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的取得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8:41:45 387 人看过

一、用益物权的取得方式

从取得物权是否基于他人权利,用益物权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一)原始取得

1、原始取得的含义是取得权利时不根据原所有权人的意思或原来客体物上根本就不存在所有权,在特定法律事实发生时只依法律规定即可取得所有权。

2、原始取得方式包括:劳动和生产、先占、发现、拾得、时效取得、善意取得、添附、加工、孳息等。

3、原始取得的要件通常为:特定事实+法律规定。在这里,没有当事人意思表示或合意。

(二)继受取得

1、继受取得也称派生取得或传来取得,它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物权。从取得人角度是取得权利,从相对人角度则是权利的丧失,故对照原始的绝对取得继受取得又称相对取得。

2、在继受取得中,物权权利是从他人那里移转而来,主要是原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物处分行为的结果。一般而言,基于法律行为的取得大都属于继受取得。依继受的方法不同,继受取得又分为移转取得和设定取得。

(1)移转继受取得就是将他人的物权以物权原有的状态和内容完整地转移给取得人,随之二发生的是原物权人的物权的丧失。最典型的移转继受取得是买卖、赠与和互易。

(2)买卖是有偿转让财产所有权的移转方式;赠与是无偿转让财产所有权的移转方式;互易是以已物交换对方之物,类似于有偿买卖,只是不支付对价,而是支付相应价值的物。这三种继受取得方式的要件为:当事人合意+交付或登记行为。

(3)设定继受取得是在原物权人的物权上设定一个新的物权,而新的物权是原来没有的,原物权人的物权也不会因此而丧失,只是在权能上会有所改变。新设定的物权只能是他物权,而不能是所有权。主要是用益物权和抵押权两类。

二、用益物权的性质

(一)应明确用益物权是物权,所以,用益物权应当具备物权的通有性,如法定性、优先性、排他性和追及性等;

(二)应明确用益物权是他物权,所以,用益物权应当具备他物权的通有性,如受限制性、派生性、不完全性等;

(三)应从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上来认识用益物权的性质。

综合上述三个方面,我们认为,用益物权除具有法定性、优先性、排他性、追及性和受限制性、派生性、不完全性等物权和他物权的共有属性。

三、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如下:

(一)用益物权是对所有权有所限制的权利.用益物权人的权利也受一定的限制;

(二)用益物权是非所有人基于法律、合同或者其他合法途径而取得的权利,也是对他人财务享有直接支配权;

