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持假证的职工严某要求企业支付其一年差额工资的诉求获得支持,用工单位要求认定职工严某不具有焊接工程师的职称,却以工程师的身份应聘该岗位存在欺诈,要求法院确认其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未获法院支持。
企业招聘焊接工程师
职工持培训合格证上岗
2008年初,浙江宁波市一企业因生产需要向社会招聘焊接工程师,家住湖北省荆州市的严某得知信息后,立即向企业发送了自己的简历。严某在简历中填写的职称是焊接技师、焊接工程师。简历发出后,企业要求严某面试。面试时,严某又向企业提供了他自己的二级焊接技师资格证书和浙江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颁发的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双方随后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严某担任该企业焊接工程师,合同期限一年,月工资5000元,年收入原则上不低于84000元,此外,每月还有社保补贴400元。其中规定月工资根据季度考核指标来兑现,年收入根据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来兑现。
一年后,劳动合同到期,企业未按合同支付足额工资,这引起了严某的不满,于是向宁波市鄞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企业依劳动合同支付其差额工资,同时要求企业支付因企业单方面终止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该劳动争议时,企业方称,企业在双方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曾向有关方面申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结果发现,严某提交的焊接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不是特种设备制造管理部门发放的正规的焊接工程师资格证,严某事实上并不具备焊接工程师的资格。由于工厂对焊接工程师资格证的样式缺乏专业认识,误以为其持有的工程师合格证就是焊接工程师证,因此才录用了严某,并与其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企业还提供了在媒体上刊登的招聘启事作为证据,上面确实写着招聘职位是焊接工程师字样。企业认为,严某在应聘时是弄虚作假,冒充焊接工程师的身份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明显存在欺诈行为,企业认为其与严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视为无效合同。企业同时称严某的工作能力与技术水平也没有达到焊接工程师的标准,工作期间经常不能完成工作指标。
而对严某提出的企业单方作出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应给予其经济补偿的诉求,企业称由于严某存在欺诈行为,工作能力问题,企业确实没有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意向。企业同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举证:其企业与严某劳动合同到期的次日,严某即与宁波市的另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严某要求企业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诉求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2009年6月,宁波市鄞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企业向严某支付工资差额24670元。严某与企业均不服仲裁裁决,向宁波市鄞州区法院提起诉讼。技师干了工程师的活
报酬应否补差?
宁波市鄞州区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严某虽不具备正规焊接工程师的职称,但其向被告单位应聘时已如实提供了本人具有的相关资格证书,其应聘过程中并未采取欺诈手段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法院认为,造成技师干了工程师的活的原因在用人单位与严某订立劳动合同时,自身存在过错,即未尽审查义务。劳动合同订立后,严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焊接工程师的职责,用人单位也未对严某在职期间的工作业绩提供证据证明不符合考核标准。并且,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严某不具备相应职称后,也未对严某的职称提出异议,而是将劳动合同履行完毕,此应视为用人单位认可了严某的工作。法院认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法有效。现严某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约定的年薪84000元向其补差工资,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企业支付严某差额工资24670元,同时驳回了严某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企业和严某不服法院判决提起上诉。企业认为,严某本身不具有焊接工程师的职称,却以工程师的身份来应聘岗位,严某无权要求按照原聘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标准要求企业支付差额工资。严某认为,一审没有支持其经济补偿金是错误的。
宁波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中,严某去用人单位应聘时提供的资格证书真实有效,并未采取欺诈手段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义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查。用人单位以对焊接工程师证书的样式等缺乏专业的认识为由,要求法院确认其与严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诉求,法院不予采纳。日前,宁波市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员工离职不还借款公司诉至法院维权获支持
155人看过
-
浙江省总工会代理5职工维权终获法院支持
465人看过
-
PhilipsLmileds起诉Epistar侵权案获得上诉法院裁决支持
455人看过
-
公司签订“假合同”一方诉解除获法院支持
388人看过
-
儿媳拒分赔偿款公婆法院维权获支持
163人看过
-
被辞职工“过期”索赔仍获法院支持
446人看过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
法院不支持误工费怎么维权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4法院不支持误工费的情形是,被侵权人不存在误工损失。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十七年诉离婚获法院支持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6原告厉某某与被告A,于1980年按民间习俗举行婚礼后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期间,并于1984年7月17日生育男孩蔡某际,1986年2月16日生育男孩B,1990年4月3日生育男孩蔡某发,1992年1月27日生育女孩C。原告于1997年4月8日诉请离婚,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后因原告拒不到庭领取调解书,法院按撤诉处理。原、被告自1997年6月分居生活至今。2014年7月11日,原告
-
法院不支持援引诉讼时效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根据刑法法院不能援引诉讼时效规定一般为二年. 下列的诉讼情况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
法院会支持其诉讼请求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7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案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无法证明其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是雇佣护
-
1法院支持诉讼误工费的赔偿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5民事诉讼纠纷,原告需要就其诉讼请求提供证据予以证明,通常情况下需要提交以下的证据: 第一,原告身份证明信息,证实原告的身份信息情况; 第二,索赔误工费的事实证据,为何索赔; 第三,误工损失的具体证据,包括工资表,公司营业执照,工资停发证明,如果个人收入高于三千五,还需要提交纳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