会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买卖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2、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

有些公司在买卖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而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

3、在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

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或赔偿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法院就会视为双方当时放弃违约金权利,而不予支持。增加赔偿实际损失的举证难度。

4、确定管辖法院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直接约定有难度,也可以约定:“如发生争议,双方均可向各自经营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5、注意用词严谨

例如合同中常见的约定:“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但是一方只签字没有盖章,在法院对方就可能会提出由于合同只签字没有盖章,因此合同还未生效的主张。因此此处应当约定:“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单位盖章后生效。”

6、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

当前,经营单位的性质、种类、背景比较复杂,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现象比较普遍。在此情况下,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非常有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

7、合同条款必须对等性

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我方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对方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8: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部分履行相关文章
  • 可以撤销买卖合同的几个条件
    一、可以撤销买卖合同的几个条件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二、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情况有哪些(一)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二)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三)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3-05-03
    267人看过
  • 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的流程?
    一、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的流程?购房备案合同撤销流程如下:1.购房者拟写合同备案注销申请书,详细说明合同备案注销理由;2.购房者向开发企业提交合同备案注销申请,由开发企业签写意见并盖章同意;3.购房者本人持合同备案注销申请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项目所辖区域的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受理申请的房产管理部门审查确定情况属实,符合合同备案注销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审批后,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手续;4.携带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有关证明材料及合同原件由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时予以加盖“作废”专用章,并将有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案。二、购房备案合同的撤销情形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原则上不予撤销。但购房人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撤销:1.购房人对所购房屋因质量或结构问题、规划或设计变更导致房屋现状发生变化,要求解除合同的,由售房单位提
    2023-08-17
    472人看过
  • 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可撤销么
    不能。无权处分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不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是不能撤销的。可撤销的合同有以下几种类型: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三、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四、因胁迫订立的合同。五、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一、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溯及既往的消灭的利权。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
    2023-03-15
    458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撤销的实用手册
    可撤销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由于欠缺合法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合同当事人,可依其自主意思而使归于消灭。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既享有权的一方可行使撤销权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也可抛弃撤销权而使合同继续生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以撤销合同。电话告知撤销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电话告知撤销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权利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
    2023-07-11
    219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限属于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一、合同效力可分为哪几类(一)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但是我们从现有法律的一些规定还是可以归纳出作为一个有效合同所应具有共同特征。根据相关规定,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二)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并由此而推断其主要特征有:违法性;无效合同的不得履行性;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自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
    2023-03-07
    129人看过
  • 民法典如何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
    一、民法典如何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基于重大误解、受欺诈、胁迫等情形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
    2024-03-16
    367人看过
  • 私下买卖买卖宅基地合同可以撤销吗
    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可以依法撤销。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但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村民的且符合标准的可以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一、农转非后是否还能继承农村老宅农村宅基地,城市户口的子女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只允许本村村民使用,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二、宅基地证过户新政策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重要的用益物权,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转让的。1、双方需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宅基地过户后的双方也需满足此项原则,且宅地基的面
    2023-03-05
    252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情形以及撤销赠与合同的期限
    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情形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情形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及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以及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形。《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二、撤销赠与合同的期限撤销赠与合同的期限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法定撤销是在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下,赠与人方可行使撤销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同时,当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也可以行使撤销权来撤销赠与。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则明确了赠与人继承人或者法定
    2023-06-28
    78人看过
  • 撤销合同的起诉有效期限制
    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为,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的一年内。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或订立时有失公平的合同,受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或撤销申请。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的一年内。民间借贷起诉时效如果借款期限已经届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根据2021年将要实施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市区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
    2023-07-04
    101人看过
  • 如何确定可撤销合同的期限
    一、如何确定可撤销合同的期限合同可撤销的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主张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请求撤销的,撤销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天。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什么情况合同可撤销可撤销合同情形有: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
    2023-09-23
    141人看过
  • 合同没有期限能撤销吗
    订立合同可以没有期限。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合同的履行期限;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履行期限;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可在留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后,请求其履行。一、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纠纷质量异议期限怎么规定买卖合同纠纷质量异议的期限,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或者按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
    2023-06-27
    201人看过
  •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期限
    根据现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当符合可撤销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可撤销之日起,至撤销权除斥期间届满之前行使其撤销权。一般来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条件。(二)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客观条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就是旨在请求法院裁决撤销有害于债权实现的无偿或明
    2023-03-17
    466人看过
  •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期限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的这种撤销权并非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也就是说,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因为,可撤销的合同往往只涉及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如果当事人自愿接受此种合同的后果,则法律就会让此种合同有效。然而,如果撤销权人长期不行使其权利,不主张撤销合同,就会让合同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这即不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也不利于加快交易的发展。同时还可能使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2023-04-04
    490人看过
  • 撤销房产买卖合同违约吗,买卖合同有哪些特征?
    一、撤销房产买卖合同违约吗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被法院依法撤销的合同,要视具体情况认定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方违约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进行催告,催告后合理期限仍然不履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就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不可以撤销合同,只能解除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包括: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并不包括合同违约。二、买卖合同有哪些特征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2.买卖合同是双务
    2024-01-25
    10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部分履行合同属于违约。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当事人只是部分履行合同的,构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合同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更多>

    #合同部分履行
    相关咨询
    • 第三人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期限是什么时候?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1
      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予驳回。
    • 买卖合同中的买卖假设能否撤销?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2
      仅就形式而言,你有合同且经过了公证,那么这个买卖行为就是有效的,如果在公证的合同书上约定了付款的期限,买方到期未付款的话,卖方可以起诉买方根本违约,从而解除合同,也就保住了房子的所有权,第二方面,如果购买之初,双方在书面合同书之外,另有其他目的,就是都明知买卖是假的,只是为了出卖方另外再批一块宅基地,那么,这在法律上讲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这种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是可以撤销的。该买卖不成立。但
    • 合同撤销权一年期限能撤销合同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08
      1.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2.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买家可以撤销供销商同意的买卖合同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3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 2022年合同撤销权的期限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6
      可撤销的事由不同,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也会不同。比如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