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重症病人监护人是怎么进行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08:43:13 213 人看过

重症病人的监护人指定程序是: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重症病人可以提前退休吗

办理重症病人可以提前退休。根据相关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2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监护人称谓的定义
    监护人的称谓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监护人应当正确履行其监护职责,不履行监护职责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一般情况下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监护人的职责如下:1.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保护被监护人的各项权利,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
    2023-07-08
    233人看过
  • 监护人的称谓是如何规定的
    一、监护人的称谓是如何规定的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监护人应当正确履行其监护职责,不履行监护职责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二、法律上对于意定监护人是如何样的法律对意定监护人的规
    2024-01-18
    52人看过
  • 被打进重症监护室怎么处理
    倘若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犯罪行为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然而,对于那些符合正当防卫范畴的案例,法庭将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已经超越了正当防卫所允许的程度,并在必要时判断其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024-04-23
    354人看过
  • 什么叫监护人称谓
    监护人称谓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父母的监护权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对于处于父母保护之下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已详细规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这些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人就是他的父母。无父母或父母不能行使亲权以及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人的人身和财产受到他人保护的权利也是监护权。二、在学校时老师算监护人吗在学校时老师不算监护人,但学校对学生是有监护责任的。学生实际上处于学校的管理控制之下,父母对其子女的监护权已经转移给学校。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2023-04-11
    198人看过
  • 监护人指定程序针对重症病人有何规定?
    重症病人一般都是昏迷不醒或者意识不清醒的,所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等等。指定监护人单位的资格1、如果父或母尚在且具有监护能力,则父母是,不存在争议。2、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产生争议,由有关单位(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在被监护人的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起诉,由法院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023-07-06
    262人看过
  • 癌症病人能进看守所吗
    不一定,要看判处的刑罚,如果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根据《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根据《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2023-04-15
    189人看过
  • 进入重症监护室可以进行法医鉴定吗
    一、目的精神病鉴定的目的在于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判断有无责任能力。对精神病的鉴定首先是从临床精神病学的基础出发,全面检查分析,确定有无精神病,同时从法律的角度确定犯罪时的精神状态及严重程度和它与犯罪的因果关系两方面考虑,具体判断标准如下:一是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一个人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如果仍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还是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二是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即虽可能有辨认能力但丧失了控制能力,其行为已无法受到主观意识的支配和控制。三是必须是在发生危害行为的当时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四是在精神疾病的间歇期或是疾病缓和期出现危害行为的,因其精神活动已恢复正常,即不能评定为无责任能力。五是处于智能缺损状态,即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状态,应当在一定程度上负刑事责任二、法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
    2023-05-06
    339人看过
  • 第二监护人称谓怎么填写
    第二监护人称谓的填写是需要写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的名字。监护人要履行的监护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等。一、第二监护人称谓怎么填写第二监护人称谓填写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的名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二、监护人要履行哪些监护职责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根据相关规定,因监护人不履行
    2023-07-23
    428人看过
  • 找不到病理的癌症病人怎么申办重症医保
    医保重症申报手续及资料有: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两年或近一段时间);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4.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医院帮忙复印的人知道哪些内容的),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5.由到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6.连同以上资料,送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予以审核;7.区域社保审核通过后,会给一张表,再到指定医院鉴定;8.鉴定医院盖章后,到区域社保复审,交一张一寸登记照片,并告诉要指定就诊的医院。买病历,盖章,就行了。以下分别是参保和就医的办理流程一、参保(以非单位投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为例,单位的不用自己跑)1、申报、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疗保险局办理早报、登记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办理人人医疗保险证、卡和专用处本。2、核定缴费:市医疗保险局根据灵
    2022-04-19
    91人看过
  • 监护人解除监护关系怎么进行
    监护人解除监护关系经过有关的人员或者是单位提出申请人,最终是由法院撤销该监护人的一些监护的资格,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做出侵害孩子健康、致使孩子处于危险困境的行为时,相关人员可申请解除监护关系,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确定后,是不得自行变更的。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所以,已经被确定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一方是无法自行主张取消监护权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已达成年的法律事实或监护人、被监护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自动解除他们之间的监护关系,无须进行某种解除监护关系的法律形式。但是对于解除原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关系,则应通过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方可撤消其监护;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的,或者侵害被监护人人身及
    2023-02-26
    377人看过
  • 监护人第一笔称谓填人
    第一监护人的称谓一般填写法定监护人姓名,即父母的名字,因为父母本来就是孩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如果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孩子的监护人可以由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弟姐妹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来担任,不过需要经过当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一、法定监护人是指哪些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指的是父母。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
    2023-03-11
    474人看过
  • 重症监护去世怎么办
    一、重症监护去世怎么办1、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二、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监护终止,又称监护关系的终止,是指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监护关系因一定法定事由的发生而归于消灭。根据被监护人是否完全脱离监护关系,监护的终止可分为绝对终止和相对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1、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未成年人成年取得完全民
    2023-05-06
    399人看过
  • 抑郁症病人伤害案怎么辩护的?
    一、抑郁症病人伤害案怎么辩护的?在进行辩护时就会从是否构成犯罪、实施行为时的主观想法、是否属于从犯、是否属于自首、是否主动认罪、有无悔罪表现、产生损害结果的轻重、有无被害人谅解、能否适用缓刑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进行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2023-02-04
    233人看过
  • 如何做抑郁症的监护人?
    一、措施家人应该要及时开导他,要督促他吃药,要观察他是否流露出死亡的念头,观察抑郁症患者是否自残,要积极传播正能量。1.要及时开导他有抑郁症的人往往都是心事重重的,而在生活中的所见所想只会加重他们的病情,而且有抑郁症的人习惯把心事都放在心里,不断让负能量在自己心中增加,因此要及时开导有抑郁症的人。2、要督促他吃药有抑郁症的人如果经过医生诊治,认为必须要服药的,那么一定要督促他们吃药。有时候抑郁症患者会因为病发而不愿意吃药,这时候一定要密切关注,以免做出傻事。3、要观察他是否流露出死亡的念头抑郁症患者普遍悲观,抑郁严重后就会产生自杀的念头。抑郁症患者大多都伪装的很好,表情看上去都很正常,心里却充斥一个个阴暗的念头。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他们往往在小事上会流露出轻生的念头。4、观察抑郁症患者是否自残自残说明抑郁到了一定程度了,有的抑郁症患者不会死,但是会做出不断伤害自己的傻事。5、要积极传播正能量一
    2023-04-27
    14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病人无法进行自主进食,这样的病人应该住在重症监护室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4
      不一定。这本身不是法律问题,而是医学问题。该咨询医生。重症监护室收治的通常是重症病人,仅仅不能自己进食并不能就此认定为是重症病人。
    • 所谓监护人的责任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1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必须承担以下职责: 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3、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 5、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7、代理未成年人进行与其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8、代理
    • 癌症病人的进出所都是拘留所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02
      法律中并没有拘留所拒收条例,只有《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一)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四)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收拘后发现被拘留人
    • 怎么减压重症监护人员的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9
      做好事也能获得快乐,平衡心理。做好事,内心得到安慰,感到踏实;别人做出反应,自己得到鼓励,心情愉快。从自己做起,与人为善,这样才会有朋友。在别人需要帮助时,伸出你的手,分一份关心给他人。仁慈是最好的品质,你不可能去爱每一个人,但你尽可能和每个人友好相处。
    • 精神病人怎样进行监护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6
      未成年的精神病人由父母担当监护人,父母没有监护能力,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亲属担任监护人。成年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则是配偶,然后才是父母,以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