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殴打他人治安处罚严重情节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三)寻衅滋事的;
(四)聚众斗殴的;
(五)累犯;
(六)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
(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二、殴打他人构成犯罪怎么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治安管理处罚程序是怎么样的?
治安管理处罚程序由调查、决定和执行三部分组成。
调查是关于治安管理机关查证违反治安管理案件过程的制度。治安管理机关调查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报案、控告、举报和投案的受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传唤和询问,对行为人、有关场所和物品的检查。调查活动应当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依法收集证据、保守秘密和回避的规定。
决定是关于治安管理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案件作出处理结论过程的制度。这一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决定机关管辖权、证据、当事人程序权利、决定的种类和形式、决定的送达、当场决定、结案期限和权利救济途径。
执行是关于治安管理机关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决定过程的制度。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拘留和罚款处罚的执行
-
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严重的有哪些处罚
139人看过
-
有什么严重的治安处罚情节
57人看过
-
殴打他人治安管理何为情节较轻
281人看过
-
殴打他人治安处罚后伤情鉴定重伤怎么办?
381人看过
-
引诱他人卖淫哪些情形属于情节严重
173人看过
-
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该如何处罚
339人看过
-
严重殴打他人的情节是从轻处罚还是从重处罚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8两青年多次殴打他人90后A和B,在2011年3月份至5月份期间,多次伙同他人因琐事对他人实施殴打等行为。2011年3月9日和3月19日,被告人伙同他人分别因为朋友出气、和他人争小弟等琐事,对C、D进行殴打,致使D轻微伤。4月22日凌晨,两人又在某中学宿舍内无故持刀砍伤E和刘某,5月14日凌晨,因琐事殴打沈某,造成沈某轻微伤。寻衅滋事罪从轻处罚的情节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A伙同B随意殴打他
-
故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怎么认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
-
殴打他人行为的情节较轻包括哪些情形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9殴打他人情节较轻标准如下: 1.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纠纷引起,双方均有过错的; 2.在校学生之间相互殴打,伤害后果较轻的; 3.行为人的殴打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4.伤害后果较轻的; 5.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
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拘留的情形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6殴打打伤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经鉴定为“轻微伤”、不构成伤情或者不要求鉴定的(明显不构成轻伤或重伤的可以不鉴定),双方达不成调解协议,公安机关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是可以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拘留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
-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打架斗殴的规定是什么,殴打他人的情形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