(三)用益物权是从所有权的权能分离出来的相对独立的他物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4: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益物权相关文章
  • 保险物上代位权的取得方式是怎样的?
    保险人对于物上代位权的取得方式为对被保险人作出委付,保险人在作出赔偿之后,即可以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我国《民法典》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什么财产可以作为贷款抵押品以下财产可以作为贷款抵押品:1、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设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根据相关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物上代位权与物上代位权是什么意思?物上代位权,一般是指物权担保中(如抵押、质押)担保物因意外损害或其他原因,使担保物消失而换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时
    2023-03-21
    496人看过
  • 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以该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取得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判断标准,而不应以该知识产权权利本身的取得的时间为判断依据。夫妻离婚时只能对现有财产进行分割,对没有实现其价值的财产性收益不能估价予以分割,智力成果只有转化为具体的有形财产后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对其配偶在共同生活中付出的劳动,可从其他财产中给予适当补偿、照顾。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收益。对于离婚时知识产权收益的判定离婚知识产权收益处理如下:知识产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知识产权收益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个人所有。
    2023-08-16
    469人看过
  • 用益物权:物的利用与收益权
    “用益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对用益物权的一般规定有: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单位、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国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区别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设立的目的不同、权利性质不同、标的物不同、存续期间不同。用益物权是指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定限物权。1、设立的目的不同:设立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设立债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交换价值。2、权利性质不同:用益物权多为具有独立性的主权利,担保物权多为具有从属性的从权利。3、标的物不同: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为不动产。4、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的影响不同:用益物权的价值形态变化对其有直接影响,担保
    2023-07-19
    19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年限
    一、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1.出让,即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方式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协议。2.划拨,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3.转让,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二、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土
    2023-06-20
    156人看过
  • 取得探矿权的三种方式
    法律综合知识
    取得探矿权的三种方式是:1.招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开招标,经评审确定中标人取得探矿权;2.竞价: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价活动,经过竞价确定竞得者获得探矿权;3.让与:已经具有探矿权的企业或个人通过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协商,将探矿权让与给其他人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第二条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按照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法定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是指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探矿权采矿权中标人的活动。本办法所称探矿权采矿权拍卖,是指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探矿权采矿权竞得人的活动。本办法所称探矿权采矿权挂牌,是指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在挂牌公告规定
    2024-05-10
    372人看过
  • 领土主权取得方式
    合同履行地
    一、领土主权取得方式1、先占。是指一个国家有意识地占据不属于任何国家主权所有的土地,将其作为自己领土的一部分的国家法律行为。先占的客体必须是无主土地,即指不属于任何国家主权管辖之下的土地。先占必须是实行有效的占领,即必须对占有地进行实际控制和实施行政管理。2、时效。是指占有他国的某块土地后,在相当长时期内不受干扰地占有而取得该土地的主权。3、割让。是指一国根据条约把部分领土主权转移给另一个国家。从现代国际法看,由战争或不平等条约造成的割让都是违反国际法的。4、征服。是指战争结束后战胜国把战败国灭亡而兼并其领土的行为。5、添附。是指领土因自然状态的变化或人工力量而增添的新部分。如新生岛、废河床、人工岛屿等。二、领土主权的定义领土与国家存亡有密切关系,因为领土是国家的一部份,形成国家的必要条件,国家行使主权的地域及显示出国家独有的主权的方式。领土主权是指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享有的最高的排他的权利
    2023-06-08
    47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是什么意思,取得方式有几种
    一、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的意思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简而言之,就是已经交纳土地出让金,以有偿使用的形式来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一方为出让方,一方为受让方。由于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因此出让一方只能是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这意味着市、县人民政府有权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出让土地使用权。二、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几种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三种: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方式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协议。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
    2023-03-21
    271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的方式
    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经济适用房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之日起满5年后,可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后是否可以上市交易经济适用房购房人取得完全产权后,可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处置该住房。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时,土地收益等价款的交纳范围经济适用房所有权人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计入土地收益等价款交纳范围。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商品房价格购买的面积部门,不列入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的范围。相关信息可网上查询:网站: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网址:更多杭州经济适用房消息请点击
    2023-05-10
    438人看过
  • 在我国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方式是
    在我国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方式如下:1、原始获得和继承获得。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是创建的,其产生不是基于他人现有的商标权,也不是基于他的意志;2、商标权的继承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达取得,是指以他人现有的商标权和他人意志为基础取得商标权。注册商标需要的材料有:1、如果是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则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且需要再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2、如果是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商标,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要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企业的公章;3、提供商标图样或者文字,需要保护颜色的,则还需要提供彩色的图样;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具体可以根据申请人所经营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型,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九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进行填写;5、提供加盖公
    2023-08-12
    306人看过
  • 用益物权的权利生效方法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什么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是基于一定的目的对他人的土地进行使用和收益的限制物权。这是与担保物权相对的概念。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用益权是所有权部分权能的分离,并不改变物的所有权。
    2023-08-16
    388人看过
  •  能否通过善意取得方式取得抵押物质?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物质押物可以被善意第三人取得,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受让人在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时必须是善意的;(2)取得的价款必须合理;(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不动产或动产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根据法律规定,抵押物质押物可以被善意第三人取得,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受让人在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时必须是善意的;(2)取得的价款必须合理;(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不动产或动产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抵 押 物 善 意 取 得 的 法 律 规 定 有 哪 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物质押物可以善意取得,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1. 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2.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 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因此,抵押物质押物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善意取得。抵押物质
    2023-09-29
    89人看过
  • 探讨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的几种方式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出让和划拨两种:(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是指国有土地的出让方通过一定的形式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特定的使用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方式。(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国有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哪些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四种形式:协议、招标、拍卖和挂牌。1.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作为出让方,与土地使用人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后,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行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023-07-09
    365人看过
  • 所有权取得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是?
    一、所有权取得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是所有权取得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是生产,获取孳息,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善意取得,时效取得和国家强制取得等。1.先占是以所有的意思表示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先占必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须为无主物;(2)须为动产;(3)须以所有的意思表示占有。2.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是指埋藏和隐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此类物应归属于国家所有,在该物上缴国家以后,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3.无主财产如抛弃物、拾得物、漂流物、走失动物、埋藏物、隐藏物和无人继承财产等。这是指所有人不明或没有所有人的财产。二、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是什么1.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包括先占、生产、收益利息、添附、无主物和罚没
    2023-08-06
    100人看过
  • 合法取得票据权利的方式
    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有以下三种:(1)依法接受出票人签发的票据;(2)依法接受背书转让的票据;(3)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的票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一、支票票据的权利时效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二、银行承兑汇票要怎么进行转让流程银行承兑汇票转让通过下列方式进行:1.贴现。贴现是指持票人在需要资金时,将其持有的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经过背书转让给银行,并
    2023-04-02
    9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 用益物权的基本内容,是对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是通过直接支配他人之物而占有、使用和收... 更多>

    #用益物权
    相关咨询
    • 什么叫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和无偿取得的区别?用益物权的解释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7
      用益物权是非所有权人使用他人之物所产生的一种权益。比如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就拥有出租房屋的用益物权。一般情况下,用益物权都是有偿取得的,除非是借用的情况,那么借用人就是无偿取得借出人的借出物的用益物权。法律上对用益物权的解释是这样的: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
    • 原始取得的方式物权法中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取得方式啊?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6
      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如下方式: 1、劳动生产。 2、公法方式包括征用、没收、罚款、罚金等。 3、先占、拾得、发现、添附、时效取得、善意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
    •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如何获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5
      根据1988年修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1991年颁布)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确认使用权。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是指由上级管理部门根据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调查核实、注册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一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
    • 的居住权取得方式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0
      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居住权、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以什么方式取得使用权,有什么限制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7
      1、主体和使用者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以划拨的方式取得使用权的,一般为国家机关、军事及公用事业用地的主体; 2、土地出让金的限制: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缴纳土地出让金,只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土地使用者使用; 3、期限限制: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非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使用期限的限制; 4、转让限制:以划拨方式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