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和销售条件的异同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1:55:38 115 人看过

商品房预售与销售条件的区别是:

1、预售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面积为暂测面积,可能与建成后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有误差。合同中需要约定面积误差的结算方式,确定出售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面积;

2、签订预售合同的购房者支付的房款应当解入开发商的预售监管账户,专款用于房屋建设,签订销售合同的购房者支付的房款不得监管;

3、在预售合同中,购房者应与开发商约定合同签订后,开发商不得改变房屋的建筑设计和社区平面布局。同时,购房者应获得房屋类型图、沙盘照片、社区平面图等证据,以证明约定的房屋建筑设计和社区平面布局应该是什么,但在签订销售合同时,房屋已经是现有的房屋,房屋建筑设计和社区平面布局已经确定,购房者不必面临这种风险;

4、在预售合同中,买受人应当与开发商约定交付房屋的条件和时间,以及开发商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签订销售合同时,房屋必须符合交付条件,买受人一般可以在付清房款后入住。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1、标的物不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标的物为还在建设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预见性。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标的物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合同履行周期不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交易中,从订立合同到房屋竣工需要较长的时间。在订立合同后房屋完工前可能出现很多情况影响房屋的竣工,所以对于预购方存在一定的风险。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即负有交付买卖标的物及转移所有权的义务。

3、支付方式不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予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是商品房交易中最为重要的凭证,是确定开发商和消费者权利义务的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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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2日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